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厨艺拐走白月光: 3、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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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大柏笑容中罕见的腼腆神色让晁渊有些不解。

    “嘿嘿,邵掌柜不卖酒,我自备。”迟大柏解释。

    晁渊看他的神情,心中有所猜测。

    那女人何止是不卖酒,估计是不赞成在店里喝酒的,否则他何必悄么的?

    还真是和传闻的一样怪癖,哪有食肆不让饮酒的道理?

    想起刚刚见面时邵慕雪那咄咄逼人的样子,又想到五年前在去往边塞的路上那个怯懦害羞的小女子,真难把这两种性格安在一个人身上。

    想起那一次她对自己表达爱慕之情,估计是把这辈子的勇气都给用上了。

    心不在焉地接过迟大柏递过来的酒杯,和他轻轻碰了一下,喝下一口,只觉得辛辣入喉。

    突然感觉酒也没什么好喝的,还是茶水清凉解渴。

    桌上色泽油亮的菜不断散发出香味,迟大柏登时感觉腹中空空,便招呼晁渊吃菜。

    既然来都来了,再较劲就显得矫情,晁渊只好拿起筷子,将几道菜看了一遍,先夹起一块炸的焦黄的小酥肉放进嘴里。

    一口咬下去,外酥里嫩,唇齿留香。

    “这是什么肉?”他夹着吃掉一半的小酥肉看里面发白的瓤子。

    “猪肉。”迟大柏神秘一笑,“厉害吧?”

    兄弟多年,彼此间一开口就懂得对方的意思,晁渊先前也吃过几次猪肉,但都有一股难以下咽的土腥味,他出身高贵,若不是情非得已,绝不会吃这种低贱食物。

    晁渊张了张嘴,觉得方才酥肉下去的地方喉咙有点发痒,稍稍回味了一下,嘴里肉香犹存,不适感也就随之消失了,一抬手,干脆地将剩下一半也放进嘴里。

    略带劲道的口感和羊肉的软嫩完全不同,被面糊包裹在里面的肉多汁鲜香,他是第一次知道,猪肉也可以这样好吃。

    晁渊虽然看着比迟大柏斯文些,但一样也是武将出身,自然没那么多酸儒讲究,管他是什么东西,只要不难吃就成。

    迟大柏大笑,觉得自己的品味得到了认同,便和他碰了杯,一饮而尽。

    这一餐吃得晁渊大开眼界,明明每道菜都是不那么考究的食材,但偏偏就有一种吃到珍馐的幸福感。

    迟大柏献宝似的问:“晁老弟,怎么样?”

    对于邵慕雪的厨艺,晁渊无可挑剔,只能心服口服地答:“名不虚传。”

    不知不觉已经接近申时了。

    高作中午回去打了个盹,这会儿挑了两担子菜回来,拿到后厨准备晚间的材料,却发现掌柜已经在案上和面了。

    “掌柜的,这么早?”

    邵慕雪把手底下的面团拍平整,撒上些干面放到盆里醒着,又盖上一层薄屉布,才朝后院偏了偏头:“还有客人呢。”

    “这么能吃?”高作扯着脖子往后看了一眼,恰巧听到后院的客人叫结账。

    邵慕雪也听到了,便解下围裙不紧不慢走过去。

    一进屏风,一眼就看到桌上的酒坛,不由得皱了下眉,但也没多说什么。

    然而,余光一扫到晁渊面无表情的脸,顿时气又上来了,抬手把光溜溜的盘子往里推了推:“哟,两位吃得可真干净,小店的菜很合胃口哈?”

    她的目光像是被上了锁一样,定在晁渊脸上,一脸的讥诮。

    晁渊一楞,这才意识到桌上每道菜都被吃得十分干净,盘子亮的几乎可鉴人。

    冤,这一桌菜明明迟大柏吃掉了四分之三!

    迟大柏指指头不要浪费么?”

    说完,还忍不住打了个酒嗝。

    “掌柜还说不让喝酒呢!”邵慕雪斜睨他一眼,跟着嘿笑一声,“总共两百一十一文。”

    晁渊一顿,心道这菜馆果然不便宜,就这几道菜,够穷苦百姓人家吃上好几天了。

    他掏出钱袋正要付钱,却见迟大柏按住了他的手,仰头问邵慕雪:“邵掌柜,上回来还给抹零来着,两百文,如何?”

    “抹零自然没问题,但得分对谁。”邵慕雪笑眯眯地看着晁渊手里的钱袋,拉长声音,“下次一定!”

    这女人分明就是在挑衅!

    晁渊眼角一敛,挣开迟大柏的手,掏出钱如数拍到桌上,愤然离开。

    今后再登门我就是狗!

    整个善州城都知道,北市里前些日子新开了一间私房菜馆。

    这“私房”两个字,听着就想让人窥探,又都听说掌柜兼厨娘是个风华正茂的女子,就算不垂涎菜馆里那些美味,能一睹美人亲手做羹汤,也是非常令人期待的。

    邵慕雪的生意好的不得了。

    这才开张一个多月,私房菜馆的盛名已经远播在外,现在不只是善州城里的人,往来的行商路过善州的都会慕名来她的馆子吃上一顿,不来的话都算是一种遗憾。

    再次带着歉意的笑容推掉一桌客人后,她心里只剩下后悔。

    要是当初有钱租个稍微大一点的店面就好了,谁能想到整个善州城,不,整个大吴国都是吃货呢?再这样下去,用不上太久,估计三五年的时间她就能攒够下半辈子的吃穿用度所需的银子了。

    这天下午,客人散了,菜馆里三人累的够呛,躺在后院的摇椅上乘凉休息。

    邵慕雪懒洋洋地说:“高作,下回多给林屠夫些钱,让他把猪血放干净些,不然做出来会有腥味。”

    高作含混地应了一声,很快响起了鼾声。

    邵慕雪抬起头瞅他一眼,没再打扰,这些天他真是辛苦了,每天从早上开始便在厨房里陀螺似的忙个不停,邵慕雪帮他的时候越来越多,宝儿被赶去招呼客人。

    因为常常能吃到掌柜亲自做的菜,客人反倒更多了。

    最近,邵慕雪在考虑推广猪肉的事。

    这时代人都以羊肉为尊,猪肉的地位就十分尴尬,富人不屑吃,穷人不知道怎么吃,就这样,渐渐地大家都不吃了。

    开始邵慕雪为了适应善州百姓们的口味,猪肉的菜式搞的不多,更不敢明晃晃地亮出来,顶多做个馅儿或者裹起面糊来炸,省的遭人烦,最近她突然意识到,菜馆是自己的,食客都是慕名而来,自己该是主导的那个人才对。

    再则说,因为猪肉被认为是低贱之物,所以十分便宜,成本比羊肉和鱼肉不知道要低上多少,如果自己多做猪肉的大菜,那不是要赚翻了?

    想到这里,邵慕雪不困了,扑棱一下坐直身子,感觉发家致富在此一举。

    前厅突然传来询问声,带着几分苍老:“请问,店家可在?”

    邵慕雪只好暂时把关于猪肉的思路压下,起身迎了出去。

    门前站着一位老者,头发花白,慈眉善目的,一身藕荷色云锦长袍将人衬得贵气十足,腰间坠着奶白色玉佩一枚,上头镂刻这几颗挺拔的翠竹,和周围的白色坯子浑然天成,一看就价值不菲。

    快速扫了一眼,邵慕雪将人请到位子上坐。

    老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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