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主角被我操作日常: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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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马甲和衬衫, 犹豫片刻后解开两粒纽扣, 继而又想起, 自己回的是个该死的宴会,只好再扣回去。

    但这样感觉更不对了。亚瑟翻找了下马鞍包,拎出那块蓝缎子领巾。古斯叨咕过这蓝很衬他的眼睛,刚好也适合扮作体面人。不过,林子黑,还要留意路况,不好确认结打得如何,只得先垫进外套里。接着,他单手摘下帽子,犹豫着按印象里的手法,把头发往后捋过,又往额前扒下两丝。

    “……该死。”

    亚瑟咕哝一句,愈发觉得自己蠢得冒烟。他早不是十六七岁的愣头青,也不是二十出头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子。他抢过银行、火车和无数马车,有过失败的感情和已在六尺之下的家庭。达奇需要他卖命,整个帮派指着他照看——

    见鬼。现在要照看的何止是帮派。那些伙计们,哪怕是四岁的杰克,都比那混账省心。

    亚瑟摆弄着领巾边缘,努力回想古斯的手法,耳边却捕捉到一连串有节奏的蹄音。有人过来了。在这该睡觉的时分。不知是草莓镇警长的走狗,还是鼻子比猎犬还灵的赏金鬣狗。几乎是下意识地,亚瑟摁上左轮,黑朗姆的步子随之更稳。

    那蹄铁叩击声更近。是那种既不收马力也不考虑换道的奔法。深夜这般策马,要么十万火急,要么活腻歪了,再或者……

    鬼使神差地,亚瑟卸了随时能拔枪的架势,腰背跟着挺直。黑朗姆打了个响鼻,耳朵也转向林道尽头:那骑手过来了。隐隐绰绰地,先是那匹土库曼战马耀武扬威的脑袋,然后是鞍上更熟悉的轮廓,接着——

    一声下流的口哨。

    “你领子扣错边了,美人。”

    亚瑟怔愣半秒,指尖却已依言摸上领口。事实果然如此,这下再掩饰也没用。亚瑟自暴自弃地重新扣上:“你他*不是该在镇长那等着吗?”

    “就这点路。又一屋子醉鬼,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古斯笑眯眯地拨转马头,换到并骑,“但我可不想让全西部最火辣的副警长饿着肚子赶路——来一杯么?甜心,我调的酒。”

    亚瑟眯起眼睛,眼神从帽檐下盯过来。林间光线昏昏,依然阻拦不了这家伙脸上快溢出的怀疑。

    “慢着,我得搞明白,你个连威士忌什么味都搞不清的菜鸟,从小到大连一口烈酒都没尝过的乖宝宝,还喝得东倒西歪了……调酒?”

    “是,还有你点的面包,夹的鸡肉和鹿肉,抹了土豆泥。”古斯热情推荐,“专人快马专送,记得给我个好评哦亲爱的~”

    “你还真是喝得管不住舌头了,是吧?”男人当即警告地压低声音,不过很快,他又顿了顿:“不过……多谢。”

    他接过晚餐,黑朗姆识相地更慢。金条又蠢蠢欲动地想跑到最前,古斯控制住它。它抗议地喷出响鼻,古斯贿赂地给出半个苹果。

    金条满意了。一旁的亚瑟却啧出一声:“你太惯着它了,小子。”他含糊道,“金条是你的伙伴没错,但它得懂些规矩。”

    “是坏话,你别听。”古斯作势捂过马匹的耳朵,“看来我喝醉了就是这样,特别温柔体贴好说话——欸,面包吃的还满意吗?”

    亚瑟嘴里还嚼着,没说话。古斯等了好一会儿,等来一句相当含混的:“……面包太松,馅太少。”

    很随口,像是嫌弃,语气却不重。古斯笑起来:“我一定改,还有吗?”

    “酒呢?”

