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想暗鲨我: Chapter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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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南境美人关。
    伏成双两手撑在案桌上,目光沉沉,看着自己面前的那一道圣旨。
    是圣旨,上面加盖着金色的咒印,整体颜色金光灿烂的,放在这个屋子都能让整个房间蓬荜生辉似的。而且这道圣旨上带着禁制,那是全天下最顶尖的一群人研究出来的东西,天衍处既然敢把东西写在这一张绢帛之上,就一定保证了圣旨的安全性。
    伏成双还没有拆解,刚刚天衍处的人带着它来到这里,显得既低调又大张旗鼓。
    说他们低调,是因为抄送圣旨的一共只有三个人,实在显得寒酸,一点都体现不出天家的威严。这天都下的圣旨,一年之中想必加起来也不到十次,应该每一次都绝顶重要,并且一定要把皇室的威严体现出来。
    但是没有,护送这道圣旨的只有三个人,而且过来的时候是小心翼翼的过来,虽然在他自家领土管辖的地方范围内,却好像生怕被别人发现一样。
    实在可疑得很。
    而说它隆重,这是因为每次下圣旨的种种繁琐的礼仪制度它居然一次也没少,哪怕只有三个人过来,却大张旗鼓地站在了他面前,要求他完全跪着接旨。
    这种矛盾的冲突结合在一起,就显得这份圣旨异常怪异。
    伏成双总觉得上面写的东西应该会出乎自己的预料,他一直到接完了旨,送走了天衍处的人之后,还继续坐在这里,眼睛死死盯着这道圣旨。
    刚刚天衍处来人的时候,屋子里的其他人就都已经被清空出去了,现在只剩他。
    总之是要面对的,不知过了多久,伏成双终于伸手打开了面前的圣旨。
    这个就是一个普通的绢帛,只是非常贵气,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凸显出了天家的威严。但是上面的禁制决定了,自从它被封上开始,只有他伏成双一个人可以打开。
    缓缓展开。
    ——“避战,保军。”
    居然只有四个字。
    但是这四个字已经足够给他内心的震撼了,他是一个武将之家,历代都驻守在这南境美人关,这边从来没有起什么大的战事,但边境摩擦从来没有断过。
    此时外域群魔忽然大举入侵人间,他作为一个武将,自然以身许国,就是现在要求他立刻死在战场上,他也心甘情愿、义无反顾!但这道圣旨写得再清楚明白不过了,皇家要他避战,天都要他避战!
    他倒是可以退,带着南境的守关将士们一起退,甚至随便把战线往后拉几十里上百里,但是百姓怎么办?他背后还有数百万的百姓!他可以跑,但百姓跑不了,这样他避战的意义是什么?
    “保军”……伏成双琢磨着这个词的意思,天都现在虽然军事实力确实大不如从前,但并不算兵力空虚的时候,这样看起来,天都的大人物们更像是在准备一场……还没开始的战斗。
    伏成双一辈子都待在这个边境上,每天打交道的人,最多的就是军旅粗人,他们的心肠没有那些高坐在明堂之上的人弯弯绕绕,这世界上难得的赤诚和热血。
    所以他也不懂那些人是什么心思、拥有什么考量,他只是按自己的理解,觉得现在边疆战事已起,天都就应该举全国之力把将士和军备往这边送,力图保卫人间安危。
    相信这也是每一个正常人的内心想法。
    可是天都的大人物却已用一道圣旨明明白白的告诉了他——避战。
    外域群魔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别人可能不知道,但伏成双从小就居住在这里,对他们的了解,估计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清楚。所以他清楚明白的知道,甚至可以预见到自己一旦后退,百姓该如何生灵涂炭。
    他闭了闭眼睛,然后站起身,将那道圣旨甩到地上。
    圣旨在离开他手的一瞬间,就自动合上了,如果不是他再次前来,没有任何人能够打开。金光灿烂的绢帛掉在地上,立刻就粘了灰,显得没有那么明亮和高高在上了。
    就和伏成双的选择一样,他把不可违抗之圣旨,丢到了地上。
    也许他有很多好听的理由,例如“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例如“先民后君,可成千秋之功业。”……等等,但其实这一刻,他脑子里什么都没有想,也没有给自己找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
    他只知道,任何人都不能因为自己的利益而去放弃其他人的性命,特别是这些历代生活在边关的人,从一开始就选择了相信他们,选择住在这里,他才更觉得自己不能辜负这些百姓的选择信任。
    那些天都的明争暗斗、暗潮汹涌,都是因为那些官老爷高居在明堂之上,死的只要不是自己,那么死谁都可以。
    至于这边境之内的百姓,死一片就死一片;这边关之处的土地,少一片就少一片。
    反正这些都不会影响到他们身穿富贵衣,腰缠金腰带。
    但……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伏成双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屋子,此之一战,前途未卜,他也大概率是要死在这里的,什么圣旨不圣旨的对他而言已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要死在任何一个百姓之前。
    他的影子在夕阳下被拉得越来越长,于是显得他这个人的身高越来越矮,逐渐远去,就逐渐浓为了一点。
    他还没有白发苍苍,但已经像个老人了,好在背脊并不佝偻,撑起了这个国家的脊梁。
    他逐渐走向战火最浓烈处、硝烟弥漫处,然后彻底不见了。
    然而他没有发现的是,街道一侧的房屋顶上正坐着一个男人,一条腿垂下来迎风晃荡着,另一条腿盘起来,放在瓦片上。
    这是一个非常随意的坐姿。
    他身上的衣服看起来就很华贵,是玄色的,在阴暗处看起来就是纯粹的黑,但是在太阳底下就能发现,布料透出一点赤色的红。而且这个衣服是镶了边角的,花纹既低调,却又非常张扬地爬满了他的整个衣摆袖口,丝毫不介意向任何人看见他的人展示自己的身份华贵。
    他怀中抱着一只小猫咪,就是路边随处可见的狸奴,三花色,长得不算精致,但也不算丑陋,非常平平无奇。
    因为猫窝在他的怀里,显然被挠下巴挠得舒服了,从嗓子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还一直试图用自己的脑袋去蹭男子的手。只不过因为它长得太平平无奇了,怎么看都和这个男子华贵的身份搭不上,于是就显得有些违和。
    但是男子本身却丝毫不在意这些,微微眯着眼睛,看着朝向落日夕阳走去的伏成双,一直到他消失,才把自己的目光收回来。
    男子的身后还站着一个人,一身青衣,只是这个颜色并没有让他穿出潇洒落拓之意,反而显得有几分书生的迂腐寒酸。
    ——归根结底,可能还是因为他眼睛底下挂着的一对大大的黑眼圈,一看就在即将猝死的边缘了。
    这已经是个能修仙就绝对要学一点,哪怕没什么天赋,也得努力学一点,当强身健体也好。所以现在所有百姓的身体素质都比以往好得太多了,极少会出现他这种,一看起来就觉得像是被掏空了的感觉。
    “喵~”猫咪被男子摸了脑袋,立刻发出热情的回应。
    男子却微微侧头,露出一双特别漂亮的桃花眼来,里面显得异常水润泛着光泽,含着点担忧的情绪,看着青衣男子,温声道:“温纶,你当真不要去睡一觉么?”
    然而可能是两人的关系异常好,易温纶想也不想的就拒绝了虞明远的好意,道:“殿下,臣还能坚持。”
    虞明远眨眨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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