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村被穿后我成了团宠: 15、你有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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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他身上就像是走秀模特。
    这二十天他瘦了十几斤,昏迷太久,走路也不稳,人仿佛在衣服中打幌。
    霸森扶着墙,一步步走向瓦屋中的沙发。
    霸橙阳了解大哥的性子,拉住桐桐的手,不让她去搀扶霸森,“让大哥自己锻炼。”
    桐桐闲不住,跑前跑后,去厨房热菜粥给大哥喝。她心思巧,给霸森烧水的同时,也在熬粥。
    霸橙阳嘴里好像含了一大块柠檬,桐桐对大哥可真好,真嫉妒啊!
    桐桐端粥送到霸森旁边的矮几,粥放凉了一会儿,温度正好,“大哥,饿不饿?喝粥。”
    霸森和霸橙阳对视一眼,见霸橙阳耸耸肩,一副看你怎么办的样子,霸森瞥了眼,回道,“桐桐,我们先解决正事。”
    桐桐乖乖地退到一边。
    霸森摊开左手,右手一下下地抚去刚刚黏着的白色壁灰,“橙阳,司机在霸下村,你送点吃的过去,问问人有没有吃午饭。”
    “好。”大哥一醒,霸橙阳想都不用想,直接听吩咐,脑子又可以咸鱼了。
    霸森十指修长,微曲的弧度也美极,是男人的那种骨节分明。整个人坐在那,与生俱来的上位者气势,让人无法忽视。
    张曼丽见到这样的霸森,第一次,忽然有点心动,这样的男人居然喜欢她,她脸颊浮上一层薄粉,主动问道,“霸森,现在觉得怎么样?要去医院再检查检查吗?”
    霸森不紧不慢的,“不用费心。”
    “嗯,你总是舍不得我操心。”张曼丽忍不住有些羞怯地说。
    霸森不为所动,继续道,“你来和我退婚的,我同意。”
    同意?这和张曼丽的预计完全不一样,张曼丽忽然很不甘心,按照霸森的性子,定会痛苦地哀求她别退婚,面前的霸森,还是以前的霸森吗?
    他眉眼如常,瞳孔中淡漠如荒原,气势也完全不一样,难道晕倒二十天,性格也变了?
    张曼丽一时慌了,不知说什么好,半晌后才嗫嚅道,“我之前说的都是气话,你知道的,我有时候又有点任性,我……”
    从始至终,霸森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张曼丽,我是认真的。”
    张曼丽站起来,不该是这样,都是他在伪装,明明他那么爱她,“你如果觉得配不上我,没关系,我们慢慢奋斗就是。”
    霸森忽然笑了,不欲作无谓的纠缠,他身体还未完全恢复,咳了两声。收敛起刚刚的温和,这才是他原本的声音,冷冽得不带一丝情面,“再说最后一次,退婚。”
    刚刚时不时跳脚的保姆,面对霸森屁都不敢放一个,毕竟五六十岁的人,见过一些世面,这个霸森绝对是上位者中的上位者。
    这么多人看着,尤其是霸焉巴的表情尤为戏谑,张曼丽难为情极了,拎起包,眼中含泪,“霸森,你别后悔。”
    之前她掉一滴泪,霸森恨不得跪下谢罪。
    霸森不太有所谓的样子,而是端起碗,汤匙缓缓搅了搅米粒,送入口中,温热粘稠的米粒,熨帖着干瘪的胃。
    张曼丽和保姆离开,张曼丽满脸泪,脸上的粉底液和睫毛膏一塌糊涂,这个婚不是她退的,她被退婚、被抛弃了。
    走到河边正遇见回程的霸橙阳,霸橙阳当没看见他们似的,径直走开。
    张曼丽没看到霸橙阳,她实在控制不住自己,一个劲地哭。
    两人一直走到霸下村,霸下村的媳妇们小声八卦,“怎的啦,和霸森家吵架啦。”
