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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enxue.com提供的《坏心眼》 心软(第2/11页)
荆荣,“……”
荆荣下楼的时候,又遭到了那群胖金毛的轮番欺负,它们一个一个的往他身上扑,一边扑一边还欢快地摇着尾巴,哼哼唧唧的好像在撒娇讨抱抱。
荆荣恨得牙根痒痒,“爷爷你看到了吧,这些小东西明明在欺负人,却假装是在讨好卖乖……太奸猾了!”
荆爷爷坐在一边摆棋子,一边看的直乐。
等它们闹够了,又跑回来往他怀里拱的时候,挨个摸摸,让它们去院子里玩。
荆荣的衣服都乱了,沾了好多狗毛,还有草屑和泥土……这些小混蛋刚才都在草地上撒野来着。
“怎么家规又改了?”荆荣抱怨,“上次不是还说要给它们洗完脚丫子才让进屋吗?”
荆爷爷不以为然,“一群毛孩子……跟它们计较什么?再说上次带它们去打针的时候,大夫也说了,爪子不要洗的太勤快,容易得皮肤病。”
荆荣翻了个白眼,“比养活我还精细是吧?”
“养活你有什么用?”荆爷爷瞪他,“一年到头不着家,是你天天陪着我?还是它们天天陪着我?”
荆荣,“……”
狗子们又不用上班……这还有理啦?!
荆爷爷又说:“别看它们不会说话,其实什么都明白,一个个的聪明着呢。”
荆荣心里一动,“爷爷,你有没有见过懂驭兽的人?就是那种……真正能降服猛兽,甚至指使它们去伤人的那种?”
荆爷爷脸上露出回忆的表情,“要说这个……我是没见过。不过我以前的老首长倒是说过一件事。”
荆荣精神一振,“什么事?”
荆爷爷在棋盘上落下一子,“这事儿是老首长听他的一个警卫员说的,警卫员也是听他同乡说的,这位同乡,说的是他另一个战友的故事……”
荆荣,“……”
荆爷爷见他一脸无语的样子,抬手在他脑袋上拍了一巴掌,“你这是什么怪表情?听还是不听?”
荆荣看出他爷爷是有倾述的意愿的,连忙捧着他说话,“当然想听。”
问题就是,这件事经过了七拐八拐的无数道拐弯,距离真实的模样大概非常遥远了。
荆爷爷气哼哼的使了一会儿小性子,开始了他的讲述,“这个事儿你真要当故事听,也行。因为这件事听起来确实有些古怪。”
电话挂断了。
荆荣望着黑下去的屏幕,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
他一直觉得弥月心思简单,是个比较单纯的人,但现在看来,这心眼也不少,话题能给他扯到两百里外去。
还有,他到底还是对弥月心软了。
荆荣靠在窗边,给自己点了一支烟。
他的脑子有些乱,一会儿觉得他不该心软就这么放过了弥月,一会儿又觉得再追问下去可能会有些残忍。
他不想去挖弥月心里的伤疤——死去的一家三口,都是弥月认识的人。尤其他们家那个七岁的小女孩阿荠,她一向是追着弥月喊哥哥的。
研究所里的人都说不好这个小姑娘是怎么跟弥月熟悉起来的,只知道有这么一个爱说爱笑的小女孩儿隔三差五就跑到研究所来给他们送鸡蛋、送菜。弥月是研究所里年纪最轻的研究员,性格又活泼,阿荠最喜欢跟着他。
马家沟距离研究所不算太远,山里的孩子从小就是满山跑的。阿荠经常跟着村里的小伙伴们往灵犀山这边跑着玩,家里人也都习惯了。有时候,她自己带着家里的两只大狗就跑过来了。
弥月手里没有工作的时候,会拉着她给她上课,讲古诗词,讲英语、算数。到了中午还会带她去食堂吃饭。
食堂里的肉包子很受欢迎,有时候弥月还会多买几个,让她带回去给家里人吃。
后来弥月就建议王家多养些鸡,鸡蛋鸡肉都可以送到研究所来。阿荠的父母就是因为弥月的这个建议,开始在家里搞起了养殖。
他们家原本是住在村子里的,就因为要修一个比较大的场院来养鸡,才搬到了村子的外围居住。
荆荣觉得,弥月或许会因为这一点而自责。
或许会觉得,如果不是他出主意,阿荠的父母就不会动念搞养殖,自然也就不会搬到村子边上去住,也就不会跟那群深山里窜出来的盗墓贼有接触,后面的惨剧……
或许就不会发生了。
荆荣知道这种事不能这样计较,但弥月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他心地柔软,哪怕对着一只猫头鹰,一只偶遇的猴子,都会释放出自己的善意,生怕它们会饿肚子。
荆荣不敢深想弥月会如何面对这件事。
他或许不该逼他。
但荆荣真的很希望弥月能够信任他,能把他和阿荠一家的渊源跟他说一说。或许在他的叙述里,还藏着什么没有被发现的线索。
比如,盗墓贼跟阿荠的父母以前是否认识?那些人行动之前都会踩盘子,会反复规划路线,这个过程中,是否就已经看好了阿荠家这个落脚点?
他们很有可能提前跟阿荠的父母接触过,这个细节,有没有被人注意到?
当然,抛开所有这些已知的线索。最牵动荆荣的,仍然是最后死去的那个人留下的一句话:猛兽们在扑上来的时候,他听到有人吹口哨。
严格说起来,如果作为证据,这一声口哨真的很难站住脚。因为当天夜里刮大风,山里的气候条件非常恶劣,一个被野兽包围了的惊慌失措的人,真的听清楚了混杂在风声中的一声口哨吗?
在北方生活过的人都知道,刮风的声音有的时候很像是有人在打唿哨。
这很有可能就是错觉。
但也有可能不是。
荆荣之所以因为这一条线索就盯上了弥月,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法医在对那几个盗墓贼的尸体经过了反复比对之后,得出的结论是:当时袭击他们的猛兽不止一两头,是一群。
而且还是一群种类不同的猛兽。
因为在他们的残尸上,有棕熊、豹子、西北狼留下的痕迹。甚至还有一种略小一些的爪痕,法医认为有可能是狐狸一类的小兽留下的。
这个结论法医提出的时候也非常为难,因为他自己也认为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因为这样的团伙作案,是完全违反野生动物的天性的。
自然环境中的野生动物通常不会主动袭击人类,更别说大家商量好了一起去干这一票。
尤其是西北狼,每当狼群出没的时候,像熊、豹子这样个体行动的野兽通常都会避开的,更别提战斗力低下的狐狸了。
可现实是,它们偏偏合伙作案了。
这也是这个案子最后会以悬案的名义报上来的主要原因。因为处处都透着诡异,从科学的角度去解释完全解释不通。
荆荣心想,除非那一声口哨是真的,这些猛兽真的是被什么人为的力量聚到一起的。
驭兽。
荆荣想到这个带点儿匪夷所思的神秘色彩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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