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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enxue.com提供的《山海火锅店》 72、Chapter 72(第2/3页)
多。
但离谱的是,吃过这家的以后去别家吃就会觉得别家的拔丝苹果是“残次品”。
很快烤肉的菜就端了上来,他们点了肉类拼盘,有牛肉和五花肉还有鸡肉。
除此以外还有鹅肝跟鸡皮。
“这牛肉长得跟霜降牛肉好像。”朋友看着拼盘里的肉,他下意识的咽了口口水。
李民:“看起来挺新鲜的。”
服务员笑着说:“我们家的菜都是当天进的,肯定新鲜。”
李民也笑,话是这么说的,但到底什么时候进的货也没人知道,而且他们这些人也吃不出食材到底新不新鲜,反正好吃就行了。
“先烤鹅肝吧。”李民对服务员说。
鹅肝被放上烤盘,油脂很快溢出来,鹅肝的香味很快充斥了李民的鼻尖。
以前吃鹅肝的时候,李民并没有闻到什么香味,只能闻到炭火味。
可是现在,他却闻到了一股油脂的香气,混合着炭火味,不像火锅的香味那么重,而是很淡的香味,但即便这么淡,却能让闻到的人都被这味道吸引,李民的眼睛直愣愣的盯着烤盘上的鹅肝。
很快,鹅肝的两面变得微焦,油脂流到烤盘旁边的凹槽内。
“可以吃了。”服务员对他们说,“鹅肝配蔓越莓酱最好,不过你们也可以按照自己的口味蘸酱。”
李民迫不及待的夹起一块剪小的鹅肝,他按照服务员的推荐蘸了酱料。
刚吃进嘴的时候他只能吃到酱料的味道,微酸,但更多的是甜,然后才是鹅肝的本味,烤好的鹅肝即便烤出了大半的油,吃进嘴里的时候依旧油脂丰富。
但因为有酱料,所以一点都腻,正相反,油脂的香跟酱搭配在一起,香得让人想把舌头也一起咽下去。
鹅肝吃的就是那股别的食材无法代替的油脂香。
李民闭上眼睛慢慢咀嚼,鹅肝的外面微焦,那一点点焦香在嘴里若有似无,但却一点都不苦。
哪怕把?鹅肝咽下去了,嘴里还有余香。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第一件事就是把烤盘边上的鹅肝都夹到自己手边的空碗里。
“卧槽!你干嘛!”朋友瞪着李民,“吃独食啊?”
李民连忙笑道:“再?点一份嘛。”
朋友:“……你看我像不像煞笔?”
李民只能把碗端起来,分了一半给朋友。
烤盘上的牛肉也烤好了,这次服务员对他们说:“牛肉蘸烤肉酱最香,不过你们可以每种蘸料都试试。”
李民把?牛肉在烤肉酱里蘸了蘸,烤肉酱的颜色很深,褚褐色的烤肉酱看起来并不怎么样,但是当他把?牛肉吃进嘴里,才品味到烤肉酱有多香。
牛肉很嫩,这是他自己觉得烤不出的效果,蘸上一点烤肉酱和干辣椒,吃进嘴里后先是辣,然后是咸,最后才是香,辣和咸配合在一起,还有一点点不明显的甜味,李民慢慢嚼着,他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升华了。
这跟火锅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味道,但却是同样的美味。
尤其是牛肉本身的口感,明明很厚,吃起来却格外嫩,但里面又全熟了。
李民想到了之前自己去西餐厅吃牛排,平时都点七成熟,但吃过后又觉得七成太老,后来点了五成熟,但到底嫩不嫩也要看运气。
每家店的熟度似乎都不相同。
总之他对牛肉没什么好印象,不如猪肉吃着香,尤其是猪肉还有肥肉,有油脂才会?好吃。
而牛肉怎么吃都是柴的,哪怕是被吹捧的和牛在他看来也就一般般。
可今天吃的牛肉颠覆了他对牛肉的看法,原来牛肉还能这么嫩,因为嫩,所以口感出奇的好,不用一直嚼,很快就能咽下去。
“绝了。”李民感叹道,“这家店真的绝了,什么都好吃,就没有不好吃的东西。”
朋友拼命点头:“生意这么好是有原因的,要是每天都能来吃就好了,好羡慕在这工作的服务员,要是他们想吃的话肯定天天都能吃,还不用排队。”
李民嘲笑他:“你就别想了,你的颜值不过关。”
朋友:“……别说我了,你也不过关。”
李民抬头问站在旁边的服务员:“你们来应聘的时候老板是不是看脸招人?”
服务员似乎没想到他会?问这个问题,愣了几秒后才笑着说:“这倒没有,我是朋友介绍来的,老板只是让我试着烤了肉和菜,觉得我火候把?握的还不错,就让我来了。”
朋友:“我不信,总不能来这里应聘的都是帅哥美女吧?”
服务员骤然被夸,脸上的笑容有些抑制不住:“巧合吧。”
主要是异兽里长得一般的很少,像陈言那样的是少数,因为变为人形后的样子他们自己是可以控制的,都会往俊男美女那一挂变,倒是陈言,他变成现在的样子是因为他觉得这样看起来才有福气。
有些异兽也挺“迷信”的。
缺什么就变什么,还有些特别迷信“面相”。
虽然是人族弄出来的东西,但很多异兽都被人族影响了。
牛肉吃完后,服务员又烤上了五花肉,切好的五花肉很快变熟变卷,李民连忙说:“五花肉多烤一会?儿,把?油都烤出来。”
服务员点点头,肉烤好后,李民就夹了一块,蘸了酱料之后就放进生菜里,又放进蒜和辣椒圈,他用生菜把?肉和配料包起来,然后一口塞进嘴里。
李民的脑子里只有一句话——“五花肉永远是最刁的!”
肥肉和瘦肉在一起,香得很。
他们埋头苦吃,服务员把?所有的肉烤完之后问:“你们还要再?点吗?”
李民打了个饱嗝:“不用了,我们还有火锅的菜没吃。”
火锅就不用服务员帮着煮了,服务员把?空盘子端走。
回到后厨,服务员才跟依依说:“这也太忙了。”
依依冲他笑,打字说:“店里的生意一直很好,周末最忙,等工作日就会?轻松一些。”
服务员呼出一口长气,端着菜又走了出去。
身为鹿蜀,这些年他一直躲躲藏藏,还是收到了依依的传信才在时隔千年后重新走进了人族社会——比起其他异兽,鹿蜀以前常常会?受到人族迫害,因为人族只要穿上他们的皮毛就是多子多孙。
人族对后代总有种奇怪的执念,似乎孩子越多越好,至于能活下来几个不重要。
鹿蜀一族躲躲藏藏,根本不敢在人族面前露面。
收到依依的信以后,他做了很久的思想工作,才决定出来。
毕竟总是躲在深山老林里也很无聊,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偶尔远远的看到人族城市,他们也想过去看看。
现在来到了人族的城市,他觉得什么都很新奇。
人族的汽车,电视和手机,每样都让他大开眼界。
不过比起这些,忙碌的工作才最让他震惊,从他来到这儿的第一天起就一直脚不沾地。
“鹿,三号桌又来了客人。”明谦从楼下跑上来。
鹿点点头:“我马上就过去。”
明谦这次一口气请了八个人,不请不行,不请根本忙不过来,哪怕异兽们再?能干活,也不可能一人分成两个用,毕竟烤肉需要时间。
虽然预料到了今天会很忙,但真正忙起来明谦还是觉得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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