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嫌恶毒婆婆重生后[80]: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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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干净,像是生了锈的器物,你擦一下吧,过几天又生出来,用起来不顺当,互相都在别扭,一直别扭到有一天,受不了了,俩人开始因为这点锈而大吵一架。

    别人看了,就要想,这点锈最开始就有啊,你们都知道的,都准备忍了,怎么又忍不住了?你们最开始就不干净啊!

    所以有今天也是活该,俩互相算计的人,本来就没有什么真心可言,就算是最开始稍微有一点类似于“爱”的东西,也会很快变质成另一种东西。

    他们三个人也没打多久,李建业往地上一趟,不动了,王玉莲跟林欣然一对母女坐在一起哭,外头一点薄凉的月打在他们身上,照着他们狼狈的身形,三个人看起来都很失意。

    这个情况,实在是不适合出去,万一这三条疯狗傻狗蠢狗突然丧心病狂上来一起咬她可怎么办?她可怕得疯狗病。

    石美兰的眼睛在羊肉馆子里转了一圈,正看见胡成军还在柜台那儿蹲着。

    这人可听话,让他去藏起来,他就老老实实藏到现在一点动静都没出,老实到都有点可怜了。

    石美兰慢腾腾的蹲着身子爬过去两步,压着声音用气音说:“还是带我上去睡吧。”

    比起来外头那三个人,还是胡成军这头好一些。

    胡成军本来在柜台那儿缩着、低着头坐着呢,听到石美兰的话,他就抬起头来看石美兰。

    那双凌厉的单眼里似乎迸发出某种亮晶晶的东西,在昏暗的馆子里,像是猫科动物一样,清凌凌的看着她。

    石美兰又开始觉得右脚上的鞋发烫了,有点怕胡成军说出什么,或者做什么——她实在是没想好该怎么应付胡成军。

    但胡成军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点点头,转身带着石美兰上了二楼。

    俩人偷偷摸摸的从羊肉馆一楼里去了二楼。

    二楼上有三间房,两间都不向太阳,只有一间是有太阳、有窗户的,且还最大,胡成军把这一间让给了石美兰。

    这一间原本就有一些床和桌子之类的基础家具,都是上一任店主留下来的,上一任店主走得匆忙,胡成军把家具的钱算在店铺里,一起买下来了。

    这里什么都全,只是少了一些个人衣服,被褥也是上一任家主用过的,但是石美兰不嫌弃——别人自家用的东西,总比旅馆里很多很多很多很多人睡过的干净。

    把石美兰送到之后,胡成军就去了隔壁睡。

    这一整晚,石美兰就在这儿对付了。

    她洗漱过后,倒在陌生的床上,困顿之余,透过窗帘的缝隙看着外面的天色,突然间想到了胡红花。

    哎呀,胡红花不在的这一天,错过了多少好戏啊。

    睡过去之前,石美兰忍不住想,小红花现在在干什么呢?

    ——

    胡红花现在可忙了,从出差开始,她就基本没歇下来过。

    时间回到七月二号早上九点,石美兰开始在公司里愉快摸鱼的时候,胡红花跟着大部队开始了出差第一天。

    他们办公室里一共六个人,加上小袁总七个人。

    小袁总之前的车坏了,再说,就算没坏也挤不下七个人,所以制衣厂专门去包了一辆箱式小货车,一群人直接坐在了厢车里面。

    厢车里面摆了六张椅子,挤挤挨挨的,给出差的六个人坐,货车前面有俩位置,一个给小袁总坐,一个给租来的车的司机坐。

    其余人都挺习惯,毕竟城镇里的人也很少坐小轿车,乡下人更是牛车马车驴车都坐过,只有一个小袁总不行。

    小袁总的脸从上车开始就是臭的,嫌弃车的座位脏,嫌弃旁边坐着的货车司机人臭,但目前没有别的车,小袁总只能硬着头皮坐下去,并且在心里记了一笔。

    谈下这个单子后的第一件事,他要给自己配个司机。

    ——

    车子晃晃悠悠,从春风镇看出来,一路开向柏城市。

    从春风镇到柏城市,开车要开两个半小时,偏远小镇土路多,颠簸不停,等车重新回到柏城市的时候,小袁总骨头都要被颠散架了。

    他透过沾了尘土,有点脏兮兮的玻璃往外看,外面是熟悉的家乡。

    柏城市比春风镇大上很多,道路平整,人流也密集,这里除了火车站以外,还有一个专门的运输站。

    柏城市是几个城市的贸易枢纽,因为车多,所以城市的路修的就很好,要想富,先修路,城市主干道几乎都是水泥路。

    灰朴朴的小货车挤在一群车里行驶进柏城市,房屋在金丝镜前飞快划过,袁耀静静地看着,直到某一刻,他看见一辆刷了黄漆的卡车从他面前行驶过。

    袁耀盯着那辆卡车,慢慢开了窗。

    夏日的燥热,吵闹的人群,还有汽车尾气的味道,一口气全都吹到车里。

    这就是柏城市的味道。

    袁耀目送着那辆车离开,随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他一定会重新,重新回到这个城市里。

    “嘎吱”一声响,车停了。

    ——

    胡红花跟着一群人下了柏城市。

    才一到地方,袁耀就先带着他们先去了招待所,众人在招待所里才刚将各自带着的行李放下,袁耀就带着人去找客户吃饭。

    他们要找的客户姓陈,今年三十八岁,以前当过兵,现在在做服装出口贸易,直接对国外销售去了,生意铺的很大。

    春风镇这一头,是华国最北方,而在春风镇的更北方,是另一个国度,据说,这位姓陈的客户一直在往外面跑。

    袁家老爷子当初就想跟这个客户签合同,只是这个客户的路线在国外,不在国内销售,商业模式跟国内有点区别,袁家老爷子就没有去接触过,现在反倒是袁耀动了点心思。

    如果能跟这个客户签一笔合同——

    袁耀说干就干,一群人十一点半、将近十二点落地后,他安排人吃了一顿饭后,就去约这位陈先生见面。

    期间吃饭的时候,袁耀偶尔注意到胡红花偷偷看他。

    这一趟跟他出来的其余人都累坏了,个个儿瞧着都是灰头土脸,臊眉耷眼的样子,只有一个胡红花不是。

    胡红花人瞧着都倍儿精神,一双眼亮晶晶的,不断往他身上瞟一眼,瞟两眼,瞟三眼,瞟个没完没了,袁耀想不注意都难。

    胡红花瞟他就算了,偶尔还会拿出来一个小黑本本,拿笔在上面写,神神叨叨的不知道在记什么。

    袁耀一看她,胡红花就立刻收回手,藏起来那小本本,假装什么都没有。

    袁耀微微拧眉。

    这个乡下人在搞什么鬼东西?

    但他没有时间去管她,他还有合同要签,所以压下这些,继续带着人忙活签合同的事儿,吃完饭,其余人等在招待所里,等袁耀跟陈先生敲定了见面后,他们在出面谈其余的进程,或者给出方案。

    袁耀则带着胡红花,单独去见了这位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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