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来的新娘总想逃走: 1、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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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夜,吐蕃骑兵在距离日月湖两百里外的茫茫雪原驻扎。

    几个时辰前,他们袭击了前往吐谷浑的大唐和亲车队,将财物洗劫一空。

    财物包括一尊十二岁释迦佛像、三百六十卷经典、三百六十种金玉饰物、四百九十条各色花纹图案的锦缎垫被、三百种卜筮经典、六十种营造与工技著作、一百种治病药方、四种医学论著,还有各种谷物和芜菁种子等……

    这些都是大唐乐游公主李觅儿的嫁妆。

    当然,现在都属于吐蕃的赞普聂赞所有,甚至包括乐游公主李觅儿,那都是聂赞的战利品。

    骑兵们燃起篝火,欢歌起舞,庆祝打败了唐军。

    篝火上的羊排烤得滋滋作响,清亮的油渍不断地滑下,清冷的气息被肉香味充斥,一名士兵切割下几扇羊排,恭敬地送到前面的营帐。

    营帐里火炉正烧得旺,热气蒸腾。

    聂赞半裸着上身,他胸口上有一道两指宽的刀伤,伤口不深,但这位置险要,血流得较多,因此嘉措正在帮他伤口上药。

    “赞普,你这伤口要小心,千万别动静大,不然伤口又要撕裂。”

    聂赞胸口的伤是拜李觅儿所赐,那个女人明明弱不禁风,一指头就能推倒,谁知道一声不吭便用匕首刺他。

    他大意了,但好在反应快,不然他的心脏会被刺穿。

    “那女人现在怎样了?”聂赞不经意地问道。

    他强壮的身躯居然被汉人所伤,流了血,这是一种耻辱。

    所以,他把那个女人关到放食材的大木箱里,意喻她也会是一道食物。

    “不叫不喊,就抱着那条小狗。”嘉措老实地回道。

    聂赞见到李觅儿的第一眼,她也是这样,面上没有任何表情,不叫不喊,抱着一条才满月的小奶狗。

    “带她过来。”

    嘉措答应了,起身出营帐。

    聂赞低头看胸前的伤口,才上的药又有血渗出来。

    其实这种伤对他来说并不算大伤,从十一岁起开始征战,受过的伤大大小小也有百多处,身体上布满各种恐怖的伤痕,可今日的这处伤令他很恼火。

    他坐在火炉前,让火烘烤胸前的伤口,加速伤口的愈合。如果包扎起来,伤口渗出的血会粘在布条上,再上药时就得将伤口的肉与布条撕开,这样反而不利于伤口愈合。

    一盏茶的工夫后,营帐外传来脚步声。

    “进去吧,赞普在里面等你。”嘉措在营帐外道。

    帐帘一挑,女子窈窕的身形被火光倒映在地面,聂赞看着那道影子向他走近,然后与他的影子重叠,变成了一个影子。

    “坐下。”聂赞没有看她,地面摆放着一张木盘,里面有一壶青稞酒,他自斟自饮。

    李觅儿在他对面坐下。

    营帐里开始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清香,说不出是什么香味,萦绕在聂赞的鼻端。

    他这才抬头去看李觅儿。

    面前的女子一如初见时的冰冷,她的神色永远是不惊不惧,漆黑的眼珠像深潭似的不见底,聂赞盯着她的眼睛,忽然他打了个冷颤。

    刚才好像有一股奇异的力量拉扯他,他有一种下坠的可怕感觉。

    “你是我的俘虏。”聂赞沉声道。

    李觅儿抱着狗,目光凝视他,但她的眼神是不动的。

    这种眼神看起来像是鄙视,是不屑。

    聂赞恼怒了,他正要和李觅儿对视,但蓦地警醒过来,投向的眼神向下落在她的嘴唇上。

    嘴唇很单薄,但颜色很艳,花瓣似的娇嫩。

    唇上有细细小小的纹路,被火光映着十分光泽润滑,挤一挤好像就有水滴下来似的。

    但这张唇没有动。

    从聂赞见到李觅儿的第一眼起,这张唇就没开启过,它一直紧紧抿着。

    “你是哑巴吗?”

    聂赞几乎要肯定李觅儿是哑巴,因为发生这样大的事,如果连声惊叫都没有,那就只能是哑巴。

    可是大唐将一个哑巴送到吐谷浑去和亲,这不是成心挑起大唐与吐谷浑的嫌隙吗?

    想想,李觅儿也不应该是哑巴。

    又,或是因为李觅儿天下无人能媲美的容貌。

    数月前聂赞将吐蕃第一美人卓玛嫁给吐谷浑可汗慕容拾寅,其目的是与吐谷浑结盟,离间吐谷浑与大唐的关系。然后大唐不甘落后,也安排了和亲,将大唐第一美人李觅儿送往吐谷浑。

    卓玛虽是吐蕃第一美人,可李觅儿的容貌却远胜于她,尽管是个哑巴,但对于好色的慕容拾寅来说,会不会说话问题不大。

    聂赞又开始打量李觅儿,被关在木箱里几个时辰,她的衣裙已经脏了,皱皱巴巴的,脸上也有些黑黑的印子。

    她的样子看起来可怜兮兮,但眼神却是那样无惧,好像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

    换作其他女人,只怕早就是哭天喊地。

    聂赞拿起木盘里的奶茶,倒入糌粑面粉里,又加了酥油和奶渣,用手在面粉里搅拌,直到拌成软软的面团状。

    他揪下一块递给李觅儿,道:“拿着,这是我们吐蕃人最爱吃的糌粑,比你们汉人的米饭可口多了。”

    李觅儿看着他手里黑乎乎的一块,他的手劲大,那一块面团上还留有他深深的指印。

    “怎么了?嫌脏?”聂赞冷笑。

    李觅儿抿紧嘴唇,心里想说,其实可以用筷子搅拌的。

    聂赞似乎是猜到她的心思,道:“吐蕃人从来不用汉人的那些玩意,吐蕃人的手比汉人的筷子更干净。”

    李觅儿嘴唇抿得更紧了。

    “你心里是不是在说,吐蕃人既然不稀罕你们汉人的玩意,为何还要抢夺你们汉人的财物?不稀罕是一回事,抢不抢又是一回事。”

    李觅儿放下怀中的小奶狗,接过他手里的一团黑乎乎的糌粑,把他的手指印吃到嘴里。

    干干的,才咽下去就粘在喉咙里。

    李觅儿干咳起来。

    聂赞又递给她一碗奶茶,道:“饮下去。”

    李觅儿赶紧接过饮了一口,这才把粘在喉咙里的糌粑给滑下去,奶茶的味道也很奇怪,咸咸的,不过挺香,她又饮了一口。

    木盘里有士兵送来的羊排,聂赞用匕首将羊排切成一条条。

    这时小奶狗向羊排踱去,这是条才一个多月的小奶狗,黄黄的毛发,肥嘟嘟的,肉团团的,走起路摇摇摆摆,极是可爱。

    聂赞拎起它的脖颈放到一边,道:“你太小了,还不能吃羊排。”说着,他将一碗羊奶放到小奶狗的面前,那小奶狗便呼哧呼哧舔起羊奶。

    羊排切好后,聂赞用衣襟擦拭干净匕首,插回刀鞘。

    “拿着。”聂赞递给李觅儿一根羊排。

    羊排上的肉很多,烤得金黄酥软,很令人有食欲,只是李觅儿不习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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