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只想种田当领主啊: 第0014章:尸鸟衣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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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李雷几乎做了一整夜的噩梦,梦见被无数只尸鸟猎杀,而他呢,无论怎么拔腿跑,却半天还依旧在原地踏步
    轰隆隆
    一只只如同直升飞机样的巨大尸鸟在李雷头顶盘旋着,翅膀扇起来的风吹的李雷东倒西歪。
    直到被尸鸟锋利的巨喙一块一块,啄掉身上的血肉。
    “难道是那只尸鸟跑来寻仇的?”李雷在睡梦中战战兢兢地暗忖到。
    第二天醒来时还不到六点钟,李雷用手揩拭着额头上豆大的汗珠。
    “尸鸟族,尸鸟族,铲除尸鸟族……”李雷嘴巴里不停地咕哝着。
    随即,迅速走出地堡。
    此时的地面上,天才麻麻亮,清晨的微风迎面拂来,依旧能感受到一丝秋天的寒意。
    一般而言,尸鸟族,或蝙蝠族,或其他天上飞的异族大都会在上午太阳升起,截止下午太阳西下的这段时间出来猎食。
    因为这段时间出来吸纳太阳之气的人族成员比较多,对于那些异族来说,此时的食物是一天之中最充裕的。
    因此,他们很少早早的出来猎食。
    也因此,这时候对于人族来说是比较安全的。
    可是,安全归安全,倘若没有太阳光,对于那些靠吸纳太阳之气修炼的领主们无疑是不友好的。
    但对于地面上种植了农作物的一小部分农夫来说,却是最好的劳动时刻。
    李雷早早的出来,在地面上往来晃悠了半天功夫,检查自己的【迪化乌托邦】数据面板,发现上面的数值依旧没有一丁点变化。
    “果然,没有太阳是万万不能的!”
    沿着几近被杂草覆盖的漂亮的大理石路面,李雷禁不住感慨万千。
    “没想到人族如今会沦落到这个样子。”
    根据李雷这一世的记忆,从前,这里繁华无比,这里汇聚了万千商人,这里车水马龙,这里人山人海,这里欢声笑语……
    如今,作为一名穿越者,李雷竟不由的感到一种莫名的责任感升上心头。
    这是一种类似于上一世的家国情怀。
    想到这里,李雷恨不能即刻让自己变强,杀他个片甲不留,夺回人族的失地,让人族重回昨日的辉煌。
    往前没走多远,李雷发现田埂边上,一群破衣烂衫的农夫旋在一起不知在说什么。
    好奇之下,加快脚步前往那田埂。
    “据说北元小城里有一家售卖尸鸟衣的马甲,这对觉醒了领地空间的领主们非常的实用。”一个手握锄头的农夫说。
    “是的,只要穿在身上,晒一小时太阳,体内的战力值就蹭蹭蹭的增长,能增长1个点呢!”另一个农夫说。
    李雷下意识凑到他们身旁,认真地听着。
    同时,发现他们一个个都觉醒了领地空间,只是级别还非常的低,可以用‘若隐若现’来形容。
    “那,那个叫什么马甲——”
    “尸鸟衣马甲。”
    “哦,尸鸟衣马甲,那,那一定很贵的喽?”
    “那还用说嘛!据说那种马甲是北元小城的一位征战沙场多年的老兵研发的,用尸鸟的羽毛制作而成。”
    “呃!这个想法真的妙!”
    “没错,尸鸟的羽毛是截止目前,整个神州大陆上发现的唯一一种吸收太阳光最强的材料。”
    “尸鸟的羽毛是黑色的嘛,黑色本身就具有很好的吸光作用。”
    “那只是一点。”
    “哦。”
    “更重要的还是在于尸鸟的羽毛本身的特质,当然,人家制作的时候也还添加了其他东西,相互作用,才使得其能发挥出它的巨大作用。”
    “嗯,你还没说具体售价多钱呢!”
    “怎么?你想买?”
    “怎么!我买不起?”
    “一件尸鸟衣马甲少说1000灵银币!你买吧!”
    “什么?1000灵银币?妈呀!这是要抢钱呐!”
    “那你还想买……做梦吧!”
    在神州大陆上,灵铜币是最为常见的货币流通币,当然还有灵银币,灵金币,这其中的换算比例为100:1。
    后两者都很少用到。
    李雷瞅了瞅自己那换算下来刚好100灵银币的钱币,不无心酸地想:“现在穷的连唯一能快速增长战力值的尸鸟衣马甲都买不起!唉”
    尽管如此,李雷依旧渴望着自己的战力值能快速达到200点值。
    一来呢,纯粹出于好奇,李雷很想早点进入自己的领地空间中去。
    几乎每一位已经开启了天门的领主都有这种迫切心情。
    二来呢,李雷更担心就这样下去,他的领地空间中粮食短缺,亦或水源不足,毕竟那里面还有10个活生生的人呢!
    毋庸置疑,李雷更关心后者,倘若抛开前一世的恩怨情仇,在这一世,他们也许就是李雷唯一的一点精神寄托。
    看着那几个人好奇地谈论着关于那尸鸟衣马甲,李雷禁不住好奇,客气问道,“大哥,请问那个卖尸鸟衣马甲的店铺叫什么名字呀?还有,具体地址在哪里?”
    话落,那几个人好奇地瞅着李雷,还以为李雷是个有钱阔佬,
    从头到脚将李雷打量一番,看到李雷身上的破衣烂衫,以及有点蓬头垢面的窘迫样儿。
    随即,一个年约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小伙,睥睨着眼神,不屑道:
    “天衣阁,在北元小城,只有一家,响当当的,去了只管问人,谁都知道。”
    听那人不屑的口气,李雷顿时脸颊不由发烫起来,迅速谢过,然后,转身折回去了。
    眼下,增长战力值对李雷来说,越发显得重要,甚至都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
    一路走,李雷禁不住在嘴里念叨着那家店铺的名字。
    很快,李雷就有主意了。
    “我为什么不向别人借钱呢?那个有点中二的杨淼——杨二水。
    不正是个有钱的白富美么?向她借点钱应该不难吧!”
    李雷用力拍打着自己的后脑勺。
    数日前,李雷用一块板砖救了那中二姑娘一命,当时那姑娘非常感激。
    也许她本身是个较为内敛的姑娘,也许正是因被人救,一下变得有点中二的特质罢。
    无论如何,李雷都能感受到那姑娘的真诚。
    再说,李雷还有那姑娘的联系方式呢。
    一想到这里,本来愁眉苦脸的李雷瞬间有了精神。
    迅步回到地堡中。
    大约八九点的时候,李雷运化自己的意念,像上一世打电话一样,感应到了那个中二少女的灵犀。
    “喂喂!杨二水吗?”李雷打趣问道。
    “谁呀!”一个女声问,娇翠欲滴,给人几分慵懒的感觉。
    “我李雷啊!你忘了吗?”
    “哦,哦,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呐!”
    果然,那中二姑娘没有忘记,李雷心里暗喜,问道,“你今天有空吗?”
    “有哇有哇!怎么?你也有空哇?”
    “我请你吃饭!”李雷说的很大方的样子。
    “好呀好呀!”
    “地址,嗯,地址就是你上次跟我说的那家咖啡馆吗?”
    “没错,你现在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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