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台困娇: 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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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风,你坐院里就能看见她们什么时候回来。”

    顾焱心里有些感动,又感慨江念棠选的落脚点确实好。

    她隔壁一边住着王大夫,另一边住的是买卖笔墨纸砚的胡掌柜,绿衣妇人的丈夫是青云镇有名的捕头,刚正不阿,能镇住宵小,这条巷子从未发生过鸡鸣狗盗之事。

    除却这些人,巷子里还住了开食铺的,做布庄的,还有在学堂教书的夫子……他们虽算不上大富大贵之家,却都不愁温饱,众人平日里也都和和气气的,几乎没有起过口角之争。

    相对地,这里地价不便宜,江念棠买下的是巷子里最小的一间院子,也花了两千两银子。

    顾焱深知穷山恶水出刁民,再次庆幸当年在万宝钱庄存了足够多的钱。

    王大夫眼睛眨了眨,“小顾,还是来我家吧,正巧我腰疼,麻烦你帮我收一下簸箕上的药材。”

    顾焱看出王大夫有话要对自己说,忙应了声,回头对绿衣妇人说了句谢谢。

    他前脚刚王大夫的院子,洪捕头后脚就回家吃饭,正巧看见这一幕。

    洪捕头跟自个儿媳妇道:“这个顾焱来头不简单,你别瞎掺和进去。云娘一个人带着孩子,万一他是别有有心之人,你可就害了她。”

    洪捕头从小习武,早年还打过仗,一眼就看出顾焱是个练家子,他平日里的一些小习惯暴露出他是个用剑高手。

    且顾焱虽然平易近人,可身上有种说不出的煞气,只有在战场上杀过人才会有的锐利。

    洪娘子不以为意,“你自从当了捕头,看谁都是坏人。小顾怎么就别有用心了,半年来我看得清清楚楚,他对云娘母女俩的真心实意。再说,云娘长得漂亮,性子温和,这么好的人总不能一辈子给那个负心汉守活寡吧。”

    三年前云娘来到青云镇买下她家对面的院子,这院子的原主人是个读书人,刚考上秀才,家里为了支持他的科举仕途,决定举家搬到渝州城,去更好的书院跟随大儒继续学习。

    洪娘子秉承着远亲不如近邻前去拜访,顺便打听下这是个什么人家,结果刚巧看见云娘晕倒在院中空地上。

    她赶紧把人送到隔壁王大夫家,诊脉之下发现她有了身孕。

    “云娘是个苦命人。”王大夫坐在院里的圆石凳上,看着顾焱晒药的背影道:“当年她得知自己怀孕后整个人都像被魇着了似的,嘴里一直喃喃道怎么可能。”

    顾焱背脊一僵,指尖被药材上的干刺扎了下,迅速冒出一个血点。*

    王大夫没注意,继续道:“后来听她说自己被夫家抛弃,夫家给了她一笔钱让她离开原来生活的地方,她跟着一个商队来到青云镇,觉得这里舒适宜居,便决定在此落脚。”

    他想起这件事就一肚子火,没好气骂道:“他前夫到底是什么黑心肝的负心汉,能狠得下心抛弃母女俩!”

    顾焱面无表情地抹掉血点,点头赞同:“这个男人确实该天打雷劈。”

    王大夫见顾焱认可自己的观点,忙不迭把柳云一顿夸:“她性子温和,善解人意,而且从不占人便宜,晚晚也懂事听话。”

    王大夫怕顾焱嫌弃云娘嫁过人,还生了孩子,急忙补道:“这孩子来得不是时候,可再艰难,云娘也咬着牙将她抚养长大。不少人托我说媒,愿意接受她和孩子,她都给回绝了,表示没有再嫁的念头。说对方再怎么待晚晚好,也不是亲闺女,怕晚晚将来受委屈。”

    言语间透露柳云并非无人问津,顾焱若是真想娶云娘可得快点下手,还隐晦提点他从柳晚身上找突破口。

    顾焱听出王大夫的言外之意,回过头笑道:“多谢王大夫指点迷津,您还有什么活,我正巧闲来无事一起给您干了。”

    王大夫说不用,等饭就行。

    他转身往厨房去帮把手。

    其实他还有一件事没说,云娘知道自己怀孕后曾私下里找到他要一副落胎药,只不过当时出了点意外,几天后才把药配齐送过去。

    但云娘好似忘了这件事,他来送药的时候还愣了半晌。

    最终她留下了这个孩子,王大夫心道做母亲的大抵还是舍不得亲生骨肉,不过这几年云娘从未提起过她的前夫,想必早已放下过去。

    *

    青云镇最有名的酒楼唤作再回首。

    据说当年一位进京赶考的书生路过此地饥肠辘辘,掌柜的请他吃了碗红烧肉,他惊为天人,直道麟肝凤髓不过如此,并许诺他日高中,定当回报掌柜赠肉之恩。

    后来他金榜题名高中状元,官居一品,却因事务繁忙无法分身,直到告老还乡,在一个秋日依约回到此处。

    只是故人已逝,物是人非。

    掌管的儿子继承了酒楼,年过半百的状元郎再次尝到当年那碗红烧肉后提笔写下“再回首”三字赠予故人之子。

    再回首,残阳未改当年色,霜枫红透旧时楼。

    酒楼因此名声大噪,成为当地最有名的地方,当然菜色也名副其实的让人想再回首。

    再回首二楼临窗的方桌前,柳云让柳晚点了三四道她爱吃的菜。

    当最后一道招牌红烧肉上齐时,一队十几人的快马从渝州城方向赶了一天一夜,此时踏进青云镇。

    严珩一骑在马上,随便找了个路人问:“小哥,哪里的酒楼最好吃。”

    挑扁担的男人顺着主干道一指:“往前走到底,左拐有家‘再回首’,红烧肉是招牌。”

    严珩一丢了块碎银过去,笑道:“谢啦。”

    他调转马头,走到为首的黑马前,低声道:“公子,前面就是。”

    身穿便服的赵明斐拉了拉头顶黑色兜帽,盖住半张面容,他瞧了眼阴云密布的天,淡声道:“先去用膳,稍后再去县衙查人。”

    城内白日禁止马匹疾驰,一群人控制马速往酒楼驶去。

    柳云对女儿道:“吃吧,想吃什么都可以和娘说,随便点。”

    柳晚觉得自己也太幸福了,连着两天都吃得跟过年似的。

    倒也不是她娘虐待她,只是娘的厨艺实在如盲人画像,丈量火候全凭感觉,只能说是把东西弄熟吃了不拉肚子,至于味道看天意。

    柳晚吃得打了个饱嗝。

    柳云笑着给她用帕子擦嘴,问:“顾叔叔做的好吃,还是今天这一桌好吃。”

    柳晚答:“都好吃。”

    “哪个更好吃。”

    柳晚纠结地嗯了半天也没有选出来,“一样好吃。”

    柳云说:“以后你想吃好吃的就跟娘说,娘知道自己做饭一般,委屈你啦。”

    其实以她手里的银钱,天天来吃一顿也没什么,只不过财不外露,她一个人带着女儿还是低调些好。

    柳晚小声说:“太贵了,不如请顾叔叔帮忙做。”

    这里一顿饭要花一两银子,顾叔叔只要分一点吃的。

    柳云难得严肃起来:“不行。顾叔叔是外人,我们不能经常麻烦他。”

    柳晚似懂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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