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尔法庄园的岁月[西幻]: 16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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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要不要参军?还是去王都生活?”王子问:“立一番事业该多好啊!”

    “这不是我们能决定的。”深沉的年轻人说:“也许会有这个打算吧,我不想被一直困在这里,但我有自知之明,毕竟我只识过一点字。”

    “当然想,为什么不?”直率的年轻人说:“我做梦都想,但参军要你自己配装束和马匹,我家里可只有一头猪,那已经是很宝贵的财产了……不然我们都过不去冬天。”

    其实不论哪种答案,背后都蕴含了年轻人深深的渴求,让我们略去那些老套的争吵、误会和互相紧握的手。大教堂花费了十九年,终于接近落成,而十八岁的王子,揭露了身份,也有变得有模有样了——终于,在他即将带着朋友们返回王都时,边境发生了入侵。

    那时候的王子及其伙伴,还未见识过战争,只把这当成一个——机会。当然,没见识过战争的人会对战争充满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一敌百,奋勇杀敌,见识上几个剑术卓越的敌人,也许在什么地方救下一位落难的公主,这太平常了,平常到连最三流的剧作家都不再写这样的模板故事,而是变着法的编造离奇情节。

    剧作家当然不会说明,并不是透露出尊贵身份,就能指挥得动前线士兵,剧作家只写检阅时激动人心的场面,还有调配得当的阵营,不会写春季泥泞的土壤是如何阻止行军,夏季的虫蝇在吸食伤口的血液,家里的浅锅变成了军营的深锅,沉默是最好的抱怨——即使王子和随从们拥有独立的帐篷,可事情还是到处都很糟糕。

    在节节败退中,他们喝着酒,在满地狼籍中,终于承认,战争糟糕又狗屎,有时候赢得稀里糊涂,有时候军队莫名其妙就乱了,死亡盘旋在他们头顶,随时准备给他们来一下子。

    直率的人在战争中丢了手臂,而其他两个人,没缺胳膊少腿,但也好不到哪去,在一封幼弟出生的家书传来后,迟钝的王子终于意识到了——好吧,他不该被煽动一下,就自行请命,来到这边参与这场战争,他应该检阅队伍,鼓舞完士气之后就立马返回王都。

    他们那时已经丢了太多阵地,以至于一退再退。

    兜兜转转的,又返回了他们相识地方。那座大教堂所在之地,那时候的他们俨然是丢盔弃甲的残兵败将——神父的诵经祈祷延绵不绝,躺在后面的房间里、身上中了箭的王子,被伤口感染导致的发烧反复折磨。

    在香火氤氲中,王子握住朋友的手,在反反复复的折磨下,流着眼泪,说出了真心话:“我本来应该早点回去……我要是在教堂竣工后就带你们离开,我们早就在王都了……我对不起你们……我快死了……我快死了……”

    “别这样,殿下。”

    冷静的年轻人说:“您不会死的。”他一再强调,“您不要说丧气话……您不会死的……我们终将会夺回我们的一切。”

    厚重的钟声一阵阵地回荡,好在,王子并没有病逝在教堂中,也许是真是上天保佑也说不定——

    作者有话说:写不完了擦分上下章吧

    第169章 一种苦楚

    事情出现了转机。

    节节败退、乃至于近乎折损到只剩下三分之一——亦由于国度内的争权夺势没能得到及时支援的那支军队最终保全了自身,他们冲破了敌军的包围,并找到了合适的时机与另一支残兵汇合。

    命运的天平开始倾斜,或者说,这令人如临大敌的战争——有时候也轻巧得不过像一场儿戏,将领们的命令十次中得有那么五六次无法执行,在战争中获得好处的贵族,似乎有意比一比,谁能给自家的士兵带去更多的灾难与混乱,在这其中,本被轻视的、名为维拉杜安的这一位指挥官就此崭露头角,他带部将夺回了被占据的两个城池,获得了极大声誉。

    远在王都的国王托人带着信物千里迢迢而来,在那柄象征王权的宝剑之下,他被册封了头衔,许诺了封地、荣耀,还有一系列好处,而这一大半空头支票的背后,隐隐透露出了国王的急躁和恐惧——维拉杜安想得到这些,就必须将失去的领土全部夺回来!

    藏在银白盔甲下的维拉杜安单膝跪地,沉默地接受着这近乎强买强卖的要求。

    见惯了厮杀的老兵围在他身边,组成了一道漆黑的人墙,在新人看来,这位王子出身的——骑士长——实在是难以接近,他很少摘下面罩,没准是还想活着回去继承王位什么的,但跟随着他的那一批人同样有着叫人胆寒的气质,明明平时看上去和普通人没什么不同,一旦上了战场,就是一帮戾气十足,只爱砍杀的疯子。

    战争又持续了四年,在第五年开春时,在新任教皇的斡旋下,两地签订了一纸停战协议,并宣布召见两边的主事人。

    就这样,维拉杜安又踏上了去往宗教枢纽的旅程。那时的他已经不再常常带着盔甲面罩,但常年的厮杀似乎让他褪去了王储的贵气,彻底往一位粗野将军的方向转变。

    在听闻此事后,普贝佩耶腾迈不顾王后的苦苦哀求,又下令让王子结束会谈后,在那避世而独立的圣地——小城艾希卡兹多呆上三年。实际上,要不是这场战争,按照惯例,维拉杜安也该上艾希卡兹觐见和学习的。因此,对于这个决定,哪怕是支持王子的那一派人,也找不出什么反驳的理由。

    何况连王子自己都答应了。

    而在这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两年里头,可不比上战场凶险,宗教团体的尔虞我诈,精英分子看似温文尔雅,实则以学识和地位排挤“世俗”之人——那些不过是不懂文学艺术,不通乐理,也不理解哲学,一心只想着吃喝的俗人!

    但也许是维拉杜安略胜一筹,又或者他确实有几分天赋,在不对外人透露身份的情况下,他几乎是以很快的速度,压下了他初来乍到时的、萦绕在他身边的暴戾,开始和教士、学者们打交道,他好像又变回了以前那个性情温文尔雅的王子,忘却的礼节也以极快的速度重拾,很快,他优异的成绩就让那些学者开始赞不绝口,将他视作团体的一员。

    “其实你不如别回耶腾迈了。”对他知根知底的高级教士劝道:“不如你就此加入艾希卡兹,回到世俗,还有那么多烂摊子要等着你。”教士用若有若无的态度试探道:“……毕竟,我听说,你还有一个弟弟。”

    “你说得话未必没有道理。”维拉杜安先是肯定了教士的话,转而又巧妙地把这件事引到了更接近于哲思的层面,反正这儿人就爱这么讲话,就好像直白发言会要了这群人的命一样:“这里的生活很愉快,这是我们都有目共睹的,也许更早时候的我来到这里,会迷上、乃至深深的爱上这种生活,不愁吃喝,而且能全身心地投入某项研究之中,研究什么都好。”

    他们坐在一处喷泉旁,望着湛蓝的天空,城市里是教士们豢养的白鸽,随意地走动,乞食;错落有致的建筑古朴而圣神,山岳的高处,是一座不知何时建立、用于神的何项祭祀的圣殿,后人将其改为了讲经堂;有时候,会有从很远地方到来的、求取神谕的人,风尘仆仆,把人生最后的希望都押在了此处。

    “那是什么让你改变了想法?战争?还是说,经历那么多后,你依旧眷恋俗世的父母与权力?”

    “说我挂念父母,算是吧。”维拉杜安说:“战争……战场也是这么回事,想要活下来,还是有很多办法的。”

    “也有不少人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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