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安山河: 第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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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王殿下送来了六个娇花照水的美人,说是给大帅红袖添香的,现在在后院不允许随意走动,我担心被翼王撞见。”

    凌霄眼光一闪,心道自打凌安之封定边总督西北侯以来,毓王是金银珠宝、奇巧物件送了个遍,都被凌霄和宇文庭不着痕迹的挡了回去,这毓王还没完没了了,他起身道:“大帅陪着殿下,我去处理一下。”

    许康轶并没有喝一杯茶就走,而是第二天带着花折等人又呆了一天。凌家关门谢客,开了家宴,男人们一桌,女眷和四个小侄子一桌——三个是凌川的儿子,一个是凌云的遗孤。

    花折现在生意星罗密布遍布全国,在凌河王府还抽空出去了半天,说什么开了文都马场养了几千上万匹骏马,去照看一眼——四处见缝插针的敛财。

    花折养的这种名马叫做青海骢,不同于安西军常用的蒙古马,此种马体型极为健硕,耐力超群,其中品相优良者能日行数百里。

    之前凌安之军中这种马是为品级高的军官配置的,均要专程去西藏购买。这几年被花折研究了一个法子大肆繁殖,日前还送了十匹给凌霄试骑。

    此种马匹不仅品相良好,而且性格温顺通人言,极为护主,凌霄爱不释手,有时间就亲自洗刷喂养。之后想为安西军的将领配备,结果花折每匹马要价二百两,弄的囊中不丰的凌霄彻底的没词了。

    凌霄回头向凌安之请示,凌安之也没钱,变不出军费来,冷笑道:“在我家门口把马卖这么贵,让他慢慢养着,之后去卖给北疆那个军阀泽亲王去吧。”

    凌安之是小侄子们的三叔,每个侄子给封了一个大红包。

    几个孩子不知道家里这些龌龊事,无论是京城的讲武堂、还是民间全把凌安之打过的这些大战当评书讲,孩子们已经对这个年轻有为、战神一样存在的三叔崇拜的要死。

    而今见传说中的人物竟然是自己家里的人,更是犹如素人见了天将一样,直崇拜的五体投地,欢天喜地的给凌安之磕了头,就冲出来围在凌安之身边要和三叔学功夫。

    二侄子才九岁,满眼睛里闪着星星,童言无忌的拉着凌安之的手说:“三叔,你不光能打,怎么还长这么高这么好看啊?我要是长的像你就好了。”

    二侄子长的一看就是凌家人,是个敦实的壮孩,小小年纪就看出了豹头环眼的端倪。

    凌川在旁边看着二儿子哈哈大笑:“子不嫌父丑,你小子竟嫌弃起你爹来了。”

    翼王虽然不苟言笑,不过满朝全知道他性格内向了些,加上身边的花折极有眼力,帮着许康轶打点了礼物,发了红包,一时间凌王府其乐融融。

    凌忱没想到凌霄和哥哥又回来了,机会怎么能轻易放过?她偷偷拉了拉凌安之的袖子撒娇,嘟着嘴暗示让哥哥给她做主。

    凌忱柳眉美目,长的像二夫人多一些,窈窕漂亮。

    凌安之心领神会,冲妹妹挤了挤眼睛,直接入夜酒席之后就把凌霄支出去陪着凌忱后花园散步去了。

    凌霄现在一提到凌忱就一个头两个大,他本来以为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从来也不知道这女子大胆起来比男人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认识的梅绛雪、余情、凌忱这些妙龄女子,全都一个接一个的让他开了眼界:

    端庄的梅绛雪直接敢上青楼捉奸;北方首富余情能夜半自荐枕席;大小姐凌忱按理说是凌河王府唯一的千金,两个哥哥封侯拜相,世家大族的公子里登门求娶者络绎不绝,而今则直接来了一个非君不嫁。

