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薄前任非要同居后: 23、七情六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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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是一场错过,我们都别蹉跎,

    所以这次,我无论如何都想要留下你...」

    ——

    一个月的时间过得飞快,眨眼的工夫就没有了。

    任苳流别说是跟向煜重修旧好,就连最普通的朋友关系,甚至都没能维持住。

    她相信,只要向煜从这里离开,她们马上就会四散分离。

    还有那个肖灵,近水楼台先得月,任苳流太知道细水长流的威力了,她不敢保证向煜会不会被感动,但总有那么个人在面前打转,保不齐哪次就会被钻了空子也说不定。

    一想到,向煜身边会有别人,任苳流的古怪就开始作祟,她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嫉妒心重的人,可现在...她却实实在在的体会到妒火中烧。

    ...

    天还没亮向煜就起了,她的腿伤已经完全痊愈,再待下去也没有意义。

    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衣服。

    她去楼下买了早餐,只等着这个房子的女主人醒来,然后客客气气的打个招呼,心平气和的说声再见,便让两人体面的相忘于江湖。

    可今天,那个向来早起的人,似乎睡得格外沉。

    任苳流早就醒了,确切地说,这一晚她就没怎么睡,眼睛睁着睁着,房间就通亮了。手机设定三遍的闹钟,每次都被她精准地提前一分钟摁掉,她拿着手机想跟律所请假,假条理由都编辑好了,却在临发送的前一刻,又全部删除。

    任苳流啊任苳流...你什么时候也开始学会逃避了?

    逃了这次,下次呢?

    治标不治本的法子,到底要用到什么地步才能罢休?

    叹了声气,便起身下床。

    门板甫一推开,她就看见了向煜,这人里面穿了件白t,外面套了件灰色的运动外套,和她出院那天穿的一样,腰背挺直地站在走廊中央,身上有淡淡的沐浴露和被太阳晒过暖香气味。

    一大早就能闻见这个味道,任苳流舒心又惬意,只是还没有维持两秒钟,这种感觉就消失殆尽,她的目光投进次卧,收拾干净的床铺上放着一个行李包。

    “我买了早餐,一起吃吧。”向煜说。

    最后的早餐,吃完就再也不见的那种吗?

    任苳流在心里计算这份早餐的重量,以及向煜云淡风轻的语调背后,那种急于摆脱的浓浓心态。

    “好,我洗个漱就来。”

    任苳流说完,就进了卫生间,她把门关上,立马俯在洗手台前,拿凉水闷了把脸。

    太快...太急...水滴滴答答溅的到处都是。

    她看着镜子里自己被水打湿的吊带睡裙,忽然冒出一个邪恶的念头,要是自己脱光了出去,向煜会是什么反应?

    只要向煜愿意,就是客厅的地板上当下来一场都行。

    只要她不走。

    真的疯了..

    自己何止妒火中烧,简直就是丧心病狂。

    向煜等了好久,任苳流才过来。

    此刻的她,已经洗漱完毕,换好了衣服,还给自己脸上涂了一层淡淡粉,好让脸色看上去不是那么惨白。

    两人沉默地吃着早饭,有温度的食物进入没有温度的胃里,酸液可以腐蚀一切。

    “我等下要去警队报道。”向煜的声音很平,像是突然横插进来。

    听得人那么不舒服。

    任苳流比她更平,鼻腔里嗯了一声,抬手抽过两张纸巾在手上擦一下,又团住,随即,便把车钥匙拿来递给她——

    “开我车去吧。”

    见向煜没接,任苳流又说——

    “跟我就别客气了。”

    然后就把车钥匙塞进了向煜手里。

    她的指尖剐蹭了向煜的手心一下,又快速抽离,有意无意的...叫人辨别不清。

    向煜捏着车钥匙,目光转了转——

    “我报完道之后,就搬——”

    “向煜...晚上买条鱼回来吧,我想吃鱼,你来做吧。”

    任苳流语速很快,并且说完就离开了餐桌,她要出门去上班。

    向煜看着她这么急匆匆的样子,又叫了她一声——

    “任苳流——”

    “向煜,有什么话等我晚上回来再说,好吗?”

    任苳流手扶着门框,人是背着身的,语气里有明显的恳求,到底是爱过一场的人,向煜没那么心狠,也做不到绝对的忽视和拒绝,点了点头——

    “好。”

    等任苳流一走,向煜就开始发呆。

    一种后知后觉的留恋从任苳流关门一刹传递出来,不能笃定这是为时已晚,但也不能肯定这种亡羊补牢就是拯救的办法。

    她扭头望向窗外放晴的天空,湿漉漉的雾瘴又冒出来。

    ...

    任苳流刚到办公室,金尚就端着一杯加浓的冰美式进来,身体往前一倾,就把杯子放在了任苳流面前,随即,眼睛便在她脸上扫过几个来回,而后勾起唇角,明晃晃地噙着笑意,丝毫不加掩饰。

    “难得见你迟到,看你这眼圈,昨天晚上大战三百回合去了?”金尚揶揄道。

    “对啊,一夜没睡。”任苳流淡淡地一声,抿过一口咖啡,她没跟金尚客气,她现在的确是急需一杯可以提神的东西,压一压隐隐作痛的神经。

    半真半假,金尚却觉得有意思,向后退了两步,目光便往下移去,落在任苳流脚上的那双细高跟上——

    “体力不错啊,奋战一夜,还能走的这么稳。”

    “这才哪儿到哪”

    真要是大战三百回合就好了。

    唉...

    可任苳流不知道,一个清冷寡淡惯的人,突然间有了不一样的情绪,即便是消极的,也让人十足玩味,金尚非但没看出任苳流疲惫,相反,她倒觉得任苳流这是没有吃饱,身体的七情六欲在跟她叫嚣。

    “晚上有个应酬,今天怕是推不掉了,你就当‘休战一天’,明天你们继续。”

    又打趣一句,这才转身离开。

    待办公室的门被重新关上后,任苳流彻底失了冷静,重重地往椅背里一靠,捏了捏鼻梁,任苳流自认为不是一个容易紧张的人,很多事只取决于她想不想做,她想让向煜留下,那就想办法让她留下,就像当初让她住进来一样。自己不介意用些无伤大雅的小手段,把两人捆绑在一起,要说唯一有什么后悔的地方,那就是和向煜说的那句——‘重新认识’。

    再次想到早上那个放在次卧床上的行李包,她感觉自己理智的神经被这个东西拉拽的极度敏感,从而失去了应有的尺度。

    碍眼...太碍眼了。

    迟早得把它处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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