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种田养夫子: 9、第九章 剖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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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清王兴义二人合力将野猪卸下,扔在提前铺在院中的草席上。

    灶房的一大锅热水还没烧好。灶火边上,深竹筐里装着的两只猪仔依偎在一起,时不时发出细小的声音。

    “张猎户家有一整套杀猪的刀具。”王兴义对正往灶房搬运柴禾的宋清说道,顿了一下又说:“我领你借用去,要是张猎户在家还能请他帮忙。”

    小宋才来白溪村几个月,怕是还没跟乡亲们熟悉,他带着去也好说话。

    村里有个别富裕些的人家会养上一只小猪,养肥宰了自己留个几斤肉,剩下的要么卖给村里人,要么拉去镇上或是县城里叫卖。

    每年年关将近的时候,张猎户便会叫上几个关系好的汉子,挨家挨户替人杀猪。杀一头猪收取二百文钱。村里年猪杀完了,便去附近几个村落。

    于是留沈之洲在家里看着火,两人便去了张猎户家。

    到张猎户家院子外时,正好碰见张升媳妇儿在院子里晾衣服。张猎户的大名便是张升了。

    两人在院外说明来意,张氏大大方方地笑着叫闺女:“妮儿,给王伯伯宋叔叔开开院门!”

    转头热情地说道:“快进来坐!升子今儿个一大早去城里卖山货去了,这会儿也该回来了!”

    一个只到大腿高的小姑娘蹦蹦跳跳来开门,头上左右两只羊角辫随着她的动作一上一下的,看起来活泼可爱得很。

    张氏婆母跟着她小叔子去县城住了,所以这青砖白瓦房便只有一家三口。这几日地里活儿刚忙完,张升便上山打猎去了。

    招呼两人在院子里等会儿,张氏放下手中的衣服进灶房取刀具。

    将刀具递给两人,接着道:“小宋一个人从山里弄出来的?真是厉害!”

    他男人常年打猎,一身的腱子肉,想一个人抬起三百多斤重的野猪还是费力。这小年轻是比她男人高点,可看上去不像力气这么大的。

    去地里干活儿的时候是常常看到,耐不住这人看起来就不像庄稼汉,非得说出个所以然来的话,像城里读书人还差不多。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人不可貌相,可不是嘛!

    “张嫂说笑了。”宋清喜欢跟爽快人打交道,却不擅长应付爽快人的热情。迎着张氏赞许的目光,只能挤出干巴巴的一句话。

    哪知张氏见了这副模样,更是乐不可支,两人出了院子还扬声喊道:“一会儿升子回来了我让他过去搭把手!”

    到家时灶上的水也烧得滚烫,两人一勺一勺往野猪身上倒,烫好一面后合力给猪翻了身,接着烫另一面。

    等到张升来帮忙的时候,猪毛已经被刮得大差不离。

    “小宋好力气!这野猪起码有三百五十斤,恐怕是长了两三年了!”

    “张哥来得正好!我跟表哥正愁不知如何下手呢!”两人给张升腾了位子,在一旁打下手。

    张升十二三岁就开始打猎,自是长得人高马大。剖猪的手上功夫娴熟得紧,拿起自己惯用的刀具,上手快得很。

    宋清学东西快,人也灵活,没一会儿就大概知道怎样剖猪,跟张升配合愈发默契。两人一人处理一扇猪肉,每砍一挂肉都用稻草拴住,交给表哥提去灶房晾着。

    沈之洲则站在一旁,听两人指挥往猪肉上泼凉水,把血迹多的地方都冲一下。

    他倒是不怕这场面,小时候见得多了,哪家杀年猪了还爱跟着小伙伴去凑热闹,远远瞧着好奇极了。

    如今轮到他家杀猪,可不得瞧仔细了吗?

    几人忙活到天色擦黑才把一头猪处理好。

    “张哥明儿晚上可得带上嫂子跟孩子过来吃饭!”大头处理完了,张升先回家吃饭,宋清送人到院门口,嘱咐道。

    这个点家里做饭来不及,不好留人吃饭,只能另外约了时间。

    张升朗声笑道:“你就是不请我也要来的,放心吧啊!这几步路还出来做什么?快回去吧,有你忙的!”

    这年轻人看着斯斯文文的,那说话做事麻溜得很,既不迂酸又不小气的,见识还广,合他胃口!

    说罢摆摆手,哼着小调回家了。

    “表哥快别忙活了,剩下的我一会儿就能弄好。”宋清从灶房里提着一挂猪肉出来,“替我们提挂肉回去孝敬二老,今儿太晚了我跟阿洲就不送过去了。”

    见状王兴义放下手里的木桶就往外走,边走边推辞道:“都是一家人这是做什么?快拿回去!”

    猪肉贵价,就是瘦肉便宜些也卖二十文一斤,宋清提的那挂肉有十来斤重,虽是肥瘦相间,肥肉可占了一大半。刚刚三人剖猪的时候还说这可得更贵些。

    再说了这可是野猪肉,明儿夫夫两个去城里卖也得三十几文一斤,这怎么好意思白得一挂?

    宋清大步跟上,硬往人手里塞:“家里多着呢!这是我跟阿洲给二老尝鲜的,表哥可不敢不收啊。不然一会儿我俩还得黑灯瞎火地送过去!”

    沈之洲能长这么大,全靠大舅一家帮衬,这得了一头野猪,送十来斤肉给二老尝个味儿是应该的。

    两人好一番推搡,表哥见推辞不过才接了带回去。

    忙活了一天,总算是得空做饭吃了。

    “水是不是放少了?”沈之洲坐在灶边剥笋,见宋清往锅里掺的水只有往日的一半,不由出声提醒道。

    “馋了,闷一顿米饭。”宋清擦干手,给沈之洲一个脑崩儿,“你只管吃就是了,管家公!”

    说罢拿了葱姜蒜放沈之洲面前,“笋放着我一会儿剥,别给你把手割破了。”

    “我这是手又不是豆腐!”沈之洲小声嘟囔着,转而剥起了葱姜蒜。

    宋清正在割肉呢,倏地回头:“嘀嘀咕咕说我坏话?”

    “才没有!”

    这十来天的相处,宋清已经看清沈之洲的本质。乖的时候乖得不像话,使坏的时候蔫坏蔫坏的,而且还是一只小馋猫。

    笑骂一声,提着手中三分肥七分瘦的二刀肉蹲在灶前,烧去猪皮上的毛桩子。

    烧好了放木盆里,叮嘱沈之洲注意看着柴火,便抬去井边用稻草洗刷了。如今的沈之洲烧火比宋清还要熟练,毕竟烧火洗碗都是他的事,宋清负责做饭。

    等米饭焖好了,宋清把猪肉冷水下锅,生姜拍碎与葱段干花椒叶一道放入锅中,盖上盖子煮。

    花椒叶是前几日在荒山上找到的。城里倒是有个别人家用花椒做调料,村里人做饭却没那么多讲究——花椒树上都是尖刺,又难摘又卖不上好价钱,自然没什么人采。

    “诶那两只猪仔呢?”正剥着笋呢,宋清突然想起被他遗忘的猪仔。

    “在这儿呢!”沈之洲把装猪仔的竹筐直接提溜到宋清脚边,献宝儿似的说道:“刚刚你和表哥收拾院子的时候我喂过了。”

    “真勤快。”

    两只猪仔本来安安静静地睡觉,被沈之洲这神来之手给弄醒了,惊恐地尖叫起来,试图爬出竹筐,奈何还是太小了些,没爬几步就掉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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