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小咸鱼[穿书]: 10、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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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妖神收了个魔奴住进凌水宫的第九日,魔奴拖着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开开心心跑出了那每日每夜都尤为冷清的凌水宫。
    那平日里装得格外温顺乖巧的厌双,今儿刚一离开凌水宫便如同瞬间换了个品种,跟只小兔子似的四处蹦跶,浑身上下充满着无限活力。
    不过这活力满满的魔奴并不知道,凌水宫里那位每天每夜都宅在屋里种蘑菇的妖神大人,近来心底多了一件趣事。
    那就是——有事没事,看看魔奴。
    清早起来好无聊,幻出水镜看看魔奴醒了没。
    中午看书好无聊,幻出水镜看看魔奴如何在厨房里来回忙活。
    下午修炼好无聊,幻出水镜看看魔奴此时此刻缩在屋里又做了些什么。
    晚上睡前好无聊,幻出水镜看看魔奴今夜又打算几时熄灯入睡。
    这个魔奴是真的很奇怪,从来到凌水宫的那一天起,就不断刷新着妖神大人对“魔族”的认知。
    话说一天十二个时辰,正常生灵除去吃与睡,剩下的时间总得有个消磨方式,可这魔奴偏就没有,完全没有。
    该魔奴从不修炼,且生活极其简单,简单到三言两语就能将其概括。
    早上睡懒觉,中午起来做饭,随后发呆或睡回笼觉,下午到点再去做饭,晚上回屋继续发呆。
    魔奴发呆时,最爱望着自己那双多动的手,细瘦的手指好似扮演着什么角色一般,时而合握时而相互打架,她更是会伴随手指的迷惑动作,无声无息地自言自语到窗外天色将明——此处划重点,该自言自语状态下,此魔奴表情极其丰富,仿佛在短时间内通过脑补历遍了人生百态。
    这魔奴,就像那本怪书中提到过的一种鱼,不做事也不想动,全然没有属于自己的梦想与目标。
    如果她只是一个普通的侍女,或许落昙还能以“无用”二字将其形容。
    可她是一只魔奴,她不仅仅是来自魔界,她分明是由修衣族一族之长千挑万选才择定下来的,属于妖神的生辰贺礼。
    如此身份,却有着这般混混度日的生活状态,这使得时不时便看她一眼的落昙深感疑惑,且大为震撼。
    不过疑惑归疑惑,震撼归震撼,落昙闲着无聊时总还是会不自觉多看一眼。
    她知道,也明白,甚至她的每一分理智都在告诉她,这个来历本该十分清晰的魔奴身上携着一种极为另类的古怪。
    可那又怎样呢?
    她发现自己一点也不在乎那份古怪。
    这就好像,每一次重读那本怪书之时,她望着书里那个为了主角而被反派一步步算计到痛失所有的“自己”,都只会感到分外不解,根本无法打心底产生哪怕一丝的悲愤或忧愁。
    比起那些虚无缥缈的怪东西,她似乎更在意厌双每天会在哪个时辰醒来,又在哪个时辰睡下,还有何时会摇着尾巴将说好的饭菜送至她的面前。
    在这之前,落昙从未想过,有日自己竟也会什么都不想做地守在屋中,只为等待一个魔族前来伺候。
    细细想来,自己近日确实变得有点懒散了,许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吧。
    这样不好,不利于修行。
    落昙这般想着,忽觉水镜中那迷路了整个上午的瘦小身影都变得碍眼了起来。
    她深吸了一口气,挥袖打碎水镜,闭目沉思许久,决定往后不再看了。
    数秒静默后,她睁开双眼,脑子里不禁闪过了两个并不怎么严肃的问题。
    ——此刻午时将至,是否要等厌双回来一同用餐?
    ——厌双方才还在迷路,也不知几时才会回来。
    落昙:“……”
    要不,还是再看看吧。
    ***
    试问一个死宅如果没了手机电脑、空调wifi、炸鸡可乐、奶茶蛋糕,她还能够宅得住吗?
    这样的问题,若是让从前的厌双来回答,答案必然是:“这还不如杀了我!”
    然而今时今日,她却有了全新的答案。
    【谢邀,人在古代,穿进了自己写的小说,现在每天都过着这种要啥没啥的生活,唯一需要动弹的地方就是得伺候一位喜怒哀乐都不形于色的老板,不过老板从不挑食,而且一日两餐就够了。
    对了,这里包吃包住,环境非常不错,日子虽然无聊但也还算舒适。
    实在没事干的时候,我会掰自己的手指头玩角色扮演,想点能够满足自己xp的狗血故事,也算是为这平淡如水的生活添上一抹颜色了。
    哦对,老板昨天让我出去透透气,顺便为自己买点新衣服穿。老板看上去仿佛是会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那种高岭之花,其实还挺温柔的。
    不说了,我要去买新衣服回来臭美了。】
    就这样,厌双破天荒地早睡早起了一次,在为落昙做好当日的早餐后,蹦蹦跶跶地跑出了凌水宫。
    因为不好意思麻烦旁人,她一路问一路找,走了好多弯路,太阳都快当头了,这才寻到那百花谷中唯一的成衣铺子。
    这间铺子叫云烟坊,此刻店门对外敞着,店内却没有任何一人。
    老板不在,厌双没好意思直接进去,一时站在门口,有些尴尬地四下张望了起来。
    很快,一个一袭红衣、身姿婀娜、妆容浓艳且老肩巨猾的高挑女子,轻摇着身后的三条红色狐尾,用那柔若无骨的双手将厌双自门外拽了进去。
    “我知道你,你是妖神新收的小狗狗。”
    “……准确说,是狼。”
    “那就是大狗狗。”老板娘手指轻抚过厌双的下巴,见其被自己吓得有些手足无措,不由掩唇轻笑,“你这小模样真可爱,是来挑衣裳的?”
    “是,主人叫我来……”
    老板娘闻言,目光于厌双身上来回打量了一番,见其四肢腕间已经没了一个魔奴应有的身份印记,不禁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
    “跟我来~”老板娘说着,眉眼弯起一丝迷人的弧度,再次牵起厌双的手,将其一路拉进里屋。
    厌双回过神来,发现这里屋这些衣裳,一件更比一件好看,且无论料子还是做工,都明显要比外头的贵上许多。
    方才她在外头时,这里屋的门还仅仅关着,想来一般的客人也不配进到此处。
    可她就是一个魔奴啊,魔奴就该有魔奴的样子,谁家丫鬟会穿着小姐的衣服干粗活啊?
    “这……”
    “妖神大人的小可爱,自是要挑最好的衣裳。”
    老板娘说着,手指轻轻挑起了厌双随手束起的马尾,一脸恨铁不成钢地说道:“你也算有几分姿色的丫头,怎就如此不会打扮?”
    厌双后退两步,摆手道:“我一个奴仆,打扮什么啊……老板娘,你这些都太贵重了,我这身份,配不上……”
    她话音未落,便被那纤细的手指重重点了一下太阳穴。
    这一戳迷之很疼,直接给她戳懵逼了。
    “不开窍!”老板娘皱了皱眉,又将其上下打量了一番,挑眉问道,“你这般不懂打扮,今后又要如何俘获主子的心呢?”
    “我,我会做饭啊。”厌双说着,一脸认真却又迷之心虚地举起了刚才握紧的小拳头,“我还能……还能干架呢!”
    下一秒,她小小的拳头被老板娘嫌弃地拍了一巴掌。
    “不够的,若想要得更多,只会这些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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