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病抱寒霜剑: 恰似惊鸿照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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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温苏斋自然不用对这帖子多作查验,微笑道:

    “公子远道而来,辛苦了。还请上座,我家老爷稍后便到。”

    安广厦环顾一周,不置可否。他望着亭亭如盖的一株老银杏树,忽然出声问道:

    “澡雪呢?怎么不见他来。”

    温苏斋一窒,难怪今次雅会终于请动了广厦公子,原来他是为了找人。可怜温苏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老爷将安广厦骗过来,自己这个做管家的却不清楚他要找的人在哪。他讪笑一声,硬着头皮答道:

    “公子恕罪,在下不知。”

    安广厦顿了一会儿,轻笑一声:“也罢。这等小事,平章大人想必不会放在心上。”银杏梢上,一只柳莺悠然歌唱。他转过身,望着“格式馆”三个筋骨遒劲的隶字,微微一叹,“倘若远游公尚在人世,见到这物是人非的故居,不知又该作何感想。”

    温苏斋低着头,不敢应答。

    温小郎君深深以为,跟着沈绰出来寻人,是自己做过最愚蠢的决定。那家伙一时热血上头,竟回府取了两匹马驹,又牵出三条威风凛凛、皮毛油光水滑的猎狗。

    二人翻身上马,三只半人高的猎犬绕着马蹄狺狺乱吠,惊得马儿长嘶一声,扬蹄狂奔。

    东风扑面,尘土飞扬,温恪使劲儿扯住辔头,怒骂道:“你这是‘悄悄地’跟着吗?街上的人全盯着咱俩看!”

    沈绰骑术还没有温恪好,他手忙脚乱地拉扯马缰,脸色煞白,差点从马背上颠下去,两腿战战,哪顾得上答话。

    温恪恨恨地骂一声,吹了个唿哨,把腰间的钱袋解下来,远远抛在前方林木深处。那几只恶犬两眼放光,箭一样冲过去捡。追着马的猎犬没了,沈绰终于松了口气;况且这匹马驹跑了一路,有些气喘,渐渐乖顺下来。

    沈绰满头大汗,心有余悸地笑道:“恪儿,谢了啊。”

    温恪鄙夷地看着他,好在今天出门带的钱不算多,不然非得让这家伙把狗宰了做火烧才好。

    支楞的林木将衣衫钩破了几处,二人头上沾着草叶,形容略显狼狈。狗和马横冲直撞地疯跑了一路,终于停在一处从没来过的野地里。

    四望是一片苍翠的茂林,林中鸟雀啁啾,岚气氤氲。一只黑背的高大猎犬叼着温恪的钱袋,邀功似的把热烘烘的脑袋挤到沈绰面前,一个劲地摇尾巴,口水滴在地上。马驹远远地躲着狗,正低头吃草。

    沈绰还不待说什么,温恪抢先道:“我不要了。你把金锁还我就好。”

    沈绰一愣,支支吾吾半天,尴尬地笑道:“这个我已经把它当掉了。”

    温恪冷笑,捡起一枚石子,作势要打,沈绰连忙道:“哎呀,哎呀,明明是那天你自己说了不要的嘛,现在后悔来不及了。”言罢,献宝似的搓着狗头,嘿嘿笑道,“这狗叫‘大四喜’,我最喜欢的。灵吧?丢出去什么都能给你找回来。”

    温恪没眼看,他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将石子砸上树干,哼了一声:“现在安广厦算是跟丢啦,瞧你办的什么事儿,就该听我的。”

    沈绰汗颜,也跟着坐下来。他俩抛了一会儿石子,觉得很无聊。温恪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从怀里一摸,竟掏出两根皮筋来。这两根皮筋是他昨天从父亲房里拆出来的。那是一张很好的弓,老头子今天早上看见,保准要气疯。

    只要温有道不顺心,温恪就开心得很。他虽然字不好看,但一双手十分灵巧,随便捡了一根牢靠的树枝,三两下便绑好一张小小的弹弓。他捡起一枚石子,试了试弓,皮筋拉开,飕地一下,石子像箭一样飞出去,打落两片树叶,惊起一树飞鸟。

    沈绰看了半天,眼馋得很:“你准头太差了,我来!”

