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发现丈夫暗恋我: 18、Chapter 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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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不容易哄着把方彦从被窝里刨出来,方彦却单方面和周昱断线,一脸郁闷地吃完早餐,过热的大脑完成冷却,这才主动接驳上线路:“接下来是去香巴拉吗?”
    “嗯,”周昱点头,“车程有七八个小时,肯定不会太舒服,我给你的U形枕记得带上。”
    事实证明,周昱很有先见之明。
    方彦的药本身就有一系列副作用,虽然因人而异,但周昱根据这段时间的观察来看,应该主要是嗜睡和乏力。
    客车摇摇晃晃地上路,不一会儿方彦就睡着了。U形枕支撑住他的头颈,能让他睡得不那么难受。
    周昱抬臂调整了一下空调口,问车乘人员要了薄毯,仔仔细细给他盖好,突然笑着叹了口气。
    前段时间在网络上看到过一个流行词叫“爹系男友”,巧妙地概括了周昱如今的地位。
    ——不对,上辈子他和方彦拿过结婚证,这辈子再次共同拥有小红本也是板上钉钉的事,准确来说,周昱应该是“爹系老公”。
    午饭是在服务站解决的,有藏民在这里卖传统食物,周昱和方彦分吃了半只皮酥肉嫩的烤羊羔,尝过酥油茶,又继续上路。
    回到车上,周昱道:“今天赶时间没能好好吃,等回家我们再烤一顿。”
    方彦眼睛亮晶晶的:“好。”
    在太阳最炽热的时候,他们终于抵达香巴拉,起身的时候方彦微微晃了一下,被一直关注着他的周昱稳稳扶住:“小心。”
    方彦站稳后,周昱只松了一只手,另一只仍握着方彦的小臂,和他一起下车。
    这次的民宿就在草原上,墙面全是玻璃,拉开窗帘就能看见蓝天白云、草原羊群。
    非常令人遗憾的是,空调没有再出任何问题,今晚注定要分房睡了。
    民宿老板热情地接待了他们,把他们带到骑马场上。
    周昱和方彦都是第一次骑马,当地的马工就牵着马,向导带头,排成纵队来到游客较少的草原深处,操着一口有点难懂的口音教他们如何骑马。
    周昱骑的这只灰马脾气相当之大爷,怎么使唤都充耳不闻,昂着头踱小碎步,而方彦那边已经骑着黑马奔驰起来。
    马工无奈地抱着马头叽里咕噜地安抚半晌,向导笑着向周昱解释:“今天出马场没带它的小崽子,它不高兴了。”
    周昱笑着拍拍马头:“舐犊情深嘛,理解。”
    灰马打了个响鼻,终于不情不愿地跑了起来。
    途经一条小河,向导吹了声哨子,两匹马纷纷到河岸边饮水。
    周昱终于和方彦碰了头:“彦彦,过来。”
    马挨得很近,方彦的脸被风吹得微红:“啊?”
    他依言靠近,周昱微微倾身过去摘掉他鬓角上的一根草叶:“好了。”
    周昱的手指甚至没有碰到皮肤,只是在发尾浅浅地捋了一下,方彦的头皮却以此为中心炸开大片酥麻。
    他在周昱含笑的注视下又有了逃跑的冲动,不自然地垂下眼睫,躲开了周昱的目光,看起来很是…羞涩。
    周昱眼睛一眯。
    两匹马喝完水还不肯走,原地交颈厮磨起来,哼哼唧唧地讲着只有马才听得懂的小话。
    周昱好笑地摸了把灰马的脖子:“刚还闹脾气呢,这么快就把崽给忘了?”