    古斯连忙递出,亚瑟伸手接过,没闻也没看,直接仰头就是一口。然后更加不满地啧出声:“糖水。”

    “是添加了蜂蜜水与柑橘汁的威士忌。”古斯一本正经地纠正,“这是你现在唯一能喝的。”

    亚瑟哼出一声,又抿一口:“小子,我在你这年纪,已经能喝倒三个牛仔了。”

    “那是你。”古斯说,“我不需要喝倒别人。”

    “你只想喝倒自己,”亚瑟沉吟道,“做得还挺成功。”

    古斯大怒:“摩根先生,现在是你在喝我的酒。”

    “是你从镇长家偷带的酒,小子。”

    “那也是我兑的。”古斯恼火道,既而又有点心虚:“所以,亚瑟,具体是怎样?我可以改善……”

    “唔。”亚瑟握着酒瓶,斜眼望过来,嘴角微微上扬,“你要真想知道,自己来尝。”

    马匹正踩过一段松软的水洼,蹄音闷着响。古斯一愣,还在怀疑自己的耳朵,下一秒,黑朗姆一声轻嘶,瞬间加速,泥点飞溅,蹄音飞快拉开距离。

    “……操。”

    古斯反应过来时,那一人一马已经蹿出七八米远,背影在树影间一晃一晃,典型虚晃一枪跑路的马匪作风。

    古斯决定把他缉拿归案。

    ……

    夜很深了。

    铅云压碎星辉,风沿着高处滑过,将整座草莓镇按进更深沉的阴影里,也将数小时前的混乱和惊惶一寸寸镇下。

    草莓镇“欢迎中心”的职员蜷缩在火炉旁,不停地点着头,却怎么也睡不下去——警局那声震天的爆炸声仍在他耳边回荡,还有那接二连三的枪响。上帝保佑,警局不是应该是镇上最安全的地方吗?那群天杀的范德林德帮匪徒怎么敢这么猖狂?

    职员本想赶紧走人,但想想家里那漏风的木板子墙面,倒不如这头的柜台来得牢靠,索性主动留了下来,正好也能蹭些热气。他卷了条旧毛毯,还想烧壶茶时,远远的忽有蹄声。

    那头不是大门,倒是镇长宅子的方位。在此之前有场宴会,他有好几个同事过去打零工,枪响后还没回来。这会儿,不是狂奔,也不是逃窜,节奏稳得过分,明摆着对着自家的方向。

    来的是正常的客人,还是镇上的混混决定干一票?又或者那伙匪徒决定杀回第三轮——不是都说那监狱里的已经被救走了?职员赶紧摸上柜台后的枪。但很快,后门的呼叫铃响了。两道身影停在店外,还有那两匹熟悉的好马。一匹是独特的黑脸银鬃,另一匹干脆就是亮闪闪的沙金。

    是那个东边什么镇子的副警长,还有他的药剂师。两个都是身材高大的成年男人,也都是体面的职业,偏偏为了省钱挤在一间屋里。好在那药剂师给小费倒是给的痛快。职员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还是去锅炉房烧起水,毛巾和明天的早餐也得备上。

    职员去忙活了,那两人也没多费事。脚步一前一后地穿过过道,稳,却莫名地有些赶,好像身上烧着火,马靴底下又踩了块炭。

    炉子恰好爆了声噼啪,把职员吓了一跳。他嘟囔了句什么,踢了踢炉门边,顺手拿炉钩往灶里头试了试。火苗热情地裹过来,重新安分了。沉稳的灶体微微震动,像在轻轻呼吸。

    这口火炉是接待中心最早的设施,个头大,烧得慢,却是整个店铺真正的核心。那些客房的新式小炉子是撑不起整栋房屋的水气和饭点的,所有的大活全得靠它。虽然它不那么新,烟囱还漏点风,时不时喘一口气似的呜咽一声。但它耐烧,火稳。只要有人守着,那火烧起来,就不会灭。

    ……

    【奥古斯图斯·普莱尔日记】

    随便什么神作证。不知亚瑟是终于拆开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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