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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enxue.com提供的《从今天起好好做人》 第一百一十六章 势均力敌(第1/2页)
演唱会结束后,元稚有三天的假期进行休整,有一个原因是公司也需要时间根据出道演唱会的舆论走向制定元稚下一个月的行程——反正预录的节目有很多。
而且元稚的出道反响很好,他也值得这个小假期作为奖励。
这些都是元稚预料不到的事,他就像那种对于别人的恋爱建议能叭叭嘴一篇论文的“单身狗”,但对自己却是看不清的。
例如当晚洛森开门进来的时候,元稚还恍惚了一下,仿佛时间地点都没有变,俩人还是同居时的状态。
洛森一边脱鞋一边问:“干嘛这么惊讶?”
“…这是我家?”
“我知道。”
“…那你这是私闯民宅?”
“怎么会。”洛森笑了一下把鞋子放进鞋柜里:“房产证上有我的签名呢。”虽然也有你的名字。
“…”元稚无言以对,明明他都已经拿走狗子的紫水晶耳环了,对方不应该记得他的,就算知道他这号人的存在,也不应该这么锲而不舍。
蓝玟曾经跟他讲过一个来自于地球的故事,好像是叫忠犬八公来着,结局非常催人泪下,但这也是元稚担心的点——其实狗狗们真的可以不用这么“忠诚”的,唉q也真的像狗皮膏药那样甩不掉啊!?也难怪那些追拍记者的外号会是“狗仔队”了呜呜呜…
长达四夜三天的假期元稚都安排好要怎么过了,可这才第一晚就被洛森给打断了。
厨房是半开放式的,元稚暂时将电磁炉关闭,擦了擦手上的水珠转身走出去:“我老板知道这件事吗?”
听到元稚这么问,洛森想了一下点头说道:“牠当然知道了。”
元稚狐疑地看着牠:“你喝酒了?”
“一点点…”
“那你不能呆在这儿——是你买的房子也不行。”元稚立马过去推着牠往门外走:“大哥,这可是新房子啊?别让我入住的第一天就得清理地毯好不好!?”
人没推动,反而被对方紧紧抱着。
“唉,完蛋了完蛋了…”元稚想到什么,急忙从围裙口袋里掏出手机打给访颜:“喂?访先生您好,我是…”
元稚将眼下的情况一说,访颜很是诧异:“我觉得你应该要感到庆幸…如今你可是所有艺人里后台最硬的,你难道不知道你能进赤西阎也是因为这位大人——你居然…想要让牠离开…?这是过河拆桥么?”访颜开始担心了,暗忖这新人情商这么低,以后在娱乐圈可怎么混啊?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访先生,牠现在身体不舒服,待会儿可能会吐…”
“哦,这个你不用担心,每个艺人都有配套的家庭医生以备不时之需。入驻手册上都写着司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通讯号码,有什么需要你可以及时联系他们。”
“可是…”
访颜觉得奇怪:“我看你的简历,你十八岁那年来面试赤西娱乐时,其实内部商议是准备让你通过的,公司也有意要栽培你,可就是因为这位大人说了个‘不’字,我们便将你从终选里淘汰,时隔四年你与我们重新签约——你可要好好把握这次机会。艺人的花期真的十分短暂。”
访颜的好心劝说在元稚听来就像是人生轨道被炸裂了一般:“您…您的意思是…”
“非常抱歉啊小元,毕竟以后我们是要长期合作的,有些话我就说开了吧,我们可以将你瞬间捧上顶端,也可以让你在短时间内销声匿迹——只需那位大人一声命令。”
“呃,我…”
“像你这种不懂得拐弯的直线条,我真的得提醒你一句——不要不知好歹,好好服侍那位
大人,千万别怠慢了。”
“…”被访颜挂了电话,元稚把手机放回兜里。此时他人还在玄关站着,怀里也满当当的。洛森微弯着腰,至始至终都把头靠在他肩上,时不时地蹭蹭脑袋,一如宠物对主人的无限信任。
元稚抬手轻轻顺着洛森的后背,也慢慢地思考着一件事。
别人主观说出来的看法,他并不会有任何感觉,这个世界的三观向来如此扭曲,他不会被影响。
无论是混乱的阿勒雷还是伪善的纳斯卡。
他就只是在访颜的一段话里知道了一个“事实”,所以有点遗憾,那种感觉就像…就好比洛森从来都没有把他当成势均力敌的对手。他们基础相当,但世界为他们定下来的起跑线是不一样的,根本不同维度。
小时候的他以为他能改变得了什么,他以为他能让这个世界翻天覆地。
不过也正是成长期间他逐渐发现胳膊始终拧不过大腿,这才想着要放弃的…
但不曾想,洛森不仅没把他这个“威胁”放在眼里,反而是牠的一句话、一个摇头、一个眼神,就能否决掉他的一切。
元稚都不敢想,如果他十八岁那年进了赤西阎,那么无论多苦多累,现在的他都不会像现在这样捉襟见肘。如今在这娱乐圈里,二十几岁可以说是老鹰出巢了,但不会飞同样可以摔得很惨——如果他自十八岁开始就有好的平台可以打拼,那么他现在又会是在哪里?
元稚以为自己耗了洛森四年,但没想到人家一个“不”字就能断了他的演艺事业。
被“耽搁”的人原来一直是他,他才是那个在原地踏步的傻子。
元稚抱着洛森一步一步往屋里挪动,把人扶着在沙发坐下,可对方依旧抱着他不撒手。
抱着大狗子,元稚渐渐觉得有些麻木了。
理想是胳膊拧大腿,现实是蚍蜉撼大树。
他还以为自己有多聪明呢。真是傻了吧叽,还不如一开始就爬上将军夫人的位置。
装什么啊?事到如今“自尊”还重要吗?
“我是没人要的小怪物…天是被子地是家…”元稚哼着童谣,打开厨房上方的储物柜,从里面拿出一次性桌布,展开在地毯上铺好。
然后又给垃圾桶套上新的垃圾袋放在沙发旁边以防万一。
倒了杯温水放在茶几上。元稚叹着气给洛森解领带,他看到那领带夹是镂空的,里面一堆碎钻在滚动,闪得不行。怕狗子难受,元稚又贴心地给牠解开几颗衬衫扣子——稀巴烂,连扣子都是足两的铂金。
“难受吗?”元稚问道。
“嗯。”洛森应了一声。
“会不会想吐?”
“不会,就是头晕…”
“你这是喝了多少啊?”
“一杯。”
“…”元稚给洛森的肚子盖上小毯子,按前车之鉴,洛森估计还要一两个小时才发作:“你再眯一会儿吧,我去给你煮醒酒汤。”
把稍长的发尾扎起。清洗食材的时候,元稚并没有什么额外的情绪,他其实是很想洛森的,演唱会结束的那一刻就开始想了,所以他知道自己现在“恋爱脑”严重,就算被耽误了也没办法对洛森生气。
又或者说…他习惯了。
每次他的全力以赴,都会碰上对方的唾手可得。
把解酒汤盛一碗放在桌上。元稚自己也在沙发边上坐下,他伸手去摸洛森的脸,手心蹭到下巴有点刺刺的,是新长出来的胡渣。
元稚又摸了摸自己的——他好像真的是怪物,因为他没长过胡子,双腿也光溜溜的。
他的外表也没有什么男子气概,但最起码,眼下他要做一件很爷们儿的事。为自己喜欢的人再“笨”一次。
经上次被陆粉瑶“绑架”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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