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逼我当皇帝娶她: 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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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厨房的时候确实闻到了特殊的香气,但没往心里去。

    出来后才发现,小厨娘坚持炒了一大锅梅干菜猪肉,煮了甜的青麦仁,混到干粮里去。

    这一批高档的军粮数量不多,谢煜发现之后就把它和普通的干粮混了混,每天晚上都有随机几个人能吃到这种带肉的干粮。

    只当是提振士气的惊喜。

    没想到老金这帮人今日倒是吃到了。

    老金用鹰一样的眼睛望着谢煜手里捏着的半截干粮饼,说:“你的饼子里没有肉。”

    谢煜不以为意,“有肉的干粮本来就是少数,都是混在一起随机发放的。你今天运气好罢了。”

    听完这句话,老金沉默地低下头去,又狠狠咬了一大口饼子,像老鹰吃生肉一样嚼咽下去。

    然后恶狠狠地对着自己的军匪同僚们喊:“做什么,还不去拿饼子!都以为自己是大家小姐,不愁吃穿是吧!”

    她的同伴们纷纷向前,大部分人都拿了一整个饼子,有两个偏向瘦弱的年轻人对视一眼,其中一个上前拿了一个饼子,对半分开,递给另一个。

    她们坐在火堆边沉默地吃完。

    两个瘦弱的年轻人站起身,向谢煜行了个礼:“大人,那我们就此别过了。”

    谢煜挥挥手,“夜路要小心。”

    最后留下来的人还是占了大多数,谢煜知道这些人还不能直接用。

    古代的军队中,士兵本就匪气大过军纪,像老金她们这种真的当过马匪的,管理起来则更加困难些。

    她要一点一点地收服,重新训练才行。

    第二、三天,就在安置这群军匪中度过。

    老金和她打了几场,发现确实打不过她,这下彻底在文武两个方面都服气了。

    听说她要去附近的镇上查看情况,还主动请缨,给她带路。

    谢煜答应了。

    一行小队进了附近的流沙镇,谢煜发现这里的房子都是土制的,特点是外墙都是一种土特有的白灰色。

    镇子上人不算少,虽然没有京郊附近的城镇那样热闹,但这好歹也是方圆几十里唯一的镇子。

    镇上甚至还有两三家营业的酒家,还有客栈。

    只是边境战争的消息仍然如阴云一样,笼罩在所有看似正常生活的人头上。

    哪怕她们和京城的百姓做着一样的事情,脸上的神色都是完全不同的。

    谢煜简单地逛了逛,预备买点菜肉回去给队伍里的士兵改善一下伙食,打听了一下消息,就往镇东边的集市走去。

    刚到了街口,就听见了里面传来一声冷漠又乖戾的声音,听起来很年轻,“你到底买不买?”

    有人回答:“买,但你这猪也太小了,论头卖太贵了,我看除了我也没有人收,你自觉点,价格再降个三成吧。”

    那道乖戾的声音饱含怒气:“滚。”

    被怼了的客人也急眼了:“我也算是老主顾了,我是看你家代代在这里卖猪才选你的,怎么不识好人心呢?”

    “朱大娘还在的时候比你会做生意多了。”

    接下来就听不到了,只听见砰的一声,有人被撞到地上,人群传来一阵惊呼,然后是拳拳到肉的击打声。

    立刻有人冲向前,把压在客人身上的那个年轻人给扒开,护着那个客人跑了。

    那个客人一边跑一边说:“你给我等着!我姨妈可是县丞!”

    人群一哄而散。

    谢煜这才看见那个年轻人的样貌。

    简单的粗布衣裳,打了许多层补丁,大约是风沙大,头上裹了一层粗布,帷帽一般地盖在头上,给那人的五官落下重重的阴影。

    那是一张年轻俊秀的脸,双眼血红,愤恨几乎压制不住。

    同样也是一张谢煜熟悉的脸。

    朱听?

    谢煜走上前去,朱听抬眼,冷冷地看着她,“做什么?”

    谢煜:“买猪。”

    对方缓和了一下神色,这才从粗布下伸出一只手,指了指面前被围在简易木栏里的猪,“一头猪一百文,不讲价。”

    她伸出的是左手,可谢煜记得她明明不是左撇子。

    她瞥了一眼朱听深深藏在粗布下的右手,没多言,望了一眼眼前的猪:“这些猪才四个多月吧,怎么就要卖了,等出栏的时候应该能卖得更多。”

    现代的猪尚且需要五六个月才能出栏,古代的猪几乎要等上一年才到最肥的时候。

    四个月卖猪是一件很亏的事情。

    朱听看着自家的猪,那些还只能算是少年的猪在木栏里快乐地你拱一下我拱一下。

    她说:“家里养猪的人死了,我一个人喂不过来。”

    谢煜立刻转过头,失言:“你说朱大娘怎么了?”

    知道自己的反应不对,在朱听怀疑的目光中赶紧补了两句,“我前几年就来过这,那时候就听说她养的猪是这附近最好的,吃起来很香。朱大娘是个很和善的人。”

    朱听这才收回目光:“征兵,死了。”

    “我家最擅长养猪的就是她和我表妹,两个人都上了战场。”

    跟在谢煜身边的姜芳疑惑:“怎么会一家出两个人?这时候不是一家三代里只出一个吗?”

    理论上,战争还没有严峻到要一家出多个人的程度。

    朱听看了姜芳这个京城人一眼:“县令的远方侄女不想服兵役,就要我家多出一个人。”

    姜芳顿了顿,“县令知道这事吗?”

    朱听终于将她的右手伸出来,搭到木栏上。

    整只手被粗白布包着,粗白布上大量的血迹已经凝固,无名指无力诡异地弯曲着。

    “这根手指就是她砸烂的。”

    姜芳无言,侧头有些不忍心再看了。

    谢煜问:“你把这些猪卖了之后要做什么?”

    朱听不说话。

    “告诉我你要做什么,我就把这些猪都买了,这是你阿娘和堂妹的心血,你早日安置妥当,早日能去干自己做的事情。”

    朱听冷冷地看了她许久,眼神中的恨经久不息,许久之后才低下头,说:“我去边境,找不到杀我娘的胡人也没关系,她们容易落单,杀一个够本。”

    谢煜问:“没有想过要先杀县令吗?”

    朱听豁然抬头。

    “跟着我干,我带你先杀县令,然后有的是你杀胡人的机会。”谢煜说。

    朱听仍然犹豫着:“我凭什么信你,你又是谁?”

    谢煜挥了挥手,她身后的一小队人马齐刷刷地从刀鞘中抽出半截精钢打造的刀,刀锋锐利,在荒漠的太阳下极为耀眼。

    “我姓谢。”谢煜告诉她:“姓谢的人不需要卖你。”

    谢是国姓。

    朱望了她许久,久到双手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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