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玫瑰[乱世佳人]: 14、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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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瑟芬与爱伦相谈甚欢。
    想要知道一个人的家境如何、年收入多少,不用非得知道他的银行户头有多少钱,而是看其他的:有多少黑奴、黑奴吃住的怎么样、孩子们每年做多少套衣服、女主人有什么首饰。
    爱伦出嫁的时候带走了一些首饰,都登记在册,为了舞会,也带了一些首饰来。珠宝首饰必不可少,是女人们最直观的“你丈夫到底有多爱你”的衡量标准。
    闪亮亮的珠宝人人爱,是典型“炫耀性消费”产品。
    爱伦带来一套红石榴石首饰,一些不成套的珍珠、绿松石首饰,石榴石是半宝石,珍珠、绿松石也都不是什么珍稀矿石,很符合爱伦的个性和身份:低调的种植园主太太,低调的南方大家族小姐。
    这种性情是南方最普遍的“淑女修养”,索兰吉·罗毕拉德太太按照南方上流社会的标准养育三个女儿,但实际上,爱伦的本质一直是个叛逆少女:她爱上家族里的浪荡子,心碎之后又毅然“下嫁”爱尔兰中年男人,并且从此以后安心相夫教子,从未后悔,可见爱伦的个性实际柔中带刚,斯嘉丽完全继承了母亲性格中的这一点。
    这么看来,爱伦会宠爱斯嘉丽也不仅仅因为她是长女,还因为长女是最像她的孩子。
    *
    罗毕拉德家的舞会一向受人欢迎,规模不算大,邀请了萨凡纳最上等的家族成员参加舞会。
    这也是斯嘉丽·奥哈拉的初次社交舞会。
    约翰·罗毕拉德挽着外甥女隆重出场,向亲朋好友正式介绍,同时也表明这个女孩就此进入了婚姻市场。
    社交舞会犹如大型相亲现场,不论男女都有这么个“第一次”,但人们通常更关注少女的第一次。
    斯嘉丽高兴得不得了。名门淑女不兴化妆,顶多只是涂一层淡红色的唇膏,也不兴涂胭脂,她的双颊透着兴奋的嫣红,木兰花似皎洁的皮肤更衬得她唇红齿白,娇美可喜。
    她双耳戴着一对小巧的水滴状红宝石耳坠,胸前一颗水滴状红宝石吊坠,宝石殷红,在雪白的肌肤上闪闪生辉。她深棕褐色秀发上恰到好处的装点着一只小小的钻石与红宝石的冠状发饰。
    她不敢相信约瑟芬这么大方,愿意借给她这么美的首饰。
    她想着自己该会是舞会上最美丽的女孩,每个人的视线都放在她身上,她的新舞裙层层叠叠,使用了大量丝带、花边;她的胸也已经隆起,有了女人的曲线;她的皮肤是每个人都称赞的雪白,人人都该喜欢她。
    但舞会刚开始10分钟,她就明白了,这场舞会上最受欢迎的女人还是约瑟芬。
    那些彬彬有礼的年轻绅士们仍然一窝蜂的争着去邀请约瑟芬,约瑟芬从未停下脚步,每一支舞都跟不同的人跳,如果有哪个男人能跟她跳第二支舞,准会得意的向别人炫耀。
    啊!这真不公平!
