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养珠日常: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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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匪首哪里容得下他这般明晃晃的觊觎,抄家伙就要过来揍他,被沈元惜劝住了。

    “郎君不必和一个将死之人计较,莫让他耽误了我们的好事。”沈元惜扶着刀疤脸往房内走去,他立马就没功夫管朝夕了,一把抱起沈元惜进了房门。

    朝夕看着沈元惜和刀疤脸的背影,掐算着迷药起效的时间,用金属片割开了捆着他的绳索,冷冷瞥了一眼倒了一地的山匪,犹豫了片刻,还是往沈元惜的“喜房”方向走去。

    还没靠近,就听到了男子的喘息声和女子低语声。

    朝夕赤红着双目踹开门,被里面的景象惊得愣在了原地。

    昏暗的烛光下,只能看清沈元惜跪坐在床榻间,她身前的男子赫然被她用红绸勒住了脖子,脸已然涨成了猪肝色。

    原来她一直都没有坐以待毙。

    “愣着做甚,过来帮忙。”沈元惜显然已经使出了吃奶的劲,额间青筋暴起,手用力到指节发白。

    两人合力勒至匪首彻底没了气息,沈元惜才擦了擦额角的汗,质问道:“为什么不走?”

    她手中把玩着一柄匕首,如果不是碍于有人在场,沈元惜真想再多补几刀。

    反正杀人的事,一回生二回熟。

    朝夕方才被沈元惜灌了一碗烈酒,而后扣着嗓子强迫自己吐出来,已经哑得不成样子。

    他语气淡淡:“我在他们的酒里下了蒙汗药,这人喝的最少,起效有些慢,怕你应付不了。”

    “难怪,我要勒死他的时候他都没力气反抗。”沈元惜轻轻一哂,“马车应该还在外面放着,你会驾吗?”

    她话音落,只见朝夕脸色一边,猛得向这边扑来。

    下一秒,砍刀砸在骨头上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沈元惜瞪大了双眼,被溅了一身血。

    “贱/人,敢暗算老……”

    匪首刚醒来不过几秒钟,就又没了气息。

    沈元惜冷静的拔出匕首,按住朝夕肩上的伤口,声音颤抖:“朝夕,别动!”

    “你说的养我,还作数吗?”朝夕脸色一瞬间变得煞白,左臂不正常的耷拉下去,很显然伤到了骨头。

    “作数!”

    朝夕闻言笑了笑,虚弱道:“我还能走,扶着我些。”

    沈元惜呆呆点头,起身时,她突然感觉脸颊滑过一股热流,抬手擦拭了下。

    朝夕抬起右手似乎想摸她的脸,但看到自己手上的血迹,还是放下了,只低声说了句“别哭。”

    沈元惜愣住了,她刚才,哭了吗?

    “元惜,我没事的,你不要哭了。”朝夕强撑着笑意安慰她,沈元惜顿时泪如雨下,哽咽道:“闭嘴!”

    “好。”朝夕站起来,整个人靠在她身上。

    沈元惜架着他,一路克制不住眼泪。

    她从来不是一个感性的人,和同事以前看电影时对方哭得稀里哗啦的,她总是一点反应都没有。沈元惜十八岁之后几乎没掉过眼泪,现在她却为了一个刚认识不到一天的陌生人哭得眼泪止不住的落。

    她为什么要哭呢?明明哭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朝夕虚弱的几乎要晕过去,沈元惜把人扶上马车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烧了这土匪寨子。

    她在四处泼了酒,打翻烛台,看着熊熊烈火吞没了整座山寨,却淡定异常。

    下山的路很长,沈元惜第一次驾驶马车,车里还躺了个伤员,自然是一路小心有又谨慎。

    她一边担心着朝夕的伤势,一边害怕马车从陡峭的山路上翻下去,到山下时,天已经微微亮了。

    此刻已经寅时过半了,付正他们竟然在山下等了一整宿!

    元宝见姑娘迟迟不来,又急又燥,好几次想上山去找人,被付正拦了下来。

    事实证明付正的做法是对的,山上混乱,即使去了也不一定正找到人,留在山下等,沈元惜来了就能第一时间汇合。

    看到不远处一辆马车沿着山道往这边来时,元宝松了一口气。

    但当她看清沈元惜一身的血迹时,又把心提到了嗓子眼,连忙上前询问:“姑娘受伤了吗?”

    “我无事,朝夕替我挨了一刀,伤得不轻,快去最近的城镇找大夫。”

    沈元惜也也有些体力不支了,她将马车交给付正,自己爬到了车内坐着。

    事态危急到这种情况,她依旧清醒着挑了装贵重货物的一辆马车,车后箱塞了整整一箱子珍珠和许多换洗衣物,只是坐人的地方有些狭窄,躺了一个身量纤长的朝夕,已经没有地方坐了。

    沈元惜坐在车板上,靠着窗子浅眠。

    其余几人挤在外面,付正干脆直接骑上了马。

    马儿负重过多,跑得格外慢,进城时已经近晌午了。

    城外山匪横行,守城的官兵显然已经习惯了被劫的商人一身狼狈的进城,只是拦住马车问询了几句就放人了。

    沈元惜一觉睡了不知多久,意识模糊间,听到有人在唤她的名字。

    第 28 章

    “元惜, 醒醒。”

    “元惜,你别睡了好不好?”

    “元惜,你看我一眼吧。”

    ……

    沈元惜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睁眼看到一张如玉的脸。

    她面无表情的抬手掐住对方的脸颊, 淡淡道:“朝夕, 肩膀上的伤不疼了, 大早上的在这扮闹钟。”

    “闹钟是什么?”朝夕眨巴着一双水灵灵的杏眼, 无辜的看着她。

    沈元惜目光一刻不错的盯在朝夕被棉布包裹着的左肩,看得少年有些不好意思, 扯了扯衣摆道:“我去再穿一件衣服!”

    “不必, 坐下吧。”沈元惜别开目光, 叫住了他, “我睡了多久,你不是昏倒了吗?”

    “两日,我已经无碍了。”朝夕声音闷闷的, 说话时眼睛盯着地面, 沈元惜一眼就看出来他在撒谎。

    “胳膊抬起来我看看。”

    朝夕闻言, 抬了抬右臂,沈元惜气笑了,说话也没个好气:“左胳膊。”

    “抬不起来。”朝夕低声道:“你别为难我了。”

    “两天了,胳膊都抬不起来, 你管这叫无碍?”沈元惜淡淡瞥了他一眼:“给你医治的那个大夫呢?”

    “没有大夫, 我自己包扎的。”朝夕已经不敢再看沈元惜的脸色, 自顾自说着:“请大夫要很多钱,不用麻烦了。”

    沈元惜倒吸了一口凉气, 惊道:“那么深的伤口,你自己包扎?”

    朝夕点点头, 沈元惜立刻起身批披了件衣裳,叫来元宝付正问罪。

    “别,是我自己不要请大夫的,我略通医术,不比小地方的大夫差!”

    “真的?”沈元惜狐疑。

    朝夕连忙点头,笑声道:“不用在我身上浪费钱的,我很好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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