    感情河里流的不是水,是忘崽牛奶。
    周昱和方彦在马背上骑了将近两个小时,途经风光最好的景点时,向导还会特意停下来留时间给他们拍照。
    方彦的相机里存了不少照片和视频,回家之后准备做成纪念相册。
    看他玩得很开心的样子,周昱也跟着高兴起来。
    离开时,黑马还依依不舍地跟着方彦走了两步,被马工吆喝着拉回来。
    周昱还笑着感叹说他讨马喜欢,没想到远不止是马,连羊也喜欢。
    他们路过羊群时,方彦猝不及防被扒在木栅栏上的小羊羔轻轻啃了一口手背。
    方彦一惊,后退撞进周昱怀里。
    周昱抱着他一起看向罪魁祸首,小羊羔压根没觉得自己干了什么坏事,欢快地扬了扬前蹄。
    “它咬我,”方彦上前摸摸它洁白柔软的卷毛,“好可爱。”
    小羊羔兴奋得不得了,用柔嫩的羊角去拱他的手心,尾巴摇成一团花。
    “帅哥进来拍照呀,里面还有很多小羊。”看管羊羔的阿姨招呼道。
    周昱揽过方彦的肩膀:“走吧,进去看看。”
    小羊羔活蹦乱跳地跟着他们跑,周昱哼笑一声:“小羊崽子,你知不知道你喜欢的这位哥哥肚子里还装着烤羊羔?”
    方彦笑了起来:“你这人怎么这么坏。”
    周昱买完喂羊的牧草和胡萝卜回来时,发现方彦已经被几只小羊羔包围,对着他嗲声嗲气地咩咩叫。
    他坐下来,就有小羊羔跳上他的大腿亲昵地蹭胸口,看得旁边的小朋友羡慕不已,拽着大人袖子问:“妈妈,小羊为什么最喜欢哥哥呀?”
    “因为哥哥长得帅,”周昱接话,顺手递了几片胡萝卜给小朋友,“拿着,喂小羊去吧。”
    小朋友雀跃地道:“谢谢!”
    方彦听见了他俩的对话,瞪了他一眼:“你跟小朋友胡说什么呢。”
    这还是第一次在方彦脸上看见好气又好笑的神情,周昱瞬间明白为什么很多人喜欢故意逗对象生气,因为生气时眼睛是流光溢彩的,格外生动好看。
    他们一起坐在木长椅上喂羊,周昱看方彦笑得眉眼弯弯的样子,忽然问道:“你想不想在家里养小动物?”
    “可以吗?”方彦抬头,“我喜欢狗。”
    “我也喜欢狗,回家后我们就去犬舍看看,”周昱一笑,“带只毛孩子回家。”
    上辈子他们还有一对夭折在试管中的孩子,这辈子说什么也要让他们健康长大。不过这次在他们出生之前,大概就会先有一个毛茸茸的哥哥或者姐姐,往后陪伴他们一起长大。
    这么一想,还真是岁月静好。
    方彦不想去篝火晚会凑热闹,他们就租车去临近小镇吃饭。
    饭后天色尚早,小镇里旅游产业气息没那么重,朴实中透着风情,周昱就找了间清吧带方彦进去。
    这里没有让人眼花缭乱的灯光,穿传统服饰的姑娘们抱着当地独有的乐器边弹边唱,虽然听不懂她们具体在唱什么歌词,但略显沙哑的歌喉里分明就携着草原的风声,很有韵味。
    方彦不能喝酒,老老实实地端着气泡水抿一口:“好听。”
    周昱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面前就探出个少年,皮肤很黑眼睛很亮,看见他就高兴地打招呼:“帅哥,又看见你啦!”
    方彦缓缓放下玻璃杯,抬起眼看他。
    周昱嘴角一抽:“是你。”
    “巧克力好吃吗?”少年活泼地问。
    周昱微妙地停顿了一下,才道:“好吃,谢谢你。”实际上那袋巧克力被他遗忘在了车把手上,一口都没尝过。
    “达瓦,你在跟谁说话?”吧台调酒师从黑暗中走出来,他是个高大的藏族汉子,皮肤黝黑。
    达瓦大声道:“是我去叶榆泽看见的帅哥!我还送了他巧克力!”
    认识他的服务生都忍不住笑起来。
    “你成年了吗就跑去搭讪!”调酒师拎着达瓦后衣领轻轻松松地把他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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