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他逼我做第一名: 6、奇迹酒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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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琴酒没能像早间计划的一样,等到晚上。他处理过线索,在午后时机合适的时候摸到了叛徒的藏身之地。

    任务轻易完成,他相比平时提早了四个小时来图书室接她。

    那里除了古旧书籍,空无一人。

    “大哥,她人呢?”

    伏特加不知道他家大哥是不是每天放学还有陪小孩捉迷藏的业务,好奇询问。

    “你说呢?”琴酒给手里的□□上了膛。

    只因为弄伤了她的手腕?

    琴酒陡升的怒火几乎点亮了黯淡的眼底,他要是把她追回来,连脚踝都扭断。

    ·······

    林黛玉的心怦怦跳着,她怀抱一本字典从图书室里跑了出来。

    楼阁外面是个小院,中间用砖石搭建了一座三层高的楼。院子里连个假山也没有,更别说池塘,树都是拿尺规比着种的,毫无逸趣。

    无论如何,现在都是在阵的地界上,她不能多待,找到大门溜了出去。

    顺着大路不知道跑了多久,天色都渐渐黑了。

    每每身后车声响起,她都会感到紧张,更别说是黑色车驾,实在是草木皆兵。

    唯一称得上好的事情,就是新鞋居然好用。她从小到大没走过这么多路,倒也还顾不上难受。

    她知道乘车所花费的时间比自己少的多。因而不敢走大路,直往小巷子里钻。

    “喵呜~”她本该听不懂,但这叫声居然莫名熟悉。

    她一低头,一只蓝眼睛的小猫蹲在脚边。就是那天将她引到巷子里的猫。

    你怎么会在这儿?

    小猫听懂了一般喵了一声。

    她跟上它。尽管只觉故事重演,不应该追。但它生得一派温柔相,挨上她的小腿蹭个不停,任谁也不愿拒绝它。

    七扭八拐的荒凉的巷子,越走越灯火通明,更在一个路口,豁然开朗。

    林黛玉并未注意,眼里只是小猫柔软的皮毛。她高束着长发,踏一双高帮运动鞋,披着厚厚的黑色羊绒大衣,里面的白衬衫过大,新西裤也是挽短了的。

    她已经在雪地里走了很久,心里依旧是茫然惊惧。

    世上人有亲有疏,将他和这里任何一人相比,他都是最近的那一个。却……为什么?

    “小妹妹,干嘛去啊?”

    她一抬头,让头顶绚烂的七色灯火迷了眼睛,两边林立的似乎全是酒家。小街上人人拥挤着,醉骂、调笑、闲谈、吆喝不绝于耳。

    一个脑门油亮,缺少头发的中年男人正和她说话。林黛玉感觉自己甚至不需要仰头,最滑稽的,是他敞着短外衣,也穿一件衬衣,西裤挽了裤脚。他掐灭香烟,两手拍拍拂了灰尘,伸手就要摸她的头发。

    “哎,你怕什么呀。”

    林黛玉厌恶地飞快退开,那人仍掐着蟾蜍似的嗓音问她,又要伸手来揽。

    怕你什么?林黛玉嗤笑都不及,然而她还没出口一句,脸色一白。他身后,一高瘦一矮胖两个黑衣黑帽戴墨镜的男人正快步走来。

    无暇顾及这个妄想诱拐她的秃人,林黛玉毫不犹豫转身。

    猫咪又不见了。

    寒风里,她钻进小路回到大路上,直跑到耳尖和鼻尖都要失去知觉。

    一回头,那两人居然还阴魂不散缀在身后。

    猎人手持长弓,瞄准了猎物却迟迟不下手,反而步步紧逼。她就像那只害怕的兔子,最终会被逼自乱阵脚,摔进他的陷阱。

    林黛玉意识到绝不能如此,她在面前两条少有车辆的路和一座桥之间铤而走险选择了桥,桥上人来人往,光天化日,他们总不会那么莽撞。

    糟糕的是桥上的风更大,吹得她骨头都要结上冰碴,可身后的人咬得很紧。

    她为了站稳扶上围栏——好痛。没痊愈的手腕传来钻心的痛,她疼得放开了手,让风吹得弯下腰。

    围栏间隙太大了,她只要倾身就能摔下去。下面水如沉墨,让风卷起恐怖的涟漪。

    已经晚了,她感到两人追到了她身后。

    “给我站住!”

    “不许,不许动!”

    急促的叫喊,声音却很陌生,一个尖细一个憨实。

    “下海水很深,跳河水很凉。生活还是有希望的,不要因为一时和家里人置气而想不开。”这声音倒像个念戏文唱丑角的。

    “是呗,我要不是在你这个年纪想不开,也不至于在这里干这个。”闷闷的嗓音,也只有八分像大块头。

    “救自己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不是救人吗?”

    “她不就是人吗。”

    林黛玉抬眸,两顶乌鸦似的帽子下,是两副墨镜,一个黑发刚刚及肩的瘦男人,还有一个胖男人。

    瘦子正敲了胖子脑袋一下,翘起的帽檐露出他蜷曲的暗红短发。

    “天呐,你看她的脸。”胖子大手一指她。

    瘦子闻声眯起了眼,“怎么长成这样?该死的。”

    “我先说好,这个坏主意是我想的。”

    “胡扯,我不比你坏多了。快快快,给她套上这个。”

    什——

    林黛玉还没从完全站起身,麻袋一盖,将她完全蒙住。

    ·······

    木门在身后拍紧。

    入目是一间墙壁洁白的屋子,尽管已经学了很多词汇,但林黛玉尚不知晓有办公室这种叫法。偌大的空房间,只有靠近墙壁的一架子书,叫书房也未免过分。

    押着她过来的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先将她撂在了沙发上。

    和家里……不,和她平时坐的鼠灰大软榻不一样。土黄的沙发像一只长歪了的南瓜,靠背处还破了个洞,露出绵绵的鸭羽色内里。

    好在虽然糟烂,可屋中一切都一尘不染,连一丝污渍都没有,最脏的可能是套在身上的麻袋。可麻袋上也没有灰土,只有一股衣物洗剂的味道。

    胖子脱下帽子,完完全全露出那一头夕霞色头发,瘦子一咳嗽,他又不自主戴回去了,从林黛玉的角度只能看见他圆嘟嘟的下巴。

    瘦子同样戴墨镜,下颏尖尖,鼻子也尖尖。

    胖子对着书案后坐着的黑衣男人说:“大哥,看我们今天的成果。”

    书案后,男人跟他们一样打扮,黑衣黑帽黑墨镜,林黛玉猜测他书桌下的靴子也是黑色。他衣领竖起,挡住半张脸,只露一道缝隙。屋子中间鸟笼形的取暖炉亮着橙色柔光,看着就暖和,但他也没有放下领子的意思。

    他的手腕苍白到像是生来忘记上颜色,整个人比瘦子还要瘦一圈。

    他面前的桌案上,列阵一般排列着水杯笔筒与书册、电脑,他闻言,从抽屉里拿出灰色绒布袋子,用戴着手套的手将刚用过的电脑鼠标套了进去。

    又把塞在耳朵里的棉花球拿出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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