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逃生片主角后[无限]: 8、特殊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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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婆婆细心地把几道菜摆得整齐,在菜盘边上放上了筷子和勺子,又换了新蜡烛,点了香,才像温芷一样退后两步,看着相框里的人,眼神里满是不舍和眷恋。

    “你要给我的女儿上柱香吗?”

    老婆婆忽然开口,“小姑娘,你今天来帮我刷碗,不是想给自己找事做,而是想从我这里套出我女儿的事情吧。”

    老婆婆的表情很平静,不像生气,声音也无悲无喜,“我理解你,你是新来的住户,突然发现公寓里的人都不正常,今天又死了人,外面还下着诡异的暴雨,肯定会觉得无法安心。”

    “不过,我已经不想给别人讲我女儿的死了。”

    “我只能告诉你,我的女儿不会滥杀无辜。你是新来的,与她的死没有关系,只要你安安分分地呆着,就不会有事。”

    温芷沉吟片刻,“所以,你早就知道谭欢是她杀的了。”

    她这句话不是询问,也不需要老婆婆来回答。

    温芷从老婆婆手里接过几根点燃的香,对着女儿的遗像拜了拜,将香立在了香炉里。看着那袅袅升起的细细青烟,她准备离开,忽然又犹豫了。

    自从来到桌前,她总是能听到那半扇窗帘后传来的细微沙沙声。

    声音持续不停,让她很在意。

    那个声音很小,若不是她耳力好,应该是听不到的。声音又细又杂,零零碎碎,非要形容的话,应该像是晃动米袋子时,无数米粒在抖动摩擦。

    温芷用眼神询问老婆婆,见她没有制止的意思,她伸出指尖轻轻拨动了窗帘。

    看到帘后东西时,她呆呆地眨了眨眼睛。

    只见窗台后摆了一个粉色的仓鼠笼。

    笼子里有一个巴掌大的跑轮,一只栗色的仓鼠正在里面来回跑动,感觉累了,就停下来,原地缩成一个毛球。

    毛茸茸的小东西,可爱得要命。

    不对,那不是跑轮的声音。

    如果这里养着仓鼠的话,应该就会有……

    温芷稍微用了一点力,将窗帘彻底向后拉,那股诡异沙沙声的来源,终于呈现在了她的眼前。

    那是一个巨大的长方体玻璃鱼缸,里面没有水,没有鱼,满满的一缸,全都是指节长短的面包虫。

    面包虫是金黄色的,身上长着酱红色的环形纹路。它们成千上万地挤在玻璃缸里,金黄的虫身不停地扭动摩擦,发出沙沙的声响。

    这场面足以让密集恐惧症患者崩溃。

    一把铁质的大圆勺子放在鱼缸里,是将这些虫子盛出来的工具。勺子的部分已经被面包虫吞没了,看不见,只剩下细长的柄搭在鱼缸边缘。

    温芷:“这些虫子都是用来喂给仓鼠的?”

    老婆婆:“对,这家伙非常能吃。”

    温芷盯着那只汤圆大小的仓鼠,无言以对。

    这段有点冷幽默的小插曲就这样过去了,温芷放下窗帘,离开了夫妇俩的房间,并为他们带上了门。

    她没有直接上楼回房,而是往旁边走了两步,停在了那被封死的、死去女儿的房间前。

    这道门上所有的缝隙都被棉絮堵死了,又贴了一层层的黑胶布,避免气流流通。

    女儿的尸体应该就在这道门后。

    从一开始,温芷知道女儿的尸体从太平间消失了,她就有了这样的想法。

    可能是女儿变成厉鬼后,操纵尸体自动回到了公寓,也可能是老夫妇无法接受女儿死亡的事实,买通了太平间的人,把尸体偷回了公寓。

    为了验证她的猜想,她刚刚去找老婆婆聊天。

    现在是夏季,蓝海市的天气这么热和潮,如果尸体被放在房间里,不做什么特殊措施的话,半个月的时间,尸体早就应该腐烂生蛆了,味道也会特别特别的冲。

    以此为切入点,温芷给自己立了个喜欢保存尸体的变态人设,编了两个故事给老婆婆听。

    第一个故事是死掉的麻雀。时间也是在夏天,时长也是半个月,在她描述麻雀腐烂的恶心样子时,老婆婆有些失态了。

    第二个故事是死金鱼,她告诉老婆婆有种东西叫福尔马林,可以让尸体不腐,她果然很感兴趣。

    走进老婆婆的房间时,她又闻到了刺鼻的花露水味。

    那个味道特别浓,至少要有半瓶的用量才能弄出来。在这样的房间里待着,是个嗅觉正常的人都会觉得很不舒服。

    这让温芷想到了香水最初的使用目的。

    不是为了提升气质,不是为了愉悦心情,而是为了掩盖那些不洗澡的贵族身上散发的臭味。

    一切都和她的猜想贴合。

    温芷伸手敲了敲门。

    她知道门后只有一具尸体,不会有人回应。

    但她依然那么做了。

    那是温芷无意识的动作,就像走在路边会不自觉地揪绿化带上的草叶子一样。敲完两声门后,她自己也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转身便要离开。

    可就在这时,门后居然有了动静。

    隔着门板,那声音不是很真切,但温芷的的确确是听到了。

    那是铁链在地上拖动的声音。

    温芷皱皱眉,思绪忽然有些乱。

    她走上楼,想要回房静一静,捋一下目前发现的线索。

    温芷回到三楼,看到孟雯雯正站在栏杆旁抽烟。不同于之前看到她时,女人的慵懒惬意,她现在烦躁惊恐极了,夹着烟的手也在微微发抖。

    温芷没和她说话,拿出钥匙卡准备开门。

    突然,她眉头一皱,伸手摸进口袋翻找。

    不见了……

    她的口袋里,本该有一把精致的小银锁。

    那是唐泽送给她的礼物,她很喜欢,一直随身带着。

    看到温芷在那儿翻着身上的口袋,像一只热锅上的蚂蚁,孟雯雯吸了一口烟,“你在这干嘛呢?”

    温芷:“我有个小锁丢了。”

    温芷有些烦躁地抬起头。

    东西虽然重要,但她现在能不能保住命都是个事儿,实在没有精力去为它费心。

    没想到,她找东西的兴致不高,孟雯雯却热情地帮助了她,“丢东西了,那就去找郑晓透啊。”

    橙发女人嘲讽一笑,“你不知道吧,郑晓透原来是个赌徒。他那条胳膊,就是因为在大赌场里出老千被人抓住了,人家给剁的。”

    “现在他不赌了,改行做了小偷,技术应该还不错,一直过得蛮潇洒。前些时候他做了笔大的,外面都在抓他,他就只能在公寓里憋着了。”

    “福兰公寓呢,什么社会垃圾都收,包括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老夫妇不管我们在外面是做什么的,只要我们不在公寓里搞得太过火,就没事。”

    “郑晓透平时没少偷我们的东西,不过他那是职业病犯了,你要是发现了就去管他要,他都会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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