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徒当配金玉刀: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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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泡涨了!”

    “我哪有吃面的心情,”沈云屏不阴不阳道,“他只是担心被下酒菜一脚踢开,我却是实打实被下饭菜气个倒仰还得倒贴银子。”

    “是吗,”范遇尘端起饭碗,“我的胃现在反而好受多了。”

    范统领在这个夜晚品出些苦中作乐的味道,痛快地填饱肚子,悄默声地出了客店,去做自家楼主嘱咐的事情。

    除了汤面和猪头肉外,秦嵬果然还照例叫了热水洗漱。

    等店伙计抬着热水敲开门,沈云屏已完全没有了脾气,甚至干脆把秦嵬这熟练的点单当做了周到的服务。

    店伙计撤下碗筷离开,沈云屏关房门时朝外瞧了一眼。

    那颇会气人的混账已回了自己那间客房,不知是睡是醒,只瞧见一盏烛灯还亮着,隔着糊窗纸投来模糊的光影。

    沈云屏不由想起睡在破庙那晚的火堆。

    那晚睡不着时,秦大侠成了个闲扯淡的好对象。今夜要还是睡不着,沈云屏就得另想个打发时间的法子了。

    好在没了破庙梆硬的地板和潮湿的水气儿,入睡并非一件特别困难的事情。

    洗漱一通又吹了灯,沈云屏刚一躺下,便被怀里的物件儿硌着。

    掏出来捏在手中,又是那把金玉小刀。

    沈云屏习以为常地一寸寸抚摸着上头的刻纹,在黑暗中慢慢思索这几天各种令人头大的事情。

    今夜的困意来的很快,不知为何,团团迷雾似的杂事掀开,沈云屏竟又想起了破庙里的火堆。

    他在年少时也曾有过和几人挤在火堆旁取暖的日子。

    但与范遇尘所想不同,那些日子之于他并不难熬,反倒多是快乐。

    在他迄今为止的人生中,很少有过那种纯粹只为了高兴而活的日子。

    那时每天吃完午饭,他就会出门顺着杂草纵横的乡间小路飞奔。

    等跑得开始大喘气儿时,就到了那间塌了一半的破土房。

    绕过早就被从内封死的围墙正门,轻车熟路从另一边儿的狗洞里钻进去,在正房破烂的门上按节奏敲击——三长一短一长,这暗号沈云屏至今都记得。

    给他开门的多半是那个叫“饭桶”的小子,和这名字不同,饭桶瘦的像根麻杆,总问他带吃的来没有,又一瘸一拐地将他拉进门。

    叫“犟磨盘”的小子又矮又黑,一定缩在破毯子里打瞌睡,见他来了就点点头,也不知道是真打招呼,还是困得点头。

    跟这俩小乞儿说了两句,年少时的沈云屏必定会径直走进屋,轻手轻脚地走向挨着火堆坐着的小子,挨着他坐下。

    他有时坐右边,有时坐左边,有时则干脆悄无声息地站在对方身后。

    坐在火堆旁的乞儿常年蒙着一条宽布带,布带散发着草药的气味。

    里头裹着的是止痛的药,这乞儿因眼疾已近乎全瞎,他也有名字,叫“熊瞎子”。

    熊瞎子的脚边总撂着一根手臂粗的长棍,棍子一头沾着凝固发黑的血,另一头则因经常把握而磨得包浆。

    一个有着这样长棍的人,哪怕只是个孩子,也早已不再单纯。

    这样的人的脾气也和这棍子一样沾着血气儿。

    但年少时的沈云屏并不在意,他照旧每次都耍这样讨人厌的把戏,而熊瞎子也总会每次都精准地将头转向他在的方向,并朝他伸出手。

    沈云屏见到他伸手,便会倾斜身体过去,以免熊瞎子的手落了空。

    瞎子的手就是眼睛,在地上找吃食时要用它,寻路时也得用它,“看”人时还是要用它。

    那时沈云屏因脸上的毒疮而敏感多疑,常会闹一些连自己都觉得没理由的脾气,走在路上被人多看两眼,便会大发雷霆。

    但熊瞎子“看”与旁人都不相同。

    那手在他脸上轻轻摸索,沈云屏听得到手上茧子和老皮勾得他脸上敷药用的纱布发出轻响。

    熊瞎子摸了摸,无奈地笑道:“谢翎,你怎么又来了。”

    只这一声,沈云屏就知道自己此刻身在梦中。

    父母已死多年,他早已没有了可以让他饭后奔出去的家门,静静坐着的三乞儿的面容在他的记忆里都已模糊,这破土房也被雨水冲塌。

    而“谢翎”这个名字,也有十几年没用过了。

    梦里的熊瞎子被宽布条遮盖了大半张脸,因为见光便疼痛难忍,所以布条几乎从没有取下的时候,留给沈云屏的记忆多半都是这模样。

    他在梦里握住了抚摸脸颊的手,只感觉这手又小又冷,和那把金玉刀一样,不大点儿的地方,刻满了伤疤跟老茧。

    梦里一切都没有来由,金玉小刀也不知何时又出现在怀里。

    沈云屏把熊瞎子的手指掰开,将梦里尤在的金玉刀塞在他掌心,笑道:“听说瞎子记人的方式与众不同,你如果还记得我,就带着饭桶和犟磨盘来找我,我有了许多钱,饭桶能顿顿吃饱,犟磨盘有无数锦被毛皮盖。”

    顿了顿,又说:“我也有了许多门路和法子,一定治得好你这倒霉眼睛。”

    梦里无人回应。

    沈云屏两手死死握着熊瞎子的手,将脸埋进那双冷而粗糙的手掌里:“你要是还活着,就让我找到你。”

    那冰冷的手在他记忆里好似一块儿冬日里上冻了的石头,硌得人难受,他年少时从未想过,“硌人”这个词儿竟然可以用来放在活人身上。

    可他依旧握得用力。

    掌中的冷意已逐渐转为一种隔着皮肤顶在骨头上的痛感,沈云屏忽地睁开眼。

    握在掌心的并非记忆里伤痕交错的手,而是那把贴身携带了许多年的金玉刀。

    玉制的小刀早已被焐热,因死死地抓了一夜,松开时五指关节僵硬,掌中起先是发白,随后又成了一片冻伤似的红。

    沈云屏坐起身,斜倚在床头瞧着自己空荡的掌心,脑中难得有了片刻的空白。

    敲门声响起,范遇尘在门外低声道:“少爷,都已备好了。”

    这一声仿佛催人回魂儿的黑白无常的锁魂链,将沈云屏从“谢翎”的躯壳里索走。

    沈云屏搓了把脸:“进来吧。”

    范遇尘拿着置办好的衣袍推门进来,瞧了眼已站起身的沈云屏,直觉楼主心情欠佳:“睡得不好?”

    “那要看你觉得什么才是‘好’了。”沈云屏倒了杯冷茶,伸出两根指头在范遇尘拿进来的衣袍里捏出一套自己还算看的过眼的,见范遇尘已换上了才过来,又道,“秦嵬那边儿呢?”

    “我也找了合适他身量的。”范遇尘做这些事情十分细致,“我叫他们做了油饼和粥送来,垫两口再出发。想着那位杀神的饭量,还特地给他叫了双份儿的呢。少爷,咱们以前何曾做过这种赔钱的买卖?”

    沈云屏听出他话语里的抱怨,不由轻笑一声:“那吃白饭的在做什么?”

    范遇尘低声道:“天刚有亮色便出门了,搁后院儿用店家压酱缸的大石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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