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心还没死透: 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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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阁楼,孤灯,一弯瘦影。
    墙上趴伏的飞蛾,手边跳动的唱针。
    夜雨过后,檐下滴水声纷乱。
    闵心把唱机的音量旋小,这样一来,歌声就好像为她一人而生,如一张最紧密的绒毯,一只最合身的茧结。
    她微调着针压,让那音质更悠长,它一遍遍唱着关于生离死别的往事:
    “遥远的她,不可以再归家,我在梦里却始终只有她……”1
    黑胶回旋着,他曾说它很像她盘绕在枕上的发丝。他要把她的落发收集和编织,灌录成唱片,听听看有多美。
    闵心坐在梳妆台前,摘下了墨镜,衔了支她戒不掉的白万。
    镜中的她已经三十九岁,渐渐失去了青春的容颜,眼角的细纹都是疲惫的车辙,属于“温惜”的早已所剩无几。
    她吹着烟,唇角无力地歪曲着,但仍尽力地笑一笑。
    她的嗓子因为香烟侵蚀而变得微沙,可她一如既往的热爱这白万的口味,她曾和他互换着抽它,吸入对方的呼吸,让自己变成对方口齿间焚烧的烟雾……
    他指着烟盒上的“rlboro”问她,知不知道这缩写是什么意思。
    “berlovebecaeofronly”她说。2
    他告诉她,其余的都可以抹去,只留下两个词,“alys”和“only”。
    “这是我能为你做到的。”他向她起誓。
    今晚的大雨中,他们站在同一家商店前,雨水的急流在两人之间汇成漩涡,闵心束紧黑雨衣,将他遗落的钱币递还。
    而他没有认出她。
    “永远”和“唯一”,他说出这话时,已经娶了别人,有着任何男人都艳羡的四口之家,蒸蒸日上的事业与功名。
    她做了他两年的秘密情人,守在镇上的小屋里等他,告诉怀里的女儿,醒来后就能看见叔叔。
    叔叔会陪你玩布娃娃,唱歌给你听,我们三个人会永远在一起……
    她几乎快要说服自己这也是家。
    她爱他爱到走火入魔,却成了被玩弄的傻女人。
    商战中,深衡碾碎了她父亲的公司。
    摩天大楼上,父亲被推了下去,摔落在她前方的广场,溅出的血飞了她一身。
    她仰起头,惨照的日头下,狄旭在楼顶上转身离去,拍着巴掌上的灰,仿佛碰触到了什么垃圾,而不是一条活人的命。
    父亲的房子也被一把火烧了,女儿海汐就在火场中。浓烟在空中烧出黑色的断崖。
    起火前,陪着女儿的人是傅霆海。
    可最后,在断壁残垣的灰烬里,只找到了洛师傅的焦尸。
    洛师傅,他是忠心耿耿的管家,也是背信弃义、害温家走上末路的人。
    海汐在大火里不知去向,系着的手环掉落在瓦砾上,成为一圈皱缩的焦炭。
    当温惜从跨江大桥上纵身跳下时,夕阳染红了天空,就像她濒死时在地下见到的彼岸花。她的生命终结在那日。
    水中的遗体在两日后被打捞上来。
    天意弄人,闵心却活了下来。
    她在厉鬼的囚禁下苟延残喘,却在一个暗夜遇到了韩十三。
    他帮她逃了出来,阴差阳错地为他自己积了德。
    半年后,他被死对头追赶,躲进了她寄宿的一家动物收容所,她把他藏在一堆长毛狗里。
    后来,他挑起她的下巴,“你长得不美,可你
    是唯一救过我的女人,也许我会爱上你,你可以向我要三个报答。”
    “我想找我的女儿。”从桥上落水的刹那,她未尽的牵念只是女儿是否还在世?
    这是她还活着的全部支柱!老天不让她死,必有其用意。
    韩十三的后台是铜蛇庄,有时他们无所不能,有时他们一事无成。
    韩十三的职责是为铜蛇庄的桃派扫清挡路的障碍,疏通上升的渠道。
    但是他们没能找到海汐——那不仅仅是大海捞针,而是连生死都不明,如同在宇宙里寻找一粒或许亿万年前就已消散的星尘。
    傅家和沈家也在做着与闵心相同的尝试,经历相同的碰壁。人们看见傅霆海登出一份份寻人启事,多年出入各个孤儿院,跑遍了无数穷乡僻壤,接受了无尽的讹诈勒索,却始终无果。
    坊间有秘闻称,其实傅家人是隐瞒了海汐死在大火里的事实。
    后来的寻寻觅觅无非是做做样子,为深衡洗刷污名。
    深衡日渐成为巨头企业,引领着整个岭城的商业经济,它展示给大众的正面品质,足以把污名变为美名。
    “对不起,我找不到你的女儿,你可以提出第二个要求。”
    韩十三看着闵心用她不太熟练的右手端起一只碗摔裂在墙上,他补充说,“桃李两个老大也看深衡不顺眼很久了……如果你和我们联手……”
    但闵心不想那么做,早年在港城,她就瞧见父母与当地的财团帮伙打交道,台面歌舞升平,台下险象环生。
    如果她这辈子还有福气与海汐相认,怎么能让女儿目睹她的堕落?
    况且,她还有另外两个孩子要养育成人,她是个母亲,不能选了一条歧路。
    “我救的是你,而不是铜蛇庄,我只想你帮我。桃李二人撼不动傅家的根基,除非这根基从最内部开始烂掉……请你训练我的养子,我要他去复仇。”
    “妈妈,药熬好了。”楼梯间踩踏而来的吱呦声,打断了闵心的遐想。
    闵一玫用抹布垫着手,端着一碗热汤药进了阁楼,轻搁在梳妆台上,搅动小勺子吹了吹,热雾向上挥散。
    闵心捻熄了烟,冲闵一玫张开双臂,“阿玫,快到妈妈这儿来。”
    闵一玫扑进妈妈的怀抱,“昨天阿宽哥多抓了一味补气的茯苓,药房的人说,妈妈身子虚,要少抽烟,而且老不吃肉也会缺乏营养的。”
    “就这样吧,又死不了。”闵心顺顺女儿的头发,“上护校的事考虑得怎么样了?”
    “嗯,那家护校和阿宽哥的中学离得不远,我去了就能常看到他。”闵一玫低头揉了揉衣角,“他回来还没住几天,傅小姐就把他叫走了,弄得他像别家人似的。”
    “他要跟傅家人处得好,分给我们的时间必然会少,阿玫,你要谅解妈妈。”
    “妈妈,你和阿宽哥是对我最好的人,我怎么会怪你们?”闵一玫眼一热。
    闵心喝完了中药,唱片又放了一张新的。闵一玫侧躺在妈妈的膝上,让妈妈为她掏耳朵。
    “痒不痒?”闵心轻笑着问,这是她们母女最温存的时分。
    闵一玫玩着妈妈长裙上的百褶痕,想起自己小时候没亲没故的,捡了别人家的旧窗帘,在寒夜中围在身上,假装那是妈妈的拥抱。
    如今,她真的有了妈妈,此情此景,就算当年她在街头划亮一万根火柴,穷尽所有奢想,也绝不能描绘出来。
    妈妈的手充满母性,拢住阿玫的肩,低颤地说,“要是海汐还活着……就该有你这么大了。”
    阿玫的脸色在看不到的地方暗了
    暗。其实她有些庆幸,海汐早已与妈妈失散了。
    母爱对于阿玫而言是久旱的甘霖,她常觉得这是她从海汐那里偷来的。
    阿玫也有过几任父母,在她记事之初,她的双亲便没有露过面,人贩子的面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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