    斯嘉丽愤愤的怒瞪着约瑟芬。
    她的新裙子很美丽,但约瑟芬的舞裙不仅美丽,还很华贵,上面钉满了珍珠、宝石,天花板下垂着水晶吊灯,那条绚丽的粉紫色舞裙在地板上旋转,宝石与珍珠的光芒便随之闪动。
    她羡慕又妒忌,不明白为什么约瑟芬可以不理会那些太太们说的“规矩”。一个寡妇怎么可以这么随心所欲的追求快乐呢?难道她不爱她的丈夫吗?人们都说,寡妇是悲痛的,因为失去了所爱的人,可约瑟芬好像……并不怎么悲痛。
    她不明白。
    也许就像黑嬷嬷说的,“规矩”是用来约束别人的,罗毕拉德家的女孩用不着被约束。
    她也有跳舞来着,都是亲友家的适龄男孩,17、8岁的男孩,但他们总有点蠢,她说不出来有什么不好,总之,都很没劲。
    *
    舞会很完美,顺利达成了向萨凡纳的上等人家介绍斯嘉丽·奥哈拉的目的。女孩子的第一次社交舞会的真正含义是向大众说明“这个女孩已经做好了成为妻子的准备”,亲朋好友们这个时候就开始正式为她寻找合适的丈夫。舞会是最好的互相结识的公共场合,年轻男女都在此寻找可以组成家庭的另一半,谈得来的才会进行到下一步:野餐会、下午茶会等等。
    这是一种有前提的“自由恋爱”,恋爱的范围没有超出同等阶层,上等人选择步入婚姻的另一方要讲究“门当户对”,杰拉德尽管是个爱尔兰人,但靠着需要用上100多个黑奴的种植园、喝酒、打牌、打猎样样精通的爱好,成功打进克莱顿县的“上流社会”,再加上外祖父是罗毕拉德,因此,奥哈拉家的女孩子也是一流的出身,会是个合适的新娘。
    舞会过后,爱伦又住了两周,带三个女儿参加了几次下午茶会,去剧院看了几次演出,在11月的最后一周返回塔拉庄园。
    约瑟芬这段时间也有一些邀请,爱弥儿太太带着女儿走亲访友。太太们的生活相对无聊,现在也没有美容院、美发店、美甲店之类的可以消磨她们过多的闲暇时间,住在城里的太太们就非常热衷于下午茶会、读书会之类的小型聚会。
    约瑟芬可以说吸引了萨凡纳所有年轻未婚男性的目光,如果她愿意的话,可以每天早中晚参加三个不同的聚会,那么她就真的忙得一点空闲时间都没有了。
    选择聚会当然很重要,罗毕拉德家的小姐不可能谁想见她就能见到她。萨凡纳不算大,人口只有3、4万,所谓的“上等人”家族加起来也只有数百人而已,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基于“学不学知识无所谓,混个文凭”的观念,南方富绅子弟大多会读个大学,但有相当一部分只注重吃喝玩乐,这几年再加上“口头军事家”,一说到北方州与南方州的差别,便狂言要给杨基佬好看。
    年轻人的狂妄有时候还真是愚蠢得可爱。
    她精心挑选了三位少爷:梅维尔家的路易,24岁,刚从欧洲游历回来;博瓦尔家的弗兰西斯,25岁;查尔斯顿的达西家的莱昂纳多,31岁,刚经历了丧偶的年轻鳏夫。
    这三家都跟罗毕拉德家差不多,上世纪末前后在萨凡纳和查尔斯顿立足,发展到了第三代,在这个城市来说还属于“新贵”,是因为“富不过三代”,上一代的“海滨贵族”家族毁于独立战争,这一代的海滨贵族则将毁于内战。
    这是最后的好时光,战前最后的悠闲岁月。
    *
    梅维尔家有三个儿子,长子结婚没几年便病逝,留下一个女儿伊丽莎白;次子路易便成了继承人。路易个子极高,有192cm,又高又瘦,相貌端正,算不上英俊。
    博瓦尔家二子四女,两个儿子是最大和最小的孩子,弗兰西斯是年幼的那个儿子。
    至于莱昂纳多·达西,他的父母中年过世,舅舅养育他长大,送他去哈佛大学念书,毕业后回来继承家产,舅舅也没有什么糟心事儿,把达西家的家产原样交给外甥,没有什么鸡毛狗血。不过此人非常不幸,娶了个17岁的小娇妻,妻子初次生育便一尸两命,妻子孩子都没保住。
    爱弥儿太太不喜欢达西先生,认为此人“不祥”,厄运缠身,注定孤独终生。
    “母亲,您这么说就有点不客观了,据我所知,达西先生的舅舅活得好好的,他的家庭里也没有人过早死去。”
    “可他舅舅也一样的不幸,生了七个女儿,一个男孩都没有。”爱弥儿还是贵族心态,认为需要一个男性继承人。
    “他有女儿,将来女儿可以继承他的财产。”约瑟芬觉得美国因为没有土地继承权的问题,不论男女都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倒是非常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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