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貌令我无所畏惧: 第42章 灵与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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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拿一下。”

    她接过来,“你要干什么?”

    “换灯泡。”

    林长野轻车熟路走到墙边一只斗柜前,他记得最下层有放一些日常用品,摸索一阵还真找到一只新灯泡。

    那张八仙桌被搬到屋子中央,他踩了上去,一边叫宣月“举高点”,一边换灯泡。

    大概有过了半分钟,他重新跳下来,摁亮墙边的开关。

    暖黄色的光线从头顶洒落,照亮了整间屋子。

    他在这里生活过几个月,从早到晚扮演着一个叫做步归的人,接受步归的一切,就好像往身体里塞入另一个灵魂。

    他和每一个村民打招呼。

    “我是步归。”

    村民们都很诧异:“你是步老头的什么人?”

    林长野回答说:“我是他孙子。”

    这间平房是步老头的房子,那年春天步老头离世了,房子就一直空着。

    村民们都知道步老头是个酒鬼,年轻的时候有个妻子,还有个儿子,可惜三十几年前就被他打跑了。

    如今步归回来了,大家才知道他的父母在一场车祸中去世,他回到故乡,继承了爷爷的房子和田地。

    “你们一家人不是在外地待的好好的?怎么你回来种田了?”

    步归含糊不清,不肯多说,后来村里办喜事丧事,也通知他去参加,多喝两杯酒他才打开话头。

    原来步归去当了几年兵,后来因为脾气不好,和教官起了冲突,被记了大过,赶出了部队。

    大家在暗地里窃窃私语:“步家怎么尽出败家子啊?”

    “是啊,白瞎了这副好长相。”

    “你还别说,他刚回来,我看他沉默寡言,做事手脚利落,还以为他是个老实人,想替他和我侄女做媒咧。”

    “你可别,步老头喝酒喝得那么凶,这个孙子不知道会不会变成下一个他。万一跟他爷爷一样喝醉了打人,你侄女可就惨了。”

    在村民的唏嘘声里,步归就这么住回了爷爷家中。

    ……

    林长野拿了块抹布,抹了两遍,旧沙发才勉强能坐人。

    好在宣月不拘小节,说:“没事,反正我这身也是便宜货,扔洗衣机洗一洗就干净了。”

    她坐在沙发上,出神地听着林长野的故事。

    “直接编好了档案就去卧底不行吗?为什么非要现场住过来呢?”

    “因为那不是一般的罪犯,是大毒枭,是东南亚最大的犯罪团伙头目之一。”林长野坐在她旁边,“宣月,你把犯罪分子想得太简单了。他们不是街上的小偷、骗子,也不是精明的传销分子,是手上不知道沾了多少人命的亡命之徒。要想取得他们的信任,没有周密的计划和实打实的人际关系网是不行的。”

    “他们大老远从东南亚跑回来查你?”

    “是。”

    “后来呢?他们相信你是步归了吗?”

    “相信了。”

    不止相信了,还和他有了过命的交情。

    林长野慢慢地回忆着那一年的种种,一点点说给宣月听。

    他和屠辛从湄公河上成功逃脱后,在老挝的乡下养好了伤。老挝的一年四季都是夏天,炎炎夏日,他们一起坐在稻田边上吃西瓜。

    屠辛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兄弟,咱们以后一起干大事,一起赚大钱!”

    林长野笑笑,说:“我没有那么大本事,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罢了。”

    屠辛拿起一只西瓜,往地上一嗑,砸成了好几瓣,递了一瓣给他,“那你有什么愿望吗?”

    “吃饱喝好,睡个安稳觉。”

    “嘁,这也太没种了,换一个远大一点的!”

    “那就——”林长野凝神想了想,说,“赚多一点钱,买辆好点的车,开回村里耀武扬威吧。”

    屠辛哈哈大笑,说:“瞧你这点出息!”

    “屠哥你不知道,他们都看不起我。”

    “为什么看不起你?因为你爷爷是个酒鬼?因为你被部队开除?”

    彼时,屠辛已经查清了步归的过往,他们住在乡下养伤期间,他可一点也没闲着。派出去的爪牙一拨又一拨,黑白两道都有人,把这个叫“步归”的人摸了个底朝天。

    是,他们确实是生死之交,但屠辛生性多疑,干这一行的有今天没明天的,总不能个个从天而降的空降兵他都毫无防备,全心全意地当人是兄弟。

    果不其然,林长野听了这句,霍得抬起头看着屠辛。

    屠辛拍拍他的肩,说:“兄弟别见怪,我只是警惕了点,实在是经历这么多,不得不多心啊。不过你放心,既然我都这么开门见山跟你聊开了,就表示我已经信任你了,咱俩以后就是拜把子的兄弟,有我一碗饭,就绝对不会饿着你。”

    林长野把西瓜皮扔进田里,扯扯嘴角说:“不用给我饭,给我辆好车吧,衣锦还乡。”

    “那没问题。说吧,你喜欢什么车?”

    “奔驰。”

    “别啊,奔驰多土,咱要冲着那种全球限量的跑车去,一辆能把你们一个村儿都买下来。”

    两人一同笑起来。

    后来他们刀尖舔血,一次一次把那回湄公河上被屠辛的死对头拿走的生意全部抢了回来。

    屠辛带老婆孩子给他认识,抱着小女儿一边笑一边指指林长野:“叫干爹。”

    小姑娘在东南亚长大,撒丫子乱跑,皮肤晒得黝黑,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啊眨,开口却是,“哥哥!”

    “臭妮子,叫什么哥哥啊,辈分乱了!”

    “爸爸有大胡子,是大人。他没有胡子,还长得这么好看,是哥哥。”

    屠辛哈哈大笑,揪了揪孩子的耳朵,说:“没大没小,这是干爹,记住了!”

    林长野抱过那个小丫头。

    他吃过阿嫂做的饭。

    很多个夜里,屠辛的家中点起昏黄的灯,一家人和他坐在同一张桌上,他们闲话家常,说着过去,说着未来。

    如果外面的大片土地里种植的不是罂|粟,如果屠辛做的是正经生意,而不是毒|品生意,他们本该是好兄弟。

    阿嫂笑着说:“我们阿归生得这么好看,得给他找个漂亮的媳妇儿。”

    屠辛说:“别提了,你不知道这村子里多少小姑娘成天跟在他屁股后头跑,地也不种了。”

    林长野听见最后那一句时,目光微微一动。

    阿嫂:“那不行,村里的姑娘委屈他了。”

    “长期在这边是挺寂寞的,有个把个姑娘陪陪也好,真找媳妇儿,还是要找咱们中国人。这儿的姑娘脑子太简单。”

    阿嫂啐他一口:“少带坏阿归。就你花心,不爱人家姑娘还能让人家陪一陪——”

    “我就说说而已,我可没出去拈花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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