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系统在乱世登基: 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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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公事,向三公九卿说明他要退位了,新上任的人怎么安排就是你们的事,他反正是不管了。

    至于现在皇位上面坐着的那位是不是正统,对此事又有什么想法,和他一个退休的人有什么关系?

    三公们确实是感觉到了一个老大难的棘手问题了。

    幽州日益繁荣是众人有目共睹的,谁要是去当地升任州牧,指定能去那儿刮一层厚厚的油出来,喂饱一个家族都不成问题。

    不少人有觊觎的贼心,却没有谋夺的贼胆。

    他们是可以将南元调任在其他郡县,甚至直接给他升官,让他做另外一州的州牧,然后安排自己的人去幽州赴任,一次性执掌这个富庶之地。

    但是,幽州的官员都还是南氏一系的人,谁都保不准过去上任会不会出现什么意外。这年头世道乱,说一句你是在赴任时一不小心被当地的匪徒给杀害了,你又能跑去哪儿给自己伸冤呢?

    有钱花没命享,谁想要这个结果啊。于是难题就抛给了正在准备登基大典的燕王,让他寻思一下这事儿该怎么办。

    燕王现在一门心思都是该怎么坐稳这个皇位,哪里乐意去处理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不过他对南氏的异军突起也早有耳闻,不会再像从前那样不当回事,若是处理不当就会危及江山……

    但话又说回来了,他现在都还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的境遇,要是惹怒了南氏,害得他们倒向贤王或是端王一系,都不是他想看到的。

    等他将位置给坐稳后,又解决了那两个跳脚的小人,再腾出手来收拾南氏也来得及。

    大雍毕竟是杨氏的天下,其他势力和宗室斗得再厉害,肉都是烂在自家锅里,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南氏有异心而不反抗。

    更不要说南氏喜欢倒行逆施,竟然想着要跟世家掰掰腕子,根本就是不知死活。他用不着太过烦扰。南氏恐怕也就只能在幽州扎根,一旦触及到其他州,就要被其他世家打得抱头鼠窜。

    当务之急还是怎么解决另外两个诸侯王的反抗。

    燕王眼底闪过一抹冷意,他听闻端王和贤王正在招兵买马,打算组建一支讨伐伪帝乱贼的军队。

    简直是不知所谓!

    他先是写下一封折子,派大将军董昌去阻拦端王贤王的兵马,之后再写下准许南元升任幽州州牧的折子。

    但他也不愿看见南氏这样一帆风顺,得意洋洋,于是在广平郡郡守的人选上他玩了个心眼,选定了谢家子。

    依他看来,不管谢禾为什么会突然举荐南氏上位,他俩必定有过一番交锋争斗。虽然目前看来还能够和平共处,但实际上有没有发生流血事件还真说不定,也许谢禾还没咽下那口气。

    在外界看来,谢禾举荐南元上位是有恩于他,倘若谢家子出了什么事,他南元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名声会不会臭,怎么也得容忍其在广平郡平平稳稳地上任。

    出身顶级门阀的谢家子和谢禾这只老狐狸俩人齐齐作妖,说不定也能给南元添堵,让他焦头烂额一阵子,关键时刻甚至还能给他使个绊子。

    朝廷的旨意下来后,众人就欢欢喜喜地上任去了——

    作者有话说:注:出自《匈奴歌》

    [比心]后面还有一章喔

    第86章

    韩夫人在家里急得团团转,韩盛都要被她给转晕了。

    她拧着眉,忙问丈夫:“你可打听清楚了?郡守一家可是真的都要去菖蒲县?”

    菖蒲县,乃是幽州州府。相当于是后世一个省的省会,是很重要的政治经济中心。

    韩盛颔首:“那日我亲眼见谢州牧来和南郡守谈过,又去各地打探了消息,他确实是来过广平郡,恐怕离卸任已经没多久了。”

    韩夫人揪着手帕:“谢州牧真的这样干脆,说放权柄就放了?”

    她手握当家主母的权势都不肯轻放,掌握一个州郡的生杀大权,说放下就放下,怎么能让人相信。

    韩盛沉思:“谢州牧此人以百姓为重,比起掀起鲜血淋漓的争端,他应当会更愿意和平交接转让自己的权利。”

    韩夫人:“那……南郡守又真舍得在广平县的一切?”

    要知晓,好些工厂,书院,医坊都还在广平县这边呢呢,这可是南家辛辛苦苦地一手建立起来的。

    韩盛挑眉:“如何舍不得?难不成你以为南郡守走了,这些就是别人的了?他们依然是南氏的产业,而到了菖蒲县之后,甚至可以在整个幽州展开。”

    他轻轻压低了声音:“届时,说南氏是幽州的土皇帝都不为过。”

    韩夫人的心都惊得飞快跳了几下,紧随其后的就是勃勃的野心:“咱们也赶快搬去菖蒲县,一定要紧紧跟着南家。”

    韩盛自然不会阻拦,因为他也是这般想的。

    若是别人势力微小时不去雪中送炭,人家繁花簇景时,还需要你锦上添花么?

    因此,在南氏一家即将搬迁之日,不但有对他们依依不舍的百姓官员,甚至还有大部队跟着一起搬家,那队伍不在少数,组成了一条绵延几里的长龙,几乎望不到头。

    军队就护送在两侧,他们披甲戴胄,胯|下骑着高头大马,倒是给足了人安全感。

    由于队伍拖家带口,脚程自然快不到哪儿去。一日过去,他们都还没有出广平郡的范围。

    南若玉起先还能在马车上坐得住,后来就待不下去了,从车里溜下来,和方秉间一起骑马去了。

    方秉间并不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但他自小就学骑术,又和自己那匹一起长大的马儿关系亲近,就算是骑着已经成年的它出行也没关系。而且他十二岁的年纪就已经身高腿长,脚也能触到马鞍上。

    南若玉才八岁,就只能骑一匹温顺的枣红色小马,哒哒哒地跑在后面。

    但他不觉着扫兴,还是兴致勃勃的模样。虞丽修看了都心惊胆战,生怕他出什么意外,连忙让南延宁好生看着幼弟,切莫让他去跑马。

    谁知她此举是肉包子打狗,连带着一并过去的大儿子也“有去无回”了,除了记得阿母的叮嘱,就没想过要再回来。

    行程走了十多天,幸好沿途还有驿站和县城都可以落脚洗漱,只是在吃食和住处上还有些勉强。好在有些干粮小点心可以久放,倒是没那么难熬。床榻上还有软垫,平日也不是不能睡。

    南若玉偶尔觉得无聊,就会和方秉间聊天,然后说要自己写话本子,让古人感受一下小说的魅力。又说可以试试搞个集旅游、美景、美食评析于一体的娱乐报纸,还想了半天有没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可以捣鼓出来。

    他有着各种古灵精怪的奇思妙想,除了方秉间能习以为常地接受,其他人都是一脸的居然还能这样玩的表情。

    说实在的,在古代待了将近七八年的时光,方秉间都快将现代的记忆淡忘了,也只有南若玉这个拥有金手指的人还能想到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偶尔南若玉看了纪录片和电视剧,闲下来就会聊给方秉间听,说得绘声绘色,兴起时还会伸出手脚比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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