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周目的我才发现这不是战略游戏: 38、番外 吴思薇的秘密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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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和萨菲罗斯这么熟了?

    [别拔刀。]

    显然这套电波交流系统良好,萨菲罗斯收起了刀。我转头,那个色眯眯的傻逼富家公子1号脸上明晃晃地写着他的狼子野心:“我想要你”。

    “不好意思,我要离开了。”我希望面前的傻逼富家公子识相地离开,因为我已经无法忍受更多,哪怕一丁点的智障气息了,但现实与希望背道而驰。

    “美丽的小姐,”这傻瓜盯着我,“我能与你共进晚餐吗?”

    “不。”

    这傻瓜的神情像是被冷酷的世界打击了。哦,冷酷一些对你好,傻瓜。这样你就不会有些奇异而愚蠢的幻想了。

    我对自己说:再接再厉,来个猛的。

    “为什么?”这傻瓜问。

    好吧。我本来不想这么残忍的。

    “我和萨菲罗斯约好了吃饭。”

    这倒没错,我和萨菲罗斯的确这么打算。对方颤抖着嘴唇,“在哪?”

    “我们当然是在公馆里。”

    他最后的希望也熄灭了。“原来如此……萨菲罗斯这个人渣!他还有女朋友吧,居然还和你在一起!”傻逼富家公子1号义愤填膺,而我在心里对萨菲罗斯被损害的名誉幸灾乐祸。

    19○x年6月28日周二

    萨菲罗斯的名誉今日更加摇摇欲坠了,我所能提供的就是不真诚的歉意。智障富家公子1号突然在米德加日报发表了满腔热血的决斗宣言,对方誓要阻止这一段邪恶权力与人间之美的结合。我安慰他,“只要微笑就好了。”

    一个谎言要几百个谎言来弥补,上次的智障富家公子1号使我陷入了尴尬境地——对方找上门来询问只有一面之缘的美丽小姐。

    有时候我会想做一个超级badass,这样我就可以免于礼仪的桎梏,不必忍受折磨。和智障富家公子1号的谈话令人焦虑,至少我做不到在傻逼面前轻松写意。

    不,路法斯绝对可以,他会摆出一副“我与你正在进行友好社交”的友善表情,而在背后的罪恶之心蠢蠢欲动。路法斯是一个邪恶的天才,他的罪恶程度已经超出一般人可以依靠日常生活达到的水平。

    路法斯对此进行了强烈抗议。我从善如流地采纳了意见:“既然不是后天的努力让你成为一个高水平的badass,也许表明了先天更重要——从娘胎里你就是个罪恶的混蛋。”

    总裁大人看起来很生气。虽然没有立刻发作,但我保证他还有更险恶的计划。没关系,我可以把它当成一个小小的暴风雨。

    p.s:……我发现我显然不是高尔基写的那一只海燕。

    19○x年6月29日周三

    今天我问萨菲罗斯他上一个周目(二周目)时他多少岁。他说27岁。这很好,跟我一样。

    等等。

    我忍不住问他:“真的吗?”

    27岁就足够让一个人成为bullshit(胡扯)之王吗?我不禁开始思考,以至于我自己说出来了。

    “……bullshit之王?”萨菲罗斯问我。

    “献给你的新称号:bullshit之王。”

    “啪!”萨菲罗斯沉默着一刀把鸡腿斩开。

    多么令人敬畏的bullshit之王!

    (萨菲罗斯声称他不是“该死的bullshit之王”。我拒绝采纳这一描述。)

    “所以,你呢?”萨菲罗斯没有回头,继续斩下一块鸡肉。

    我当然是27岁……啦?等一等。我好像不止27岁。现实加上一周目、二周目……

    细思恐极!这种东西我是不会承认的!我,永远的29岁以下!

    吃饭的时候萨菲罗斯问我握着筷子的手为什么发抖。说真的,我希望他不要问了。

    饭后。萨菲罗斯在客房里找到我,他可能在奇怪我为什么连甜点都没有吃就跑了。我正裹着被子卷成一团,和我亲爱的奶茶在一起。我认为奶茶对我有特殊的镇定效果,也许五台科研部该开始一个名为“有关奶茶的镇定效果探究”的项目。

    萨菲罗斯问我怎么了。天啊,他的声音又是一个可怕的提醒。一周目我被你鲨了,二周目全星球的人为你陪葬。

    我蜷缩在被子里。我想静一静。

    之后萨菲罗斯掀开了我的被子。这混球。

    也许他是为了避过我的攻击才■■■(乱涂乱画的笔迹,改了很多遍)

    亲了我。

    我发现我写这三个字的脸都发红。啊,吴思薇,你曾任五台军神、五台总理,一个优秀社会学的学者,一个很棒的塔克斯成员!

    所以我怎么可以脸红!

    写到这里发现脸很烫。去了卫生间洗脸。

    洗了脸还是很红。该死,就这样吧!我脸红只是因为肾上腺素分泌过多!

    另,我还以为萨菲罗斯是邪恶学博士——鉴于他的大脑简直像邪恶大公并且他是一个身兼bullshit之王的badass。

    “……”萨菲罗斯沉默片刻,开始转移话题。我和他聊了很多,比如有时候我抬头看见夜空星星时稍微有点想念现实。

    ……我好像说了不该说的话?

    19○x年6月30日周四

    路法斯拜托我把他的狗勾带回家。

    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会与大型犬相处。我吓得浑身发抖,尽力保持十米安全距离——当这只黑色大狗勾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做的可不止是当初听见提议时“痛苦的叹息”。路法斯不得不握着我的手安抚我不要害怕它们的热情。

    我害怕饲养宠物。事实上,毫不夸张地描述,我对于小动物总是过度小心,对于大型动物却有来源不明的恐惧。连路法斯养的狗勾都能发现它靠上我的腿时我浑身僵硬的样子,然后闷闷不乐地退开。

    当然,狗对我也非常“友好”。友好到一只大型犬以疑似性骚扰的方式在我的腿上狂蹭一通。

    这听起来让人联想到“人兽”这种可怕名词。它留下给我的只有极端可怕的回忆(见鬼,被狗性骚扰还不够可怕吗?)但那只狗似乎只是在确定自己的地位,而不是发情。

    我很想拒绝路法斯。但,好吧,我对狗从来不存在牢不可破的恐惧!

    对,我一点也不害怕狗,我什么都不怕。

    无论如何,这造成了“我可以忍受别人养狗而我却不愿意养狗”的既定事实。我努力习惯有狗出现的日常。但当狗舔了我一脸口水,我还是想杀了路法斯:养不教父之过,对不对?

    但一起似乎演变成奇怪的景象:路法斯抱住面对大型犬开始发抖的我。

    随后我打算泡一包红茶压压惊,结果发现一只猫从打开的窗户里翻进来???

    我目瞪口呆。

    它瞠目结舌。

    我们的实现同时转向,移到昨天留下的一碟剩鱼上。

    它还盯着我,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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