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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enxue.com提供的《神判[无限流]》 52、十二(第1/2页)
随着金刚镢逐渐停转,他们纷纷抬头望着被指到的人。
杜若也没想到自己会是第一个,为难地皱皱脸道:“这……我自己还真没遇到过这种事,但是在部队的时候,一个老兵讲过他自己的经历,我倒是可以给你们说一说。”
林潼舟不信这些东西,但也来了兴趣,其他人跟着起哄几声,杜若就一边回想一边以老兵的口吻讲了起来——
“我年轻的时候,本来是城里人。父母都是知识分子,我从小接受的就是唯物主义教育,对于牛鬼蛇神那一套是根本不信的。
“正好我那个年代赶上上山下乡,乡下的人没有什么娱乐活动,除了干农活,唯一能打发时间的就是饭后闲聊。这一闲聊啊,就聊出问题了。不是说东边的河里有水鬼,会拉人下去当替死鬼,就是说夏天干旱的时候曾挖出一个棺材,里头埋的尸体成了旱魃。
“我心想这当然都是故事,村民们闲着没事,编出来当个乐子的。他们说,我也津津有味地听,想着以后如果有机会,没准还能整出一本新聊斋呢。
“那天晚上讲着讲着故事,忽然下起了雨,都说六月的天娃娃的脸,说变就变,一点不错,雷电刚闪了两道,紧接着雨点噼里啪啦就跟着下来了。我们谁都没有工具挡雨,赶紧作鸟兽散。
“我当时寄住在一个农户家里,离得不远,可是雨下得实在太大——夏天的暴雨你们都领教过,就跟面前挂着一面帘子一样,根本看不清路。于是慌忙之中我竟然迷了方向,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发现周围到处都是隆起的坟包。
“当时只一脑门子想着躲雨,我也没有感到害怕,兜兜转转看到一座坟头后面有个被挖开的洞,我没多想,就钻进去了。
“在坟头里蹲了一会,我才发现,自己手里还拿着刚才老乡分我的半个萝卜,等雨停也是无聊,我就干脆啃起了萝卜。
“你别说,那萝卜,又脆又甜,我自从参军离开之后,再也没能吃到过那么好吃的萝卜。
“就在我啃得正欢的时候,突然感觉肩膀被人拍了两下……”
杜若说到这里,突然停了下来。蜡烛的光在她脸上闪动着,让紧张兮兮的老金咽了一口唾沫。
楚弥心急地喊:“拍了两下,然后呢?你倒是说啊!”
“然后……身后发出一个质问的声音:就你自己吃???老兵把萝卜咔嚓掰下塞过去道:给你一半不就得了,磕碜劲!”杜若说完笑得直不起腰,“你们猜怎么着?原来那里面还有个人在躲雨哈哈哈哈哈……”
老金细思极恐:“但是仔细想一想,他那晚错跑到坟地里,真的是因为雨太大么……”
“……”杜若的笑声戛然而止。
恐怖的氛围油然而生,仿佛到现在为止,这个游戏才真正开始。
金刚镢第二次飞速转动,最后尖端悠悠指到林潼舟面前时,她对着小安也缓缓一笑:“我不会讲故事。”
小安将头发别到耳后,宛然一笑,目光颇有些妖异:“你不怕半夜被鬼缠吗?”
林潼舟盯着她一举一动:“世上没有鬼。”
“那你们来的一路上,难道都没有遇到过奇怪的事?”小安惊讶地张着嘴,似乎很不敢相信,居然会有人都走到这了,还会相信世界上没有鬼。
“这是系统里面,这里的见闻并不能改变我的世界观。”林潼舟也无意与她僵持,向后靠了靠,“不过如果这里真的有鬼,我倒是挺想见一见的。”
“系统?什么系统?你说的是什么意思?”小安问。
林潼舟反应过来,如果小安本来就是这个世界的NPC,那么她可能对这个整体的世界并没有概念。
见她没打算回答,小安的脸顿时拉下来:“象头神指到你了,你必须讲故事,否则神灵会生气,我们都不会好过。你们既然同意玩这个游戏,就要遵守游戏规则。”
没想到林潼舟仍不松口,她不知是身体不舒服还是心情不好,整个人看上去非常针对小安和她的游戏规则。
楚弥出来打圆场:“谁讲不是讲呢,小舟不会讲就算了,我替她讲一个。”说着也不管小安同不同意,自顾自地就开了头,“这事要从盘古开天辟地开始说起……”
杜若捅了捅他:“我能不能先问一句,在我进棺材之前,你这故事能讲完吗?”
楚弥沉思了一下:“那我快进一点,