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好好做人: 番外篇七 夏夜莲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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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捅破那层窗户纸,就会有很多不安定的要素存在。所以还不如打开天窗说亮话——元稚是这么想的,至少确认关系之后,他还能名正言顺地管着狗子。
    只是刚开始交往那会儿,元稚觉得自己就像是无时无刻都裹了件大棉袄,总是在拥抱的夹缝里百万\小!说,在劈头盖脸的亲吻里写作业,甚至脚尖就没怎么碰过地面——活像高位截瘫的患者——“够了!你要是害我高考失利,我就跟你分手!”
    “噢…”
    “上外边呆着去。”
    “好。”
    洛森不管字里行间的矛盾,牠只是每天都很亢奋。明明蝎念是个专业的用毒组织,却被牠以一己之力拉成了干架帮派。
    不仅不怕上门挑事的,还会主动帮蝎念清理旧账,牠甚至闲不住跑去打拳赛。偶尔听说索泰又在哪里闹事的时候,牠也会及时出现——然后跟表弟一起闹翻天。
    而且任何想要靠近元稚的人,都会被这条尽忠职守的“看门犬”撕咬扯碎。
    搞得有阵子元稚都以为自己被同学孤立了。
    洛森也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很复杂的人,牠从来没想过牠的人格可以承载着如此丰富的情感——而脑海深处的兽格几乎整日都在叫嚣着发疯。
    婴儿刚出生的时候,会分泌一种特殊的荷尔蒙而让母亲对其产生“一见钟情”的特殊情感,这样的化学机制让人类无法轻易抛弃自己的小孩,甚至在小孩不懂事胡闹的时候,也有足够的多巴胺对其产生耐心。
    洛森觉得自己对元稚产生了类似的感情,没见面的时候总是在想对方此时在做什么、是否安全;见了面就恨不得一整天都将人禁锢在怀里。
    牠倒是希望自己能够“厌烦”,或者减少一点对元稚的“喜欢”,不然牠也不会这么痛并快乐q每天都想对着恋人酱酱酿酿。
    但是不行,在“主人”说可以之前,牠得乖乖忍着。
    忍不住就跑去打拳赛。地下赌场没有什么规则,基本上不闹出人命就行。
    掌控这些连锁斗场的英鹫家族有个公开的官方挑战榜,数据每天都在更新,可直到现在,榜一依旧是“乔伊”这个名字。
    那天是期中考,洛森早早交卷离开了考场,没事做就跑去挑战自我了,进了斗场后,从下午三点半开始,一直打到第二天的下午三点半。
    期间裁判都换了三个,最后一个裁判敲响时钟,因为挑战榜限时一天。而洛森在这过去的一天里连续打败了223个对手。
    尤多比亚一天有二十六个小时,也就是说,洛森平均每七分钟就将选手放倒。
    如果不是裁判宣判挑战结束,洛森很有可能会继续下去。
    被裁判们稀里糊涂地赶出了地下赛场,洛森拿着外套站在巷尾看了看时间——这才发现自己错过了今天的考试。
    顺带一提,榜二是索泰:89,榜三是赫尔托斯:84。
    其实小龙也很能打,但牠就是不抗饿,饿的时候连路都走不动。
    不过等真正的王位选拔赛开始时,洛森闲着没事就帮赫尔托斯分不同时间段打败了在这之前的1330位对手,等决赛轮到牠们俩上场对决时,洛森拍了拍手,让人把吃的全都端上来,观众还闹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就看见牠们哥俩好地在赛场上吃了顿饭,吃完洛森直接举手投降,将晋级名额让给了赫尔托斯。
    洛森知道接下来赫尔托斯要挑战的人不多,但是实力会越来越强悍,说不定也有拉锯赛,不过小龙只要吃饱了,就会是无敌。
    当元稚知道洛森因为顾着打架而需要补考的时候,他既没骂对方,也没有大惊
    小怪,就只是把考过的题型和题目整理成笔记甩到洛森怀里。
    不过他看着洛森脸上的伤,又觉得好笑,低头撕开手里的胶布:“打架有那么好玩吗?不如你打我一下试试?”
