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蛇·本座前世罪孽多: 37、婆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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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抿了一口酒,想要开口,便听见楼下有个熟悉的声音道:“老板,两壶越州老窖。”

    那口酒险些被我呛了出来。

    我冲出雅间,半个身子探出了酒肆二楼的乌漆槛,先是看见谷雨和芒种一边吃着方才端下去的花生米,一边两只脑袋碰在一起正玩着弹珠,旁边站着一个小白脸,一袭紫番藤花样的宽袍,系的是鹅黄刺绣的腰带,乍看之下,好似个青楼花魁,腰间别着一把折扇还有一个酒壶——好像已经空了。头发、衣服上沾满了一路落下的细小花瓣,分不清是桃花还是杏花。

    他往谷雨芒种的邻桌前一坐,满面春风,几乎能笑出花来,看来一路没少游山玩水。

    说曹操,曹操到——哦不,我还什么都没说呢。

    这世上,有想见不得见的,便有怕什么来什么的。

    我眼睁睁地看着白禄笑眯眯地迎上去,然后又眼睁睁地看着他和秦欢视线相碰后陡然间面沉似水,眼皮便不由自主地狂跳起来——脑海中先是闪过白禄提着棍子追打谷雨芒种的样子,随后又冒出了秦欢说到“肉菜”时,那张意犹未尽的脸,我随即一个激灵,再也不敢等下去了。

    “谷雨,芒种,”我放声道:“到姑姑这边来!”

    两个不可爱的小东西几乎异口同声:“可是姑姑,刚才不是你让我们哪凉快哪呆着的嘛……”

    我:“……楼上更凉快,还不快过来!”

    先前秦欢眼看就要逮到百年一遇的凤岐山狐族,结果关键时刻被我一搅和,煮熟的狐狸就这么飞了,眼下他怕是接连好几日都没吃过东西呢,这回突然撞上两只活蹦乱跳的小白骨雀儿,以秦欢的性子,岂不要将我两个宝贝侄儿生吞了?

    秦欢听出是我,抬头道:“哟,这么巧。”食妖兽想是大老远便嗅出了白禄酒肆里一家四口的妖气,此刻珍馐当前,原本浮光跃金的面容愈加精神焕发。

    我哪里还笑得出来?干巴巴地客气两声:“是啊是啊……”

    白禄眼色锐利地往我这边一挑:“你们认识?”

    这个眼神,配上这个语气,言下之意:这祸害是你招进来的?

    我忙朝白禄递了一个诚恳道歉的眼色:我实在没想到他会来,不过你放心,兄弟我就是拼了这条草命,也不会让他伤着你们的。

    秦欢见白禄不动,便径自上前拿过白禄手里的酒壶,开了封,嗅了嗅,笑盈盈地答道:“嗯,认识,认识好几年了,”然后瞟向此刻脸色煞白的我,“是不是?”

    是个屁……

    我一把揪住两只浑然不知危险将至的小白骨雀儿,从桌子两边拎了出来,扔给了他们的娘亲。

    提心吊胆地转头看向秦欢白禄两人——面对面,眼对眼,山雨欲来风满楼。

    秦欢:“方才进门时,见门口木牌子上写着:有上房三间。在下跑了一路,风尘仆仆,恰遇老友在此,正好这儿的酒也对我胃口,不知可还有空房,让在下留宿几晚?”

    白禄嘴角冷冷地一扯,“可真是不巧,空房是没有了,不过再往城里走倒有义庄一个,客官可以在里头凑合着住,若不认得路,在下可送您一程。”

    秦欢脸上不见丝毫波澜,“兄台这般熟门熟路,可是那边常客?看你双目无神印堂发黑,三炷香内必有大劫,在下学过两天唢呐,与君萍水相逢,相见一场,可以帮兄台吹个头七。”

    此时此刻我活像一个夹在亲妈与媳妇之间左右为难的男人——虽说这比喻不甚恰当,但论起两边不是人的滋味,没有与我当下的处境更贴切的了。

    眼看大战将至,一触即发,我飞快地挡在二人中间,陪着笑脸道:“好了好了,冤家宜解不宜结,这位叫秦欢,这位叫白禄——现在你们算是认识了。我不强求二位和气生财,但求一个风平浪静,”我压低嗓门,示意二人留意左右,“周围还坐着那么多客人呢……”

    哪怕是当年求仙鹤救我一条小命,我都没这般低声下气。

    秦欢闻言,先一步露出一排白牙,“一个玩笑罢了,兄台不会计较的,是不是?”

    白禄死盯着他:“彼此彼此。”

    我忙对秦欢道:“你若要住店,不必非在白禄酒肆,我在城内有处院子,你就住那里,哪里也不许去。”我说得斩钉截铁,不容回辩——今日若是让秦欢留宿在白禄酒肆,等于往鸡窝里塞了一只黄鼠狼,会发生什么我翻翻眼皮都能想得出来。

    我打包了没吃完的小菜,匆匆别过了白禄一家,拖着秦欢便往城内走。

    秦欢:“其实你不用那么紧张,我不一定会吃他们。”

    我边走边道:“好好,我替他们全家谢你不吃之恩。”不一定会吃,也不一定不会吃——嗯,说话真有技术。

    我的小院离白禄酒肆说近不近,说远也不远,平常往来,一边走一边欣赏一路景致,不知不觉也就到了——也不知今日是撞了什么邪,这段路竟走得比唐僧取经还要艰难。秦欢就像一只花蝴蝶,但凡是朵花都要凑过去瞅两眼,沿途本就没有几个商贩摆摊,但走到白禄提到的那个义庄时,怀里已经抱着两大包没什么用的小玩意儿了——当然,他右手还伤着,出苦力的,依旧是我。

    “原来还真有个义庄……”秦欢支着腰,探头探脑地往里张望。

    我:“快走吧,再不走,天都要黑了,等城门一关,真得在这义庄和死人睡一块儿了。”

    “小青,”他突然一本正经起地转回头,“为何不辞而别?”

    ——该来的终归还是来了。

    我:“其实也不算是不辞而别吧,我留了字的。”

    “就这?”两根手指嫌弃地捏着一张皱巴巴的纸,上面赫然写着“后会有期”四字,“你不提这张纸还好,一提老子就冒火,好歹我还救你了一命,你居然四个字就把我给打发了!你混过黑虎寨,怎么说也算是半个江湖人,怎么做人这么不上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三岁娃娃都知道的道理。”

    我头皮一炸,想起莺娘那后半句“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竟自己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个半死。

    秦欢那厢反而笑了,“你心虚什么?”

    我一边咳一边心想:我就是太讲江湖道理了,所以才会为了还你那五成的灵力,千里迢迢赶来杭州,问白禄借剑。否则管它什么青璃鸭梨炖雪梨,和我又有什么关系?

    可眼下青璃是铁定用不了了,我一时半会儿又想不出新的法子,关键时刻,只能搬出仙鹤来挡一挡这扑面的杀气,“唉,我这不是怕我师兄再来嘛,你已经因为我,伤了右手经脉,随后又在我师兄手下失了一半的灵力,还中了静静的毒,我心里已经很过意不去了,怎么可以再连累你一回?”

    一番言辞恳切,终是化解了秦欢这只花狐狸满肚子的牢骚,“其实就算你师兄再来找麻烦,我也未必会输——我是暂时失了一半灵力,但你师兄也没讨着好去。你也不必觉得连累了我,辛苦修来的灵力本就是要用出去的,说穿了——与钱财一样,皆是身外之物。”

    我:“是是是,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你看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抱着这么一堆物什,要不帮我分担一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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