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不可及: 2、03

您现在阅读的是哇叽文学www.wajiwenxue.com提供的《遥不可及》 2、03(第1/2页)

    我曾对大学生活怀抱过憧憬。
    在高中时代,我理所当然地以为大学里会有许多新奇的东西,存在无数的可能性。即便等在往后的不是玫瑰色的青春生活,也该与过去平庸无聊的人生有所不同才是。我期待着新的开始。可到了大学我才发现自己是何等天真。原本以为终于逃出了笼子,去往了一处崭新的天地,但事实上,我只是从一个笼子跳到了另一个笼子。
    那是一所重点只有考勤的学校,除去考勤什么也不重视,似乎比起教学本身,考勤才是真正的目的。大一的时候,每天早上五点半就要起床准备跑操,还有早晚自习,每次都煞有其事地清点人数,点完之后便撒手不管。到了夜里,他们则挨个宿舍风风火火地清查不休,一旦发现有谁夜不归宿便闹得鸡犬不宁。我觉得自己上的不是大学而是回到了初中。
    那些油脑肥肠的校领导们又总喜欢找各种理由开会。今天是某某企业的宣传会,明天是什么课题的报告会,后天还有个连名字都说不上来的无聊会。他们甚至搞出了一个自我批评大会,并强制所有人参加,让每个人都轮流站上台检讨自己的缺点,再让台下观众挨个站起对台上的人指指点点,简直如同□□。
    学校本身作为大学也未免狭窄得过分,比高中大不了多少,而且地处市区的边缘,后面就是连绵不绝的荒山,想要去市中心要搭两个小时的公交。我曾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进了野鸡大学。学校里的老师大多都是本地人,上课时操着一口方言,让人听不明白。图书馆里的书也少得可怜,外国文学阅览室只有一小间,里面的书大多都破破烂烂的。
    除此以外,宿舍也糟糕得可以。
    宿舍是八人间的,十分拥挤。刚开始大家相处得还好,各自会收拾干净自己的地方,如果忘记了一经提醒也会立马收拾。但不出一个月,便懒的懒,脏的脏,不知何时宿舍里开始飘起淡淡的馊味。同时也形成了好几个小团体,A和B聊得甚欢,CDE形影不离,FG亲如兄弟。而我沉默寡言,同他们既没有共同爱好,也无意主动亲近,不久便落得形单影只。
    这反倒让我轻松,不用费心去考虑他人,也能有更多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实在是求之不得的事情。再者,我早已习惯了孤身一人。
    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周围的人都在刻意地逃避孤独,这令我十分困惑。那并非是可耻的事情,反倒会让人更深地去思考,让人得以更为清晰地把握住世界的轮廓,也更清楚地明白自己的所欲所求。只有弱者才害怕孤独。
    但到了晚上,我却怎么也轻松不起来了。室友们都喜欢打游戏,一到夜里键盘就噼里啪啦响个不停,同时嘴里还大声骂骂咧咧的,吵得根本看不下书。我自然没有办法要求他们安静,在宿舍里做什么是他们的自由。而且七对一,不会打游戏又没有人缘的我才是那个没有话语权的少数。
    不出一个月我便心灰意冷。即便这样,我也没有后悔过离开家乡。我后悔的只是没有认真挑选,匆匆地找了个地方,过于草率地交出了往后的四年时光。如今再说什么也没有用了。碰巧那时我正在重读《挪威的森林》,于是便决定效仿主人公的做法,把上大学作为集训:训练自己对无聊的忍耐力。
    似乎也只能如此。
    由于怎样也忍受不了集体生活——较之八人挤在一间屋子我更向往拥有自己的空间,一上大二我便打定主意搬出宿舍,但怎么想也不觉得那帮以管人为乐的校领导们会轻松放我出去。思前想后,我决定假装生病去医院伪造证明。
    选定的病是神经衰弱,能确实担保我有理由搬出去,并且即便被别人知道也不会太过在意的病。那时我还对周围人的目光有所顾忌。背熟症状后,为了使自己看起来的真的患病,我特意熬了一个通宵让脸色看上去很憔悴。
    接诊的是个漂亮的女医生,年龄大概三十出头,身上荡漾着一股让人放松的知性气息。在她手上大概可以拿到证明,不知为何这样想着的我感到一阵安心。不料三两句话后她便识破了我糟糕的演技,我只得老老实实坦白。
    “就这么想出去住?”她问。
    “嗯”,我点点头,“想安安静静看点书。”
    “不信“,女医生轻轻摇头,看上去很顺滑的栗色短发也随之轻轻晃动。”你们这群孩子老用这种理由骗我,学习啊考研啊看书啊,结果证明一到手都去跟女朋友过上了没羞没臊的日子。现在的学生啊。“随着一声叹息她再次摇头,漂亮的短发也再次晃动。
    “没骗你,真的只是想有个自己的地方安安静静看点书。”
    “喜欢看书?”
    “也没有。只是一直在看,习惯了。”我想了想说。
    “那我考考你,以前我也挺喜欢看书,高中那会儿还是文学社社长来着呢。”她抬起头朝我笑了笑,是那种幸福的人偶尔怀念往昔时才有的略带感伤的笑。“三个问题,都答上就给你证明。”我同意了。
    “喜欢中国的还是外国的?这个算问前调查,不包括在问题里。“
    “很少读国内的。太远的读不懂,太近的读不下。“
    “那好,就问外国的。嗯…我想想…杜拉斯的《情人》哪个翻译版本最好?“
    “王道乾。“
    “《人间失格》最后主角被送进了什么医院?”
    “精神病院。”
    “喔,看来真的读过点书,最后再问个难的。”她眯起眼睛坏笑着说。“《百年孤独》里族长的名字!”
    我愣住了。女医生脸上浮现出恶作剧得逞时的表情。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这次换她愣住了。
    “还是第一次有人回答的出来,厉害,看来真没骗我。”她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行吧,看在《百年孤独》的份上给你签了。”女医生苦笑着在证明书上写下“睡眠障碍”。
    于是,我终于得以从肮脏吵闹的宿舍生活中解脱出来。
    新的住处是一家民宿,房东是一对五十上下的夫妻。丈夫颇为壮实,尽管不修边幅浑身却散发出十分稳重的成熟感,年轻时想必是个不得了的美男子。妻子倒是长得普普通通,但为人很好。她喜欢侍弄花草,院子里种了许多说不上名字的植物。我去的时候,院中到处都开满了硕大的橙红色花朵,漂亮得令人心惊。她告诉我那叫凌霄。
    他们还养了一只两岁的奶牛猫,看样子不太爱洗澡,浑身脏兮兮的。肚子也鼓胀胀的,大概怀了孕。猫的名字叫大咪,眼睛是奇异的淡青色,温顺得不可思议。
    起初我并不满意他们提供的房间,但这满院的花,总趴在太阳底下的懒猫和让人安心的房东,这里的一切在我心里唤起了难以言说的温馨感,陌生的让我有点不知所措。最重要的是,房租也便宜得惊人。
    便宜当然是有理由的。我的那间宽敞倒是宽敞,但没有独立的卫生间,上厕所要到楼下的公用厕所,洗澡则要步行十五分钟去学校澡堂,相当麻烦。而且也没有暖气和空调,冬天想必很难捱。二十平米左右的空间里,只有两三件简洁的家具。但是采光十分充足,朝南的墙上四分之三都是窗户,掀开花纹朴素的窗帘,阳光便如水一般咕咚咕咚淹没了大半个房间,坦然的令人生畏。对我来说有阳光就足够了。
    翌日,我向房东要来干净的纸箱用以存放衣服,铺好新买的床单,又在墙上贴上坂井泉水和流川枫的海报,最后从附近的花店买来一盆白鹤芋放在桌边。我花了半天打扫房间,当一切都结束后,我起身环顾,阳光在刚拖完的地板上闪闪发亮。看着这一切,上了大学后我第一次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收藏哇叽文学,wajiwenxue.com 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