    “人家是金凤凰,霸森家哪敢和她吵架啊。”
    “那可不一定,霸上村今时不同往日,我前段时间听说金凤凰闹着退婚呢。说不定啊,金凤凰被霸森退婚了。”
    “应该是,要不然怎的哭呢。又不是霸森死了,他们霸上村的人,命硬。”
    “嗐,天道好轮回啊,眼睛长头顶上了,瞧不起我们农村人,没结婚就骂小姑子,以后结了婚还得了。退了好。”
    “活该,我儿子说了句什么,我想想,当初你对我爱答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
    几个媳妇凑在一起笑,“哈哈哈哈。”
    保姆看不下去,“说谁呢,嚼舌根,不怕烂舌头。”
    农村媳妇骂人可不单单骂“烂舌头”,也不看看如今在谁的地盘上呢。
    几个媳妇当即瓜子皮一扔,叉腰骂架,这里可没人给张家人面子,插着腰问候祖宗十八代坟头,就差扔臭鸡蛋了。
    张曼丽哪里受得了这种委屈,淑女又不淑女,女汉子也不女汉子,来来回回几句臭傻逼、贱货,哪有人家花样多,骂不过。
    保姆首次败北,灰溜溜的拉着张曼丽就走。
    如果霸森在肯定不会任由他们欺负,其实霸森对她那么好,只是她不够珍惜。脑子里全都是霸森对她的好,还有刚刚霸森漫不经心抚灰尘的动作……
    司机等了好久,终于见到张曼丽她们,“哎呀,打你们好多电话打不通,我都准备走了,幸好霸家小子过来,给我送点吃的,说你们待会就走。我才又等了一会儿。”
    张曼丽忽然抓住保姆的胳膊,“霸森这一晕,反而晕清醒了,他为了赶我走,让霸橙阳来看司机走没走,别人都忘了司机这茬。”
    保姆愣了愣,她也觉得霸森变化极大,跟换了个人似的,说话做事不拖泥带水。
    可是人霸森现在铁了心退婚啊,保姆叹气,“小姐啊,别犹豫再三,男人说断,一般就断了。”
    “我不甘心,”张曼丽一个字一个字地说,“等过了一段时间,我再来找他。”
    曾经她招手即来、挥手即去的男人,如今好不容易看到他气度大变,却对她弃之如敝履,加上他那等相貌,她如何能甘心。
    ****
    霸森喝完一碗粥,又站起来走了几步,腿部仍未完全恢复,走一会就酸。
    霸森边走边说,“我在昏迷中其实能听见你们的声音。”
    解释了他突然穿书,却一点不震惊的原因。
    桐桐最关心大哥有没有失忆,“大哥,你失忆了吗?还记得以前的事吗?”
    霸森淡笑道,“没失忆。”
    没有失忆,桐桐心底一块巨石落下,重重点头,笑出一排整齐的小白牙,“嗯!”
    家里另外几个人互相对视一眼,霸森从不是温情的人。桐桐精心照顾他二十多天,大概他不忍让小姑娘知道真相吧。
    他在院子打量院中的蔬果,柚子已经老了,他记得第一天的时候,桐桐打过柚子,做了柚子饼。
    “大哥,你想吃柚子吗?”桐桐在他背后问。
    霸森低头看着小姑娘,摇摇头道,“刚喝了一碗粥,吃不下了。”
    “哦。”桐桐盯着他的眼睛,那双她熟悉的眼中,是她不熟悉的淡漠。大哥说他没失忆,真的没失忆吗?
    桐桐眼睛有些酸,低头眨了眨眼,去瓦屋里了。大哥说他没失忆,那她就信他。
    可是,还是很难过,全村人,就连最亲的大哥也失忆了。只有她一个人拥有所有的记忆。
    “桐桐,晚上早点洗脚睡,厨房妈妈打扫干净了。”
    “好。”
    桐桐应声,甩甩脑袋,她要求的太多了,爸爸妈妈二哥已经对她够好了,她甚至更喜欢现在的他们。她去平房拿了件大哥的大衣,非要给他披上,“大哥,晚上冷!”
    霸森只好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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