    ——果决异常,这次凌霄升了官,连老凌河王也默许了,毕竟最宝贝的小女儿不用嫁到外家去,能继续在膝下承欢;没有公婆侍奉,少添不少烦恼;玉面达摩小将军,长的一表人才;而且凌霄性格人品在那摆着,太知根知底了,娶了谁均是女孩的福气。

    今日的晚宴翼王都却之不恭的喝了酒,女人小孩均两张酒桌挨个打了两圈,凌霄喝的有点头晕,凌忱更不必提了。

    凌忱也不绕弯子了,将门之女,行事也有些凌安之的果断,和凌霄不知所云的散步了一会,直接将凌霄扣在了花园内假山中四顾无人的亭子上,两个人在长凳上坐稳了,凌忱就粉面含春,稍稍歪着头问他:“凌霄哥哥,是不是凌忱太丑,完全入不了将军的眼呢?”

    凌霄头皮发麻:“小姐闭月羞花之貌,这是哪里话。”

    凌忱手托香腮:“凌霄哥哥,难道是你有了心仪的女子,所以无意他人?”

    凌霄:“心仪的女子,属实没有。”

    凌忱吐气如兰:“凌霄哥哥,你不会告诉我是身有隐疾,无法娶妻吧?”

    “…”凌霄实在接不住话,当场舌头打结。

    凌忱伸手拉凌霄的手臂:“你怕我是母老虎,以后欺负你吗?”

    “小姐性格很好,哪是什么母老虎?”凌忱性格是有些娇气,不过却不骄横,也是知冷知热的。

    凌忱苦求多年,一丝回应都没有得到过,她又是娇生惯养的,不禁有些委屈:“你明知道我心仪你多年,那为什么从来都是一口回绝我?”

    凌霄顺着凉亭的凳子就跪在了雪地里:“小姐,主仆有别,我就是一个被捡回来的下人,这些年就是想好好辅佐照顾三少爷。”

    凌忱看他这样,有些气急:“你这是做什么?凌霄哥哥,天地良心,别说你现在是破军将军,就算是之前小时候,我什么把你当过下人?”

    凌霄低头想了半晌,才抬头说道:“小姐,三少爷在前线,连年征战,九死一生,他身形奇敏,安西军除了我没有人能保护得了他;而如今擢升太快,四面八方的明枪暗箭防不胜防,我一定要留下来帮他。凌霄这条命当时是三少爷捡回来的,自小就已经发了毒誓,此生就归三少爷。”

    凌忱虽然小,可也记得,凌安之当年也才十一二岁,不过身材抽条的早些,显得高一些,那一年从宁夏抱了一个被打的受了内伤,半昏半醒的长睫毛更小的瘦孩子来,说是在宁夏已经养了一个月,可还不太见好,身上没钱了,特意趁着天气转暖赶回到天南养伤。

    二夫人看到儿子上心,忙拿出体己钱给请了大夫,还是高烧不退,也不知道凌霄是怎么打动了凌安之那颗混世魔王少年的心,一直搂着看了凌霄几天几夜,才算是慢慢缓了过来。

    凌霄半昏迷了,他不知道自己当时说了什么,凌安之则这么多年都记得,后来曾经无意中向凌忱提起:

    当时那男孩有小鹿一样棕色快要失神的大眼睛,被救起后用满是鲜血的手拉住了凌安之的袖子,小心翼翼的哀求着:“这位哥哥,我没多长时间了,我好害怕,求求你陪我一会,别让我一个人死,行吗?”

    一个人死?世间最孤独莫过于此。

    在那么个特定的时间场景里,瞬间就打动了那个少年混世魔王少有的恻隐之心。

    后来凌霄身上的病是治好了,不过只要一个人闭上眼睛休息,身边无尽的黑暗便涌了上来,整个人也是咽喉紧锁,像是这口气马上就上不来,根本不敢一个人呆着,可怜巴巴的赖在凌安之身边,睡一个屋,挤一张床。

    再然后越来越大了,心理的毛病也慢慢好了,可是和凌安之同起同卧的习惯保留了下来。

    凌忱想扶凌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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