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男主的疯前妻[简爱]: 1、伯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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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安在飞机上做了一个梦。

    梦见一个名叫伯莎·安托瓦内特·梅森的女人独自在黑暗中漂浮,孤独又顽强。

    那是她刚读过的《简·爱》中男主罗切斯特的原配妻子,一个被终身囚禁在阴暗阁楼里的悲剧角色。

    她曾是牙买加的名门闺秀,西班牙城最出名的美人。

    她的母亲在生产完后被父亲送往了精神病院,从此再未见过。因此可以说,她们在人生的旅程中彼此错过了——一个生命刚刚绽放,另一个却悄然凋零。

    身为白人殖民者的后代,在十八岁那年,她在父兄的逼迫下成为了罗切斯特的新娘。

    在这场三万英镑嫁妆的交易中,他得到了金钱,她父亲则换来了贵族头衔。

    婚前,罗切斯特迷恋于她的美貌风情,与她光速订婚;婚后,又因一封恶毒的信,将她像老鼠一样丢弃在无人问津、阴暗狭窄的角落。

    在远离故土的十年间,丈夫的冷漠背叛与囚禁逐渐侵蚀了她的理智。

    最终,她拿起烛台,走出了阁楼。

    "焚毁一切,夺回自我……"伯莎这样说道,那张苍白美丽的脸孔由于憎恶和愤怒而扭曲着。

    火静静地燃烧着,吞噬了那座监狱。

    她像一只挣脱地狱的蝙蝠,在罗切斯特的怒吼中,从燃烧的雉堞上一跃而下。

    这既是毁灭,亦是她最后的自由。

    灵魂升天的瞬间,伯莎仿佛又看见了记忆中的家乡——碧蓝的马尾藻海、开满野花的山巅,以及那匹她再也没能骑上的小白马……

    梦境终于结束。

    陈安睁开眼,感到自己仿佛刚从一场噩梦中醒了过来。

    机轮引擎的嗡嗡声被一阵呱噪的蝉鸣声取代。

    眼前不再是飞机舱内指示灯闪烁的绿色幽光,而是一片巨大的象牙色天花板。

    看着这周围的一切,她意识到自己不在回国的飞机上,而是在一个弥漫着无花果熏香味道的凉爽房间。

    一架巨大的枝形吊灯从高处垂下,雕刻着鸢尾花的墙上还钉有小巧的红色陈列架,南边有六扇面向庭院的落地窗,室外的露台上有着多利克式的柱廊。

    复古又陌生。

    这种纯正的欧式风格房子并不多见。

    她在挂有床幔的床上坐起,看着被单上那双靡颜腻理的手,浑身发颤痉挛。

    之前她的十指明明都涂着指甲油,而现在通通消失了。

    窗外渐沉下去的太阳正好目睹了她的战栗。

    一只燕子在苍茫的暮色中盘旋,血红的落日霞光照耀在室内纯白的丝质壁纸上。

    从对面墙上那昏暗的长方形镜子里,她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自己的脸和五官。

    苍白,没有一点血色。

    下颌尖巧,眼窝深邃,嘴唇丰润。

    红肿的眼皮,好像才刚哭过,用手帕擦一下都会痛。

    那绝不是自己的脸,反倒是与梦境中的伯莎面容重合,但要年轻得多。

    她凑近了点,站在镜子前,摸着鼻梁上的曲线,发现上面有一颗殷红的小痣,像凝固的血珠一样刺眼。

    她穿着浅蓝色的绉纱晨衣,黑发如海藻一般柔顺地垂到腰后,勾着妩媚而蜷曲的弧度,在阳光下折射出洋娃娃般的钻石反光。

    她茫然地坐回到床上,那张年轻稚嫩的脸上露出了些许惶惑的神色。

    很快,一长串沉重的脚步声从门口传来,来人将穿堂地板踩得吱嘎作响。

    陈安急忙放下腿,尽量装出一副平静的神色,指甲却不自觉地掐进了掌心。

    她心里感到很不自在,而且还非常害怕有人进来。

    "伯莎小姐?您准备好了吗?"门外传来瓮声瓮气的询问,那声音像是隔着一层棉絮,让她太阳穴突突直跳。

    更可怕的是紧随其后的宣告:"您的未婚夫来了,梅森先生请您下楼。"

    伯莎?这个称呼让她脊椎窜过一阵寒意。

    雕花房门就在这时被人推开。

    一个穿着黑白花边裙的年轻女仆大步走了进来,先是默默地行了个屈膝礼,然后不由分说掀开她的被子。

    她愣愣地看着对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从床上拉了起来,换上一件淡绿色的珍珠礼裙。

    当冰凉的空气扑上肌肤时,她终于确信这不是噩梦。

    裙身紧紧裹住她圆润的胸脯,以柔和神奇的波浪形状垂落到地面。

    "现在......是什么时候了?"她听见自己的声音飘忽得像一缕烟。

    "下午五点,小姐。"女仆正在给她系腰带,手指利索地在裙摆褶皱间穿梭,头也没抬地回道。

    "不,我是问......"她喉咙发紧,看着对方头上的亚麻头巾,竭力保持镇定,用轻悄的嗓音再次问道:"现在是什么年月?"

    女仆突然停下动作,僵硬地咧了下嘴,满眼惊诧:"主啊!您该不是热病又发作了吧?”

    “我亲爱的小姐,今天是1826年9月3日啊,您不记得了吗?"

    这句话砰的一声在她心底炸开,让之前那团紧绷纠缠的情绪骤然爆裂瓦解。

    记忆如潮水般涌来:她本是去伦敦参加医学研讨会的现代外科医生,返程时遭遇空难,灵魂竟坠入了这个文学史上的悲剧女人体内。

    她想起了刚刚做的那个梦,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感到由于心慌而引起的腹部痉挛。

    伯莎·梅森。

    这个名字像刀锋一样划过她的神经。

    恍惚间有幻影在眼前晃动:桑菲尔德庄园燃烧的尖顶,那个被称作"疯女人"的身影站在火光里,浓密黑发长长地披在背后,穿着一袭白色的、像裹尸布一样的笔直长袍,衣角被热浪掀起宛如亡灵旗帜,茶褐色的双眼仿佛永远燃着野性的光辉。

    这位女性角色的形象似乎从头到尾都模糊不清,仿佛被世界刻意无视,就像溶化在水中、被遗忘了的明胶,最终却又在百年后成为了文学史上的特殊符号。

    她穿成了《简·爱》中的工具人女反派,那个所谓的“阁楼上的疯女人”。

    作为镶边炮灰,未来的她结局凄惨。

    窗外的鹦鹉叫声刺进耳膜,提醒她此刻正身处十九世纪的牙买加——英国殖民地。

    现在她确定了一件事,那就是距离和罗切斯特结婚还有一个多月,并且这时简爱还未出生,原著的时间线尚未开始。

    此时的她,大概只有十八岁,依然是牙买加明媚的富家小姐,还没有成为那位英国绅士被囚禁的疯妻。

    是的,她将来会疯。

    那本书里的每个人都这样说,翻来覆去,有如念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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