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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enxue.com提供的《爱你如盐》 11、第 11 章(第2/5页)
,但我怀疑这个医生的证书是地摊上买来的,他四十多岁年纪,已经开始秃头,带着金丝边眼镜,别着一只昂贵的钢笔在白大褂口袋里,一副学究的派头,他给我引导这一切的一切只是我一个梦境而已,唐欢是我幻想出来的爱人,让我忘记他,重新开始生活。
我对他失望透顶,前两次我勉强接受他所谓的治疗,后面我真的半点没办法忍受,我对爸妈说:“我是心里痛苦需要排解,不是让他来教我做事。他越是让我忘记,我就越是记得清楚,他太不合格了。如果你们执意让我去治疗,我就起诉他,吊销他的资格证。”
这事总算却不了了之,我开始了大学旅程,我还抱有一点希望,等开学我要去医科大找唐欢。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唐欢并没有入学,我茫然若失,在工大混着日子,我整日浑浑噩噩,连班导是谁我都记不住,更不用说我身边同学什么的了,但那时沈从文在我身边照顾我,他和小米是我爸爸资助的贫困生,沈从文和我同年,他的生日应该在3月左右,他长的很帅,生了国民妹妹都喜欢的那种渣男脸,脸部线条很冷冽,一双桃花眼,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和眼角会弯成一个好看的幅度,但他很少笑,周身焕发出一种生人勿近的气质。
可是他没有唐欢那么好看,唐欢很容易就被人误解是中韩混血,他的五官好像是被精心挑选过的组合,非常精致,唐欢的头发带点栗色,阳光照耀下更明显。
小米本名叫米洛,比我们小几岁。在我爸收养他们之前,小米在福利院长大,现在还在上中学,她有一头齐腰长发,经常扎成麻花辫,五官精致小巧,但她不是那种邻家乖乖女,小米喜爱拳击,滑板,攀岩这些高难度运动,用现在的话说,她是一名“酷girl”
沈从文在街头当过混混,他那会动了我老爸的东西才和我爸相识,最后被我爸收养送他读书,他一直跟在我身边,对我很恭敬很谦卑,我转学时妈妈并没有转他的名额,所以他高中一直在原来学校上学。
沈从文知道我在高中有个“女朋友”,但是他不知道名字和一些详细细节,也不敢问我。
随着时间流逝,我们慢慢的也快大学毕业了,年龄在长大我的脾气也在长大,本来沈从文就是那种自带“离我远点”的避雷针,我也因为脾性不好,看别人眼里都是冷冷的目光,所以根本没人有愿意搭理我们,我们两个在大学院里竟然奇迹到没交到一个好朋友。
没有唐欢在我身边这几年,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熬过来的。
前面两年我当然竭尽全力去寻找,可每次都是败兴而归,再强大的内心也给颓败的不成样子,后面两年我打定主意了要开始忘记他了,我不准家里任何提及我的高中生活,我的过往,我竟然开始相信那个庸医的话,认为唐欢只是我的幻想,我假装从没去过松林中学,我毁掉所有和松林中学关联的方式,就连班长和其他几位的联系方式我都删掉了,我自主性的认为只要不去想,很快我就能忘了他,忘记那段岁月。
我去掉了我名字的佰字,改名叫徐挚,因为当初唐欢叫我宝宝是因为这个佰,他取了手写字母bb,我失去了唐欢,我再也不想做谁的珍宝。
大三以后我开始酗酒,酗酒越多脾性越坏,我越来越讨厌和人接触,我越是排斥这个社会,社会也在排斥我,我的身体开始出现状况,每次酗酒后胃疼也要了我半条命,我常常需要止疼药和安眠药才能入睡。
我状态不好,整个人一下瘦了十几斤,暑假期间我跑了唐欢有可能出现的所有地方,但到处都没有他的身影,他好像从地球上消失了,又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
