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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enxue.com提供的《深情男配身残志坚[快穿]》 120-130(第6/18页)
贝尔终于回过神,他对这个奇异的称呼忍俊不禁,连方才那些沉重的回忆都一时间忘却了。
他失笑:“我并不是王子,只有俗世中君主的儿子才会被称为王子。”
钟情耸肩:“对我来说都一样。”
“如果一定要用这些敬称的话,你可以叫我伯爵。我父亲刚为我授勋,将诺克郡分给我作为封地。不过……”
他垂眸看向别处,“我更希望你能叫我贝尔。”
“贝尔。”
钟情从善如流。
“等等,我想起来了,那个把你推下悬崖的人是你的弟弟对不对?教皇最年幼的儿子,梵蒂冈未长成的雄狮?”
钟情心中瞬间闪过一系列为了皇位兄弟阋墙的剧情,几乎是在义愤填膺地打抱不平:“太气人了,贝尔,你得回去复仇。揭穿你几个好兄弟的真面目!揭穿你父亲对你和你母亲设下的圈套!”
话出口便意识到这话又在不信神了,钟情懊恼地轻打了下自己的嘴。
“不必这样,很可爱,不是吗?”
贝尔微笑,“来自东方的异族人,都是这样可爱的吗?”
钟情翘起腿,懒散地抖了两下。
“也不全是。疍民靠海吃饭,也是信海神的。不过我母亲就是听信传教士的鬼话,以为海对岸有基督的赐福,遍地黄金没有暴|政,结果千辛万苦漂洋过海,依然还是这样重的税负,和这样贫穷的海岸。”
“在这里的传说是,遥远的东方遍地黄金。”
“是吧?两头骗,信不得。”
互相比惨让气氛陷入片刻沉默。
半晌,贝尔突然问:“……疍民,是什么意思?”
钟情解释:“就是水上居民,耕海为生的意思。在那边采珠,到这边捕鱼,反正都不是什么好活计。”
“你不喜欢捕鱼吗?”
“拜托,我的王子,谁会喜欢捕鱼?为了活下去罢了。”
“就没有想过换一个职业吗?”
“说得轻巧,没有门路,怎么换?”
钟情抬眸斜斜一瞥,这个角度看人总会有些不太礼貌,但由他做出来时却毫无讽刺意味,只有爽朗的戏谑。
“不过贝尔,你还真别说,我想过要不去城里做工算了。听说城里现在不是很流行人鱼热吗?哪家马戏团要是没有一只装着美人鱼的水箱,都要被人耻笑。”
他突然站起来,撩开裤管,露出那双深色肌肤、笔直修长的双腿,兴奋道:
“告诉你,我有一门绝技,可以不用膝盖和脚腕踩水,只靠腰部的力量游出去,而且速度不慢,就像一条真正的鱼那样。”
他放下裤腿,笑道:“你说,要是我去马戏团扮条美人鱼,够不够我在城里养活我自己?”
他明显是在说笑,说话时眉眼弯弯,眼尾带着东方异族人特有的柔婉弧度,衬得那双黑瞳宛若这世间最温柔的颜色。
那双匀称而矫健的长腿在贝尔眼前挥之不去,他不得已闭上眼睛,快速地呼吸了两下,才能平静道:
“你一定可以。”
钟情哈哈大笑:“得了吧,城里可不是那么好去的。还是当伯爵好啊,自己就可以拥有一座城市。”
贝尔低低道:“我并不想当这个伯爵。”
“是吗?”
钟情对这种近似“近似何不食肉糜”的话接受良好。
男主嘛,志向当然不同凡响咯。
他饶有兴致地问道:“那你想当什么?”
“我曾经想过当一个吟游诗人。”
“……”
“后来想过当一个殉道者。”
“!”
“现在,我想当一名骑士。”
钟情松了口气。
他现在已经到了听见“殉道”二字就紧张的地步,虽然隐约对面前人的身份有所猜测,但他希望他就这样永远不要想起以前的记忆。
他甚至不愿意让自己过分沉溺于从前,总是下意识忽视面前人可能存在的另外那个身份。
从惊慌中清醒,他语无伦次地夸道:“当骑士好啊,当骑士妙,当骑士……”
视线落在男主的腿上,钟情一下子卡壳,良久才憋出一句:
“所以让你赶紧回去嘛。”
他带着点暗示意味地说,“说不定路上你的腿就好了呢?”
贝尔笑笑,轻轻摇头。
“封印不解除,我的腿永远也好不了。”
钟情:“……唔。”
瞧这万恶的中世纪,居然把男主都给洗脑成这样了。
贝尔没在双腿的问题上自怨自艾太久,他直接跳过这个必要条件,朝钟情微微俯身侧首,一缕金发像是无意识垂落在钟情的肩上。
“成为骑士需要一位英明的领主为他册封,还需要一位美丽的心上人作为奋战的动力。”
他的睫毛在风中羞怯地颤抖了一下。
“钟情,你可以帮助我吗?”
“我?”钟情一指自己,“你确定?”
“……嗯。”贝尔轻声道,“你愿意吗?”
“愿意啊,怎么不愿意。只要你不嫌弃。”
钟情起身,唰一声小刀出鞘,搭在男主肩上,爽朗一笑:
“你只有一个破木屋的领主册封你为骑士。”
“现在,你可以去寻找你的心上人了。”
第124章
搭在肩上的小刀如此袖珍,口中的词句却这样大气,像小孩子在扮过家家。
贝尔仰头看着面前的人,视线从他明亮的眼睛游移至微启的嘴唇,最后若无其事地移开,落在他被阳光晒成金色的发尾。
金色与金色也是不同的。
那颜色在钟情的发梢,浓郁得像是萃取了黄金的光辉。
但落在他身上时,却变得苍白、稀薄,沦为黄金棺材里裹尸的素绢。
他握住膝盖,按捺住那里汹涌的血液,低头无奈一笑。
“好吧,领主……我宣誓向您效忠。”
*
渔村的人们一天只吃两顿饭。
通常情况下,食物只有鱼和黑面包。
这些可不是什么好吃的东西,海鱼刺多肉少,很难填饱肚子,腥味更是让人无从忽视。因此根本不被定义为荤腥,连教廷规定的斋戒日都可以食用鱼肉。
而面包呢,又是掺了麸皮的黑麦做的,口感粗糙,味道酸涩,像在咀嚼泡过醋的沙子。
钟情打过四次鱼啃过四次面包,实在坚持不下去了。
【统子……你不是说,男主家里很快就会来人把他接走吗?】
他幽幽道,【你倒好,天天和监管者审判者吃香的喝辣的。你知道我在男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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