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精夫郎是恋爱脑?: 16、第 1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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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初,夏末秋初。

    城中依旧闷热如蒸笼,只一阵清风拂过,送来一丝丝凉意。

    炊烟自巷子深处的屋舍中袅袅升起,灶膛里火光熊熊,将前方的狗蛋映得黑红黑红的。

    狗蛋睁着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着陆行川的背影,“老大,我按照你说的那样,今日终于在南门抢到了一个第一次来京城的客人了。”

    自从住了进来,狗蛋就没想着白吃白喝,但平日里除了打扫劈柴火,其他的陆行川都不需要他来干,他就想着还是得出门挣钱。

    只不过褪去一身脏污,他不愿也不想再去街上乞讨,就学着旁的小孩一样,每日天蒙蒙亮就去南门当起城门引儿。

    引儿便是带路的小孩。

    城门处的引儿不少,当一回引儿能得三到十个钱。

    狗蛋头一回干这活,不如别人懂其中的门路,头几天都是两手空空回来。后来几日他按照老大说的那样,先在旁边观察学习,今日总算让他接着第一个客人。

    顺利开了张,赚了五文。

    陆行川头也不抬,只微微点点头,快速将排骨给剁了。

    明明以前乞讨还得了不少铜板,可是……狗蛋伸进兜里摸了摸那五个铜板。

    很快在心里分配好,两个给老大,两个给袁公子,还有一个留着给喵喵。

    狗蛋攥着两枚铜板,站起来说:“老大,门口好像有声儿,我去看看。”而后快速跑出去,只路过桌子时手掌抬起。

    陆行川余光扫到他像是放了什么东西在桌面上,一看,上面多了两枚铜钱。

    门口确实有动静,狗蛋微微吐了一口气,加快脚步,推开半扇门,探出身子看过去。

    便见袁公子站在墙边,侧前方还有一匹高大的马。袁公子背对着他,一边用手拍着马头,一边呵斥道:“又吃,一路上吃多少回了,快些跟我走!”

    那是一匹从未见过的骏马,高昂着头颅,脖颈弯曲成漂亮的弧线,嘴巴一嚼一嚼地,正在吃着墙壁上的绿叶。

    狗蛋:“好好看的马!”

    他以前只见过那种杂色马,头一回见到如此漂亮的马,一时间忍不住“哇”了一声。

    袁潇闻声看去,一枚黝黑的卤蛋头从屋子里探出来,他想了想:“……狗蛋?”

    “是我,”狗蛋走出去,“袁公子,你来了。”

    “你也长虱子剃头了?”袁潇拽着倔马往屋子里走。

    “是啊,一来老大家的那天,老大就给我先剃光了。”就连身上的脏衣裳一并烧了,又在院子中洗了五六回,狗蛋想起自己第一趟洗出来的洗澡水,摸着脑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这陆行川也不早些提醒他,害得他难受好几天,袁潇不服气地想。

    “陆行川呢?他还未下工回来?”袁潇牵着马站在院子喊。

    “老大在灶房里……”狗蛋说完,又伸手捏了捏兜里的两枚铜钱,他偷瞄了几眼袁潇,嘴唇翕动了两下,最终还是没拿出来。

    袁潇说:“陆行川出来!”

    陆行川盖上锅盖,又从烧得火热的灶膛里抽出两根柴火,捡起桌上的两枚铜钱塞兜里,才走出去。

    方一出去,陆行川立马停在了原地。

    院子中那匹汗血宝马通体皮毛如赤金般的绸缎一样,一双巨大澄澈的眼睛高傲无比,四肢修长,周身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像是精雕细琢的玩器一样沐浴在阳光下,光泽流转。

    袁潇站在马旁,见陆行川从灶房出来就呆呆愣愣地站在原地,“你在看什么……”都看傻了。

    话音未落,袁潇低头看了一下自己,这里除了他还有其他人吗?

    陆行川视线一转,不知袁潇这般神情是在想什么,他凑近一看,忍不住吸了一口气,那匹马的肩胛骨位置隐隐透着一片红色。

    哈哈~

    袁潇听到吸气声,忍不住扬起下巴,哼哼出声。

    这才几日未见,陆行川看他都看傻了!看来小爹所说的驭夫之术果真有几分道理。

    袁潇高兴地拍拍马头,“你这儿哪里能栓住踏金。”

    马头被拍得“啪啪”响。

    “踏金?”陆行川指着门口的房柱说,“就栓这里吧。”

    “踏金就是这倔马的名字,”袁潇一边将踏金栓在门口一边告状,“你都不知它有多气人,早知道我今日就不骑它出门了。”

    袁潇本是图省事图快才想着骑它出门,哪成想这家伙该是许久未被他带出来,一出门这里停一停那里走一走,来到康平街连那墙头上的绿叶都不放过。

    陆行川只远远站在旁边看着那匹马,半晌后,他说,“怎么起这个名字?”

    “哼。”袁潇一听这话,嘴角下撇,不高兴地瞪了他陆行川一眼。

    倒也不是他敏锐,实在是有不少人都当面嫌弃过“踏金”这个名字。

    陆行川:“……蹄踏流金,好名字。”

    “你也这么觉得吗?”袁潇立马亮晶晶地看着他,“那些人还整日说起得俗气,说最好换成赤焰,凌霄什么的……要我说,这些名字都不如踏金好!”

    “你说对吧,还是踏金起得多好啊,多贴切啊。”

    陆行川:“……”

    说话的工夫,灶房里传来了一阵扑鼻的香味,陆行川转身进去,将灶膛的柴火抽出来丢进下面的火灰中。

    狗蛋立马洗干净手,开始擦桌子。擦完桌子,他走到碗柜前,手抬起又顿住,扭头看向走进来的袁潇,捡了三双碗筷。

    袁潇站在灶房门口嗅了一下,“你们还未用膳么?”

    “嗯。”陆行川将锅盖掀起来,热气腾腾,香味扑鼻,袁潇探个头过去。

    嚯——

    好一大锅饭,饭上面竟然还蒸着三碗菜。

    直到坐在椅子上,袁潇都有些惊讶,他看了看桌子上的饭菜,又抬头看着陆行川,从未想过一个大锅就能将饭菜都给搞定。

    陆行川微微抬眸,“不吃就放到一边。”

    “吃啊!”袁潇一听他这意思,像是不想给他吃了,立马就说,“谁说我不吃。”

    他抓起筷子朝着那碗排骨夹去,红色的烧汁裹满了小排,微微的甜又带着浓郁的酱香味。

    陆行川见他吃得开心,心里莫名松了一口气,他指着另一碗菜说,“刚才你吃的那是红烧排骨,这个是酸菜炒腊肉。”

    袁潇又尝了一下,他头一回吃这个,酸菜酸脆,“我不喜欢吃腊肉。”说完袁潇又尝了一块排骨便放下筷子。

    “不吃了?”陆行川问。

    “嗯,出来时用过了,”袁潇看着他,慢悠悠问道,“这饭是你做的吗?”

    见陆行川点头,袁潇惊讶地眨了眨眼睛,目光轻飘飘地落在闷头吃饭的男人身上,感慨万分地说,“陆行川,你怎么会很多东西?”

    “你不会还会缝补刺绣吧?”袁潇托着腮帮子,调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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