我爸妈为我预约了a成最好的心理医生,但我怀疑这个医生的证书是地摊上买来的,他四十多岁年纪,已经开始秃头,带着金丝边眼镜,别着一只昂贵的钢笔在白大褂口袋里,一副学究的派头,他给我引导这一切的一切只是我一个梦境而已,唐欢是我幻想出来的爱人,让我忘记他,重新开始生活。
我对他失望透顶,前两次我勉强接受他所谓的治疗,后面我真的半点没办法忍受,我对爸妈说:“我是心里痛苦需要排解,不是让他来教我做事。他越是让我忘记,我就越是记得清楚,他太不合格了。如果你们执意让我去治疗,我就起诉他,吊销他的资格证。”
这事总算却不了了之,我开始了大学旅程,我还抱有一点希望,等开学我要去医科大找唐欢。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唐欢并没有入学,我茫然若失,在工大混着日子,我整日浑浑噩噩,连班导是谁我都记不住,更不用说我身边同学什么的了,但那时沈从文在我身边照顾我,他和小米是我爸爸资助的贫困生,沈从文和我同年,他的生日应该在3月左右,他长的很帅,生了国民妹妹都喜欢的那种渣男脸,脸部线条很冷冽,一双桃花眼,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和眼角会弯成一个好看的幅度,但他很少笑,周身焕发出一种生人勿近的气质。
可是他没有唐欢那么好看,唐欢很容易就被人误解是中韩混血,他的五官好像是被精心挑选过的组合,非常精致,唐欢的头发带点栗色,阳光照耀下更明显。
小米本名叫米洛,比我们小几岁。在我爸收养他们之前,小米在福利院长大,现在还在上中学,她有一头齐腰长发,经常扎成麻花辫,五官精致小巧,但她不是那种邻家乖乖女,小米喜爱拳击,滑板,攀岩这些高难度运动,用现在的话说,她是一名“酷girl”
沈从文在街头当过混混,他那会动了我老爸的东西才和我爸相识,最后被我爸收养送他读书,他一直跟在我身边,对我很恭敬很谦卑,我转学时妈妈并没有转他的名额,所以他高中一直在原来学校上学。
沈从文知道我在高中有个“女朋友”,但是他不知道名字和一些详细细节,也不敢问我。
随着时间流逝,我们慢慢的也快大学毕业了,年龄在长大我的脾气也在长大,本来沈从文就是那种自带“离我远点”的避雷针,我也因为脾性不好,看别人眼里都是冷冷的目光,所以根本没人有愿意搭理我们,我们两个在大学院里竟然奇迹到没交到一个好朋友。
没有唐欢在我身边这几年,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熬过来的。
前面两年我当然竭尽全力去寻找,可每次都是败兴而归,再强大的内心也给颓败的不成样子,后面两年我打定主意了要开始忘记他了,我不准家里任何提及我的高中生活,我的过往,我竟然开始相信那个庸医的话,认为唐欢只是我的幻想,我假装从没去过松林中学,我毁掉所有和松林中学关联的方式,就连班长和其他几位的联系方式我都删掉了,我自主性的认为只要不去想,很快我就能忘了他,忘记那段岁月。
我去掉了我名字的佰字,改名叫徐挚,因为当初唐欢叫我宝宝是因为这个佰,他取了手写字母bb,我失去了唐欢,我再也不想做谁的珍宝。
大三以后我开始酗酒,酗酒越多脾性越坏,我越来越讨厌和人接触,我越是排斥这个社会,社会也在排斥我,我的身体开始出现状况,每次酗酒后胃疼也要了我半条命,我常常需要止疼药和安眠药才能入睡。
我状态不好,整个人一下瘦了十几斤,暑假期间我跑了唐欢有可能出现的所有地方,但到处都没有他的身影,他好像从地球上消失了,又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
我爸妈为我预约了a成最好的心理医生,但我怀疑这个医生的证书是地摊上买来的,他四十多岁年纪,已经开始秃头,带着金丝边眼镜,别着一只昂贵的钢笔在白大褂口袋里,一副学究的派头,他给我引导这一切的一切只是我一个梦境而已,唐欢是我幻想出来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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