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尸变,但我回村种田: 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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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迹不一样,两个人的试卷几乎一模一样,就连答题思路都分外一致。

    这样的相似性让闻昭都有片刻的心惊,仿佛一种命中注定一般。

    世界上真的有如此相似的两个人吗?

    唯独自己的英语作文比楼霄的多加了0.5分,这微不足道的差距让她成为了全校第一。

    外面妈妈还在和不知道哪个领导在打电话,笑声爽朗,但语气里含着几分尊敬。

    闻

    这是老师给她加的“友情分”,她楼霄的优秀。

    她拿着试卷去找楼霄的时候,却被人提起衣领抵在了走廊尽头的墙上。

    “你想说什么?证明你有个好父母吗?!的就是你这种人!”

    “下一次……下一次我一定超过你!”

    楼霄松开她的衣领,转身离去,,却又叫住了她。

    “喂,你想不想去看小猫?”

    没有养猫经验却有大把零花钱的人什么都买,猫粮、罐头、猫条……几乎快塞满了几个课桌的抽屉。

    楼霄皱了皱眉,看着她把猫粮倒进碗里。

    “它还太小了,猫粮得泡软才行。”

    闻昭额上浮起黑线。

    “啊——我说它怎么都不太爱吃饭。”

    “我家有羊奶粉,我回去拿点过来。”

    两个人走出教学楼的时候,外面却又下起了瓢泼大雨,谁都没有带伞,只能面面相觑。

    闻昭撑起了校服外套,率先拉着她跑进了雨里,两个人在倾盆大雨里狂奔,也跑过了她们无忧无虑的青春。

    闻昭在校门口停下来,拍了拍自己的摩托车后座,浑身上下都淋成落汤鸡了,眼眸依旧亮晶晶的:“要不要坐我的摩托车?”

    楼霄轻轻揽住了她的后腰。

    少女右手紧握成拳,伸向了天空。

    “哦吼,坐稳了,我们要出发了!”

    那天晚上,她从学校回来的时候,妈妈也因为暴雨而早早地收摊回到了家。

    狭长又拥挤一下过雨满是水坑的小巷里,她就站在门口,亲眼目睹着楼霄从那个女孩的摩托车上下来,过于相似的面容,让她一眼就认了出来,就连鼻子上的小痣都和那个男人一模一样。

    楼霄从未见过妈妈露出过那种神色,一把将她扯进屋里,抬手便狠狠甩了她一个耳光。

    “跪下!”

    那一刻,她和闻昭尚未萌芽的友谊便彻底戛然而止。

    命运让她们短暂地交集过一瞬间,又将她们推向了对立的彼岸。

    楼霄想起,她从未问过妈妈的过去,她只知道,她从小就没见过父亲,自打她有记忆起,就搬到了城里。

    那天晚上,在妈妈流着泪断断续续的讲述中,她才知道……闻昭竟然是她同父异母的妹妹,她不敢相信这种巧合,直到妈妈拿出了那张泛黄的照片,照片上的男人眉眼和她们十分相像。

    “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了,你爸爸下乡扶贫,和我在一块儿过一段时间,才有了你,他承诺会回来娶我,结果一走就了无音讯。”

    “我循着他给的地址找过去,结果开门的是一个女人,我就知道,他……背叛了我。”

    对于男人来说,这不外乎是一段风流韵事,对于女人来说,却是搭上一辈子的事。

    由于身体原因,医生也劝她留下这个孩子,不然以后很难怀孕。

    楼妈妈坐在医院走廊的长椅上,摸着已经微微隆起的小腹,感受着里面传来的属于新生命的律动,无言的泪水悄悄地流了下来。

    孩子出生后,面对父母的不理解以及村里人的指指点点,她毅然决然地带着尚在襁褓中的楼霄来到了县城里,一边打零工一边养活她。

    这就是楼妈妈短暂却又无比辛酸的前半生。

    面对她声泪俱下的控诉,如何能让楼霄不震怒,她紧紧攥着拳头,也流下了眼泪。

    “妈妈……我要去找他……替你讨个说法。”

    楼妈妈一把将她拥进了怀里。

    “好孩子,别做傻事,那个人……如今在市政府工作……位高权重,不是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可以惹的起的,答应我,离那家人远一点,好吗?妈妈……只希望你能平安幸福地长大。”

    楼霄埋在她怀里,颤抖着轻声说“好”的时候,脑海里却一闪而过了闻昭的面容。

    她轻轻闭上眼睛,从眼角滑落了一滴泪水。

    中学时代,她和闻昭最后一次见面是她的生日的时候,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

    自从上次一起看过小猫后,楼霄便申请了换班,从此以后再也没出现在她的面前。

    闻昭在她放学的必经之路上等她。

    远远的,楼霄就看见了那个身影,转身就走,闻昭骑着摩托车追上来,拦在她身前。

    “好久不见,为什么躲着我?”

    “要高考了,我想专心学习。”

    闻昭摘下头盔,柔顺的长发倾泻而下。

    “学习也不急在这一时吧,我那天看你在文具店里一直摸了很久的口琴,喏,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今天是你的生日,送给你。”

    她伸出去的手还停在半空,就被人一把提起了衣领,楼霄红着眼睛,仿佛她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仇人。

    “有完没完?你不会觉得这种无聊的跟踪游戏很有意思吧?还是说当跟屁虫会让你觉得很开心?我告诉你……我最讨厌的人就是你!”

    “以后不要让我再看到你出现在我的身边!”

    闻昭脸上的笑意僵下来。

    “怎么了……这是?”

    楼霄已撞开了她的肩膀,径直而去,只留下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我们永远都不可能是朋友,别再来了。”

    那个装着口琴的锦缎盒子掉在了地上。

    看着她毅然决然离去的背影,少女的眼眶里逐渐积攒起了泪花,她咬紧了下唇,拧动着摩托车把手,向相反的方向疾驰而去。

    在她走后不久,一个人影从巷子尾的黑暗里走了出来,捡起了那个口琴,并一直保留至今。

    她们的少年时代就这么短暂又盛大地落下了帷幕,再一次见面就是在警校里。

    闻昭剪短了长发,和她一样留到了肩膀上,那一年她的高考成绩并不好,又复读了一年,才能作为新生代表站到了她的面前。

    楼霄其实一直不明白,拥有良好家世和出身的她,为什么要选择当警察。

    直到她轻声说:“你就当我是在赎罪吧。”

    她语焉不详的话,楼霄还想再追问,她却又调转了话头,她便一直以为闻昭并不知道,她们是同父异母的亲姐妹这件事。

    有时候,不知道才是莫大的幸福。

    看着她兴高采烈的眸子,充满了对一切新鲜事物的好奇,楼霄话到嘴边便咽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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