    那时洛森还不知道这句话意味着什么,牠就只是摇了摇头,并背着手后退了一小步:“我错了,你打我骂我都行,但是不要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
    元稚只是笑着把胶布贴在牠脸上——这家伙脸上挂彩了也很帅,痞得不行。
    “记得去补考,不然毕不了业。”
    ——————
    “洛森其实并不是什么传统意义上的帅哥,至少不是那种浓眉大眼的正派帅哥,但牠的骨相很优越,是典型的西欧长相,这种人无论用什么角度拍照,都不会崩到哪里去,t区高耸,眼窝深邃,再加上一对剑眉…所以神情一旦变得专注,眼眉凌厉的样子看起来就会很凶…每次瞪眼的时候,我都觉得牠要起势杀人…”
    陆粉瑶说这些话时,盛宝珠就在一旁听着,不过她有点心不在焉:“西欧是什么地方?”
    “这个不重要,反正…牠就很雕塑脸,下巴线条很清晰,最绝的是鼻子,这个真的是无法挑剔,简直是女娲的炫技之作…”
    “女娃又是谁?”
    “哦,这个也不重要。”
    此时盛宝珠手里捏着望远镜,她们正在跟踪元稚和洛森。
    高考期间元稚发挥得不错,考试结束出来与同学们对题,也没有什么很大的纰漏,还是很有把握的。
    于是他心情好地答应了洛森,答应跟牠一起去逛夏至灯会。
    盛宝珠得了消息,急忙让人把这夏至灯会大搞特搞,气氛组全部出动。她自己也捎上跟班陆粉瑶一起去目睹小情侣谈恋爱。
    那天夜晚,就连月亮也圆得朦胧浪漫。
    元稚他们玩了枪击游戏,也捞了小金鱼,期间元稚手里一直拿着一个冰糖苹果,小口小口咬着吃。
    见他们一杯奶茶就一根吸管的时候,这个小细节就把盛宝珠给甜晕了。
    巡游花车出现时,洛森问元稚要不要坐,元稚摇了摇头:“坐一次二百七十,这不是抢钱么。”
    “没关系,我有很多钱。”洛森说着就从浴衣口袋里掏出一捆用橡皮筋扎住的票子。
    元稚皱起眉头急忙按下牠的手:“你是不是傻!?这里人多眼杂,你就这么把钱拿出来?”
    “哦,那我们去坐车吧。”
    “欸等等…”
    被洛森拉着坐到了花车上,元稚左看右看,都觉得这车不值。
    每次花车巡游,就会有不少贫民窟小孩跑来乞讨,洛森担心车轮会轧到他们的脚,便耐心地派着钱,至少每个伸手的小孩都拿了张一百的。
    其中一个小孩也不白拿,急忙用手中的花环交换,洛森转手就把花环戴到元稚头上:“真好看。”
    元稚又好气又好笑:“有几个臭钱了不起?”
    “我只是不想像你这样一毛不拔。”
    “你什么意思。”
    洛森别开脸小声嘀咕:“你可是占便宜第一人,一毛不拔就拿走了我的心。”
    “从哪儿学来的屁话。”元稚也别开脸咬碎竹签上的冰糖,脸也红得像苹果。
    此时花车也到了夜市街尾,元稚下车的时候还有点懵:“就这?没了?”
    洛森又掏出一捆钱放到元稚手里:“我们去许愿吧?”
    元稚把钱重新塞回牠的口袋里:“我怎么觉得我的愿望已经实现了?老天爷给了我一个地主家的傻儿子?”
    话糙理不糙,洛森想了一下又说道:“不过‘傻’字可以去掉。”
    元稚被牠逗笑了:“我还没说完呢,如果还有要许的愿望,那么我会希望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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