    他大话说得漂亮,几发石子过去,竟还不如温恪。沈绰作为一个整天熬鹰斗犬的正经纨绔,竟连雀子都打不准,脸皮实在有些挂不住:

    “我思考了很久,这应当不是我们的问题。”他表情严肃认真,从钱袋里摸出一把指甲盖大小的明珠,“咱们换这个。”

    温恪瞪大了眼睛,把那珠子拿起来瞧。这南海珍珠虽不是第一等的成色,却也能抵得上一枚金叶子。明珠弹雀,他心下对沈二公子的豪奢再次有了新的评判,点头称赞道:

    “有些道理,你且试试。”

    沈绰二话不说,将明珠扭在皮筋里。他眯起眼,指尖发力,珠子弹了出去。只听噗地一响,一样东西从树梢扑棱棱落下来,猎犬兴奋地追过去,把它叼回沈绰脚边。

    “中了!我果然没说错吧,哈哈哈。”

    打下的是一只很瘦小的麻雀,温恪嗤笑一声,觉得他不过瞎猫碰到死耗子,运气而已。沈二公子不以为然,把弓和珠子抛给温恪,二人疯玩一阵,大笑不止,竟真的一打一个准,接连射下许多鸟来。

    两人弹弓斗犬,走走停停,不知不觉到一处浅滩边。

    温恪矮身藏在草丛中,正瞄准一只黄鹂。忽然,清脆的鸟鸣间送来一阵悠渺的风声,空灵悦耳。他从未听过这样的声音,心里好奇,循着声音拨开层层掩映的翠柏,眼前豁然开朗,不由一下子屏住了呼吸。

    不远处的清波里,栖着大群的白鹤。蓬松的鹤羽在春风中微微翻涌,像轻软的雪片。岸边桃树下,斜靠着一位少年。

    那少年一袭烟青色的广袖如白鹤的蓑羽,又似染着秋雾的霜天。他长发未束,乌云一般肆恣地堕在地上。浅色的落英纷纷如雨。

    温恪从未见过这样的人。

    他很好看,甚至太好看了。

    双眸湛如秋水,眉似敛雾青山。那双纯澈如冷泉的眼中,既无功名利禄,又无凡俗规矩,唯有一群悠然自在的鹤,一溪飘飘荡荡的云。

    在桃花树下回旋的,是晚风一样的乐音。

    白鹤与少年,桃花与春草。碧溪映着青空,浮云环抱旭日。那个在传说中虚无缥缈、朦朦胧胧的“无何有之乡”,忽然间有了缤纷的色彩,变得鲜活可爱,近在眼前。

    “白娘娘……”

    似乎有什么从心底破土而出,温恪向前一步,怔怔地凝望。

    然而仙境很快被打散了。

    草深地滑,沈绰从后边骂骂咧咧地跟上来。他抬头一望,好大一片鹤群,高兴极了。沈二公子在钱袋中摸了半天,才发现明珠已没有了,干脆把袋子里的东西都倒出来,也不细看,匆匆摸过一枚圆滚滚的物件,按在弓弦上。

    温恪不及出声相阻,只见三条猎犬吠叫着从草丛间冲出,一头扎进浅滩里。

    沈绰指尖一松,弓弦瞬发,霎时间,一枚金光灿灿的东西像流星一样朝着鹤群掠去。

    温恪大惊失色∶“等等——”

    他徒劳地伸出手,眼睁睁地看着那枚弹珠笔直地越过白鹤惊飞的羽毛,穿过浅滩飞溅的水珠,挟春雷之势,卜地一声,豪气干云、势不可挡地,正正打在那个少年额头上。

    白鹤飞走了。青山碧水间空空荡荡,唯余几片鹤羽轻轻地浮在浅溪的柔波里。

    猎犬陷在浅滩的泥地里团团乱转,呜呜地吠。

    温恪转眼望去,却见那少年眸色沉黑,冷厉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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