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干得好,巴洛!: 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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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莫斯恍然大悟:“我知道!他们彻底不交流的时候,就叫作没耳目塞主义!”

    【作者有话说】

    雏菊的花语主要就是跟暗恋有关,老麦和阿莫俩闷骚,都知道的

    我们古代汉语老师有一句话说的特别好,并且充满了解构主义的风采,“用典就是玩梗”,虽然有点不太正经,但我还是挺赞同的

    致敬托蒂笑话集了属于是

    1.罗马超糟糕的交通问题,但是伦敦更烂

    2.因为艾比口中的“真正的地狱”,阿莫才会说“火坑”,波吉亚就是那个最著名的,“波吉亚家族”,她和她的父兄

    3.这一章的对话,你们就当一个外国人操着最正宗的北京话,在和一个从北京搬家搬到东北,然后被传染上东北口音的北京人说话就行了,这里划重点,因为脑补一下口音问题,会变得特别好玩

    对了,13和沙朗俩罗马人,也是因为够村的口音,一开始在国家队抱团来着,笑死,现在就变成三个口音特村的罗马小团体80别人了

    4.但丁的作品大多都是用托斯卡纳方言写的,但是对现代意大利语的形成和统一有巨大贡献,所以某种程度上,但丁算是“意大利语之父”,而意大利的方言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数量在几百到上千不等,大多数意大利人能掌握标准意大利语和一种以上的方言

    但是沙朗不一样哈,他精通罗马方言,粗略学的标准意大利语,所以他说话的时候口音特别明显,但是他不太在意这个

    5.伦敦天气不多说了

    6.赫尔墨斯主义(Ermetismo),不知道咋解释,这种观念就是把赫尔墨斯塑造成古代智慧代表,就包含人类社会原初智慧,文艺复兴的延续和结果吧,人文主义者想通过这个观念解决些什么现实问题,我觉得都是瞎扯……

    没耳目塞主义的话,你们就当是耳目闭塞,拼写是ermu,部分拼写相似,同样是托蒂的梗

    托蒂真的很喜欢玩谐音梗和缺字梗

    我换个说法,用典!用典好吧!

    第84章 女主角哦!

    无论是托蒂内斯塔还是麦尔斯帕塔卡,反正只要是跟阿莫斯有点儿交情的朋友,在得知这个一心只有考大学和踢足球的小伙子突然陷入了爱河,都表示十分不可思议——这还没到考试的时候呢,所谓考试之前必有大事发生,还真就这么准啊!

    阿莫斯没能听见自己朋友们的吐槽,每天乐呵呵地穿衬衣去图书馆上自习,回家之后,麦尔斯必然能看见他手上还拎着一袋子面包,不用想也知道,这美好的一天是和谁度过的。

    而阿莫斯对他们,也逐渐形成了一个口癖,“艾比说……”,后面可能跟着各种各样的小知识,或者是生活,或者是文学,甚至是哲学,反正都是阿莫斯从前完全不感兴趣的方面和领域——他最近甚至还口出狂言,说自己要尝试着学做饭!

    麦尔斯对此十分惊叹,然后用略带担忧的眼神看了看自家的除了橱柜,全都落上灰的厨房,不知道该对阿莫斯提什么意见。

    “‘艾比说,我们俩有时间可以坐游轮去撒丁岛,’阿莫到底是撞了什么好运气?我听到他说自己和她的相处的时候,总在想,都这样了,艾比还没骂他啊!还真是好脾气,”托蒂摸了摸自己的嘴唇,疑惑地说,“我为什么就找不到这样的好姑娘呢?”

    “不,弗朗切,只要你停止向电视里面的漂亮女模特或者女主持人打电话,然后像巴洛那样往图书馆多跑跑,”内斯塔说到这里的时候,特意停了停,欣慰而又不出所料地听见了来自马尔科的巨大的爆笑声,这是对“托蒂去图书馆”这件事情的嘲笑:

    “我相信,你也绝对会遇到那种,呃,有着很大艺术气质,或者说,文学素养的好姑娘的。”

    球员最喜欢和模特结婚,这简直就是一个不会打破的都市传说,这里有很多很多例子——就算是让托蒂自己来说的话,他也喜欢长得漂亮,身材又好的模特,虽然她们喜欢和托蒂约会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顺便泡一下帅哥——毕竟和托蒂约会,也不算是委屈自己就是了。

    “那对我来说不太重要啦,虽然我小时候有想过,就是那种作文,长大之后想做什么?”

    “加油站工人?”

    托蒂和内斯塔两个人对视了一眼,显然都知道这件事情,而也都知道阿莫斯第一个足球是怎么搞到手的,但是托蒂还是摇了摇头:

    “不,这可不是——我在作文里面说,自己想做个作家,或者是诗人,总之,无论如何我要做个学者。”

    “要让那一大群鬣狗样的记者听到,又要不知道报道什么是好了,这样吧,‘罗马的新王子幼年想做诗人,研究福斯科洛或者但丁的学者’,你信不信,所有的罗马人都会认为这是在胡编乱造?”

    “哎呀,文学可是我唯一的热爱……想不到吧?我小时候还收集作家卡片呢!就你刚刚说的,我就差一张福斯科洛,我的作家卡就成套了——桑德罗的球星卡可还缺了老多,他根本不在意这个!”

    内斯塔的表情十分灵活,朝着马尔科挤眉弄眼:“但是要是真有一个艾比那样的姑娘找他搭讪,然后说一些话题,比如说小说或者是押韵对仗,或者是《追忆似水年华》,你猜他会说什么?”

    马尔科拿起来三明治,吃了一口,好奇地看着托蒂:“你会说啥?”

    “小说嘛……”托蒂得意洋洋地说,“那是关于罗马的牛的书,至于押韵对仗,如果是法式的,那就特别刺激,并且持续的时间也很长——《追忆似水年华》?你瞧不起我?人们最后在抽屉里找到了时间!”

    马尔科感觉自己嘴里的三明治上不上去,下不下来,就噎在喉咙里,不知道如何是好,赶紧灌了一口橙汁,然后拍拍自己的头,好歹把这口饭给咽了下去,接着就用那种很钦佩的眼神看托蒂:

    “我真想看看,假如你跟姑娘们聊天,然后就用这些话回复她们的问题,她们到底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赞扬说,‘哦,弗朗切,你真有幽默感,’”内斯塔在旁边幽幽地说,“姑娘们喜欢看他犯傻的样子,当然,更有可能是,这家伙长得挺帅,就算是犯傻,也挺招人喜欢。”

    马尔科认同地点头,托蒂可真是不乐意:“我在文学方面,还是有一定水平的,至少我还能说几个拉丁语单词,‘永恒之城’和‘世界之都’,都是罗马,还有‘路雪之梦龙’……”

    “梦龙的写法只是比较像拉丁语。”

    “长得像,听起来像,那它就是!别管这个,我还写诗呢!你们以为我除了踢球之外什么都不干吗?”

    “你还和我们一起跑到咖啡馆喝橙汁吃午饭,哥们儿,你写什么诗?”

    内斯塔是真的有点好奇:“听阿莫说,艾比窝在家里的时候,也写诗,还发表了几篇,还画油画,你这至少也有点相同点——别告诉我你背不下来自己写的诗,我不信你是莎士比亚,能写出来一大堆情诗,你还没有那么多约会对象!”

    托蒂清了清嗓子,看来写诗这件事情对他来说也确实算得上是件稀奇事……要不然他不会如此熟练地就开始朗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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