藏高台: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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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子过完新年便会出发。

    莳婉一米六出头的个子,穿上特质的布靴,头发梳得高些,怎么看也是快一米七左右,届时过完年去了南方,这样的身量是极为常见的。

    不然,她这样的身形,放在江煦治下的北方地区,属实是太过于“打眼”,简直等同于在头上横插两把刀子,叫嚷着让别人来查。

    她匆匆付了茶钱,顶着满脸的姜黄粉末,一路疾行往人烟稀少处去。

    芙蓉玉簪的花瓣裂了两瓣,大部分时候被她捏在手心,经过特殊的打扮,她整个人面上的女气消散许多,一席读书人所穿的寻常直缀,宽大的衣衫,配上些许姜黄粉末涂面,十分的姿色便被锐减大半,只依旧算是长相尚可那一挂的。

    莳婉紧了紧围脖,雪白的绒毛做底,不仅能遮挡喉结,也是极为暖和的。

    一切妥当,方才往周边偏僻些的村庄去,一路问一路找,可算是在傍晚时分寻到个多老人的村庄。

    听闻此处村落皆是老人、孩童,或是寡妇,青壮年不是出村讨生活,便是死亡,几年出去了无音讯,也是常有的事情。

    莳婉无意生事,手中银钱洋洋洒洒用掉一大半,如今剩的虽然也能够用,但省着些也一定是没错的,

    深一脚浅一脚走过雪地,隔了些距离的墙角跟忽地传来一阵短促的尖叫声,她脚步一顿,旋即加快速度往相反方向走去,可惜还没走两步,便有一个小女孩踉跄着跑出来,随后紧跟着两个匪徒,一人在后,一人则紧追着那小孩不放。

    小女孩拼命往前,见了莳婉,一股脑跑至她身后,那劫匪见追不上,眼神恨恨,见她一席靛青直缀,做得一副读书人打扮,眼底登时爆出几分贪婪。

    “小子,你既然和这寡妇认识,这路过不交点儿过路费,是不是忒不地道了?”对方语气狎昵,俨然是含了几丝别样的意味。

    这种不负责任的谣言,莳婉过去在柳梢台听过太多次。

    身侧,小女孩似是极为害怕,语气一抽一抽,同莳婉小声说着话,不多时,她便拼凑出了整件事的经过。

    寡妇貌美,又只有一个独女,家中无男子,很快便有人惦记上了这家人,先是邻里,再是旁人,临到要搬走时,竟碰上了这一出。

    回神,她掳起那小女孩的衣袖,见手腕处斑斑血迹,便知此言非虚,如此,方才厉声道:“衙门就在二里地之外,世道艰难,何必要致人于死路呢?”

    “我呸——!”

    “老子最讨厌你们这些天天冒酸气的书呆子!”

    语罢,拿着刀便向莳婉走来,她下意识拿起簪子,那劫匪见状,立刻放声大笑起来,“你这拿的莫不是你家想好的簪子吧哈哈哈哈,还他娘的是个破的”

    他不欲与莳婉多言,两下试探,便觉出她手无缚鸡之力,手猛然一伸,猛然扼住了对方的喉咙。

    “呃”

    窒息感传来,见她脸色涨红,那劫匪好似也意识到了什么,掐着莳婉脖子的手微微摩挲着,因着惯性,身体前倾,整个下颚暴露在眼前。

    求生本能下,莳婉卯足力气,朝着对方锁骨上方猛然一划,而后扎了进去。

    颈部处的手瞬间一松,伴随着男人的叫骂声,“你他妈是个女——”而后戛然而止。

    簪子顶端没入身体,不过几瞬,那劫匪便没了反应,身侧,同伙被吓得面色一白,还不等莳婉开口,便忙不迭地扭头便跑。

    一朝得救,莳婉几乎是整个人软在地下,趴着,大口喘息新鲜空气,抬眼,便见那名寡妇正愣愣地望向她,眼底似有泪光。

    喉间溢出几丝呜咽,似乎花费极大的勇气,问道:“这位恩人。”

    “你是否是女儿身?”

    莳婉一愣,轻点头,旋即扫了眼地上毫无动静的男人,“这贼人惹出的动静这般大,为何你们村子里其他人皆是熟视无睹一般?”

    话一出口,瞥见对面女子脸上强撑着的笑意,语气微顿,没再继续追问下去。

    “囡囡,快过来。”那女子牵着小女孩,对她行了一礼,“我名唤彩月,这是我的女儿糖芸。”

    “这座村子里皆是老弱妇孺,男人们死的死伤的伤,我的丈夫也已经阵亡有些年了。尤其这两年世道越发难,周围便时不时有一些居心裹测的人前来找麻烦。”

    说着,她对莳婉温柔地笑了下,“不瞒恩人,我这两日也是正想带着女儿搬走的,结果就遇上了这事今日多谢恩人,如若恩人不嫌弃,有什么我们母女能做的,恩人尽管吩咐。”

    莳婉见她似乎又要行大礼,忙拦住她,“不必如此。”语罢,似是想到什么,一时有些踌躇。

    此时此刻,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可爱的孩童站在一旁,睁着葡萄似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地左望右望,夜风拂过,莳婉方才有了几分劫后余生之感。

    须臾,她吐出一口浊气,回望对方,“既然你们母女二人碰巧也要搬家,我有一请求,不知当讲不当讲。”

    “恩人但讲无妨。”彩月一怔,面上无意识紧张起来。

    下一瞬,便见她这位恩人拿出了一张路引,问她,“我外出寻亲,却路遇歹人,又发现亲人已逝,荷包早在先前的争斗间不慎丢失,里面装着我大半钱财和路引”

    “旁的倒不要紧,就是这路引一事,不知可否请彩月姑娘为我做担保?”她见彩月似是意动,忙接着道:“此后”

    “我们三人一道离开,可好?”——

    作者有话说:这两天好像胃出问题了,一直断断续续抽痛,实在写不来,准备明天去医院看看,会尽快调整的[合十]

    另外!庆祝女主成功跑路,也是回馈读者宝宝们,抽个奖~[狗头叼玫瑰]

    第54章 寻她 日夜行船,紧追婉儿。

    颈部的抓痕还有些痛感未消散, 莳婉下意识揉了揉,正想再说些什么,便见对面已经痛快地应了下来, “恩人救了我和女儿,这个担保人, 彩月自然是愿意的。”

    她顿了下, 瞥见莳婉娟秀的轮廓和出色的五官, 片刻, 展颜道:“女子活在这世上本就诸多不易,恩人这样样貌出挑的, 怕是更会引来豺狼虎豹, 如今, 彩月能帮到忙, 能回报恩情, 便太好了。”

    她说得颇为真诚, 一时间, 倒惹得莳婉这种说一半藏一半的面上有几丝燥得慌,但出门在外,她自是不能全盘托出的, 故而, 也只是温和地回以一笑,只心底, 面对这样真诚的人, 稍稍安心了些。

    夜幕降临,莳婉睡在低矮简朴的平房内,简单的床,室内寥寥几样能称之为家具的摆件布满这个本就狭小逼仄的空间。

    她凝神环顾四周, 美美安枕准备入睡,时有寒风拂进,屋内点不起炭火,莳婉便索性和衣而睡。

    明月高照,直至亥时,方才回想着片刻前与彩月相聊甚欢的场景,笑吟吟地陷入梦中。

    翌日一早,彩月便去寻了里长,按照莳婉特意的交代,只说是早逝丈夫那边的子弟来寻亲,如今连年战乱,突然冒出一两个沾亲带故的小辈,也并不奇怪。

    彩月生得清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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