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温柔: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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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下拉黑的确认键,奉清挑眉,又松了口气。
    边牧挤在脚边,毛暖融融的,蹭得脚心痒痒的,她丢了手机俯身,一把抱住了狗头,龇牙做了个吓狗的鬼脸。
    边牧挂着招牌微笑吐了个舌头,又差点和她来了个肌肤间的亲密接触。
    奉清一手揉着它的耳朵玩,一手捡起手机,看微信界面,指尖一动,她把和池律的聊天框删除了。
    心里轻松了些,他爱躲,就让他躲着呗,能躲一辈子才称得上能耐。
    奉清放了手机,随手扯了条围巾围上,从花园后面出去了,边牧也跟着,四条腿跑,总跟在她的身后。
    他们家在市内的别墅区,花园后面是长满白桦树的草地和公路,平日里外面的人进不来,也只有住在一起的住户才能活动散步,一般都很安静宁和。
    长满白桦树旁的公路旁有一池湖泊,形状似天鹅脖颈,因此又叫天鹅湖,湖内水流清澈,上面还浮着一两只鸳鸯,鸳鸯啄水面上的落叶,静得时间都慢了下来。
    奉清随便寻了把长椅坐下。已是傍晚时分,雨停了,树木光秃秃的,丝丝新绿还在枝丫的缝隙中,努力的生长。
    奉清伸指轻敲木椅,边牧跑过来也蹭上了椅子,依偎在她的腿边。
    内心平静而安和,她轻轻拍边牧的耳朵,低低开口:“叫你黑白配怎么样?”
    bckandr
    奉清读书那会,是个极简的浪漫主义患者,看树叶看落日都能写诗的那种文艺女青年。
    那时候她从国外读本硕回来,在南屿的大学里寻了个讲师的职。
    讲一些大学物理,和宽泛的天体概念。
    那个时候她沉迷剧本杀,就算第二天有课,头天晚上也能熬夜玩剧本杀到凌晨三点。
    她在国外的时候,经常逛stagraelost
    那个作者写过一个她怎么也解不出来的剧本:《血色童话》
    后来这个剧本成了她兴趣里的1,并且认为至今无人能超越,仍是她的心头好。
    她在一堂物理课上乱扯,那节课她讲天体运动。
    阐述黑洞的概念:“是时空曲率大到光都无法从其事件视界逃脱的天体”
    她天马行空惯了,关了书,问学生:“那宿命命运能逃脱黑洞了吗?”
    学生里有人举手回答:“如果我进入太空找到黑洞,并被吸入进去,我相信这是宿命使然。”
    听到这句话,奉清没忍住,头天晚上玩血色童话的劲还没缓过来,故事里的五个主人公就是宿命使然一一走向了不同的死亡道路。
    她热泪盈眶,还带着孩子气,向台下这群孩子推荐那个剧本杀,说得动情,甚至还带了哽咽。
    教室里安静极了,只能听见窗外蝉鸣的声音。
    是16年的盛夏,也是那个夏天,他们的故事由此开始。
    她轻轻述说:“死亡归结于一种宿命,逃脱不了的宿命,死亡带来鲜血,但是cri让它变成了一个浪漫的童话……”
    “扑哧…”学生里有人打趣,扰破了安静的氛围,他揶揄般地看着身旁的男生。
    奉清被他吸引了视线,停止了讲述,她的目光往那边看去。
    而坐在那位男生旁边的男生,抬了眼,视线上移一秒后与她相接上,漆黑而深邃,单薄的凤眼,无波无澜,漂亮清澈。
    他穿一件黑色的长袖衬衫,纽扣扣到了锁骨以上第二颗位置,皮肤冷白,轮廓很深,面容又英俊,能让人一眼万年。
    而他的眼神,第一眼是漠然冷淡,第二眼又化为柔和笑意,不及眼底,却掩饰完全。
    奉清怔了怔,她点名他回答问题。
    池律便又把那黑洞的概念重新复述了一遍。他低低叙述,声音低沉动人。
    奉清一直看着他的眼睛,手指捻着书页,此刻也觉得他的眼睛就如黑洞。
    任何光都逃逸不过,遑论她。
    他阐述完,空气静止一瞬。奉清眼里盈盈着波光,还一时没反应过来。
    后来班里的人笑场解围,课堂上揶揄的男生也大大方方地站起来向她解释,她知道了他的名字:池律,也知道了他是刚研究生毕业的学长,是来旁听她的课的。
    奉清穿着一件蓝色的抹胸长裙,脖颈处戴了一条深蓝色的星星锁骨链,长发披散在肩头,漂亮衿贵。
    她笑笑,对池律说:“是特地来旁听我的课的?”
    池律收拾了课桌上的书。
    下课铃响,他站起身来,个子很高,得有一米八往上数,她平视过去只能看见他的下巴。
    池律平日里对谁都笑得温和,长得又帅,暗恋他的人挺多的,此时他一站着,教室里的女生几乎都把目光集中在他身上。
    他低垂眉眼,一手拿起书本,落拓而散漫地回了她一句:“不是。”
    奉清很尴尬,收了书,掩饰性地撩了撩刘海。
    班上有些男生显然为她抱不平,但看见抱不平的对象是池律后又没了动作,敢怒不敢言,谨慎得很。
    是揶揄的男生站出来,他一手搭在了池律的肩上,笑嘻嘻开口:“奉老师你好,我叫季秋。”
    “奉老师,池师兄他开玩笑的。”他笑得阳光,还对池律说:“是不是啊池哥。”
    池律没回他,单手挎上背包,径直从后门走了。
    ……
    奉清把边牧的耳朵都揉脱了几根毛,那是记忆里的第一次相见吧,对谁都笑的人,对她反而不笑了,冷冰冰的。
    还是那时候太年轻了,被骄傲浇灌着长大,硬是要堵上一切去填他这座唯独对她冷的冰山。
    挺傻的。
    奉清揉啊揉,揉得边牧又来亲她了,指尖被粉红的舌头舔了,她回过神,看着狗狗,“叫你甜甜好了。”这么喜欢舔人。
    甜甜蹭得她更近了。
    奉清对毛茸茸的东西没什么抵抗力,也任由它去了。转过身,没事开始数起了湖里的鸳鸯。
    灰麻色,好像鸭子啊。
    她叫了鸳鸯一声:“麻花鸭。”
    湖对面也有人嘲笑了鸳鸯一声:“丑小鸭。”
    奉清抬头,眯了眯眼睛,往那边看去。边牧也乐呵呵地双前脚搭在池子上,也往那边看。
    一人一狗,动作又格外同步。
    奉清看清了湖对面的人,男人很高,穿着件褐色夹克外套,五官立体俊朗,他看着她,唇弯了弯,露出了颗小虎牙。
    奉清看着他,被熟悉感攫住,一时觉得亲切熟悉,但又说不上来。
    男人却迈开了长腿绕着湖泊朝她走过来,四十几秒,他走到离她三米远位置。
    奉清这才看清了他,果然似曾相识,只不过面目在记忆里模糊了许久。
    季秋首先温和地打招呼,他的眼里只有狗狗:“小边牧,你好呀,新年快乐。”
    招呼完狗狗才抬眼看着主人,眼前一亮,很惊艳,但很熟悉。
    “季秋,算是邻居?”男人朝她微笑。
    奉清懒懒散散地靠在椅背上,边牧也靠着椅背,她眼尾稍上扬,清冷艳迤。
    她没说话,等着他的下文。
    季秋斟酌:“我们是不是见过?”
    奉清提示:“酒吧。”还有以前在南屿大学里面,她曾短暂地教授过他几节课。
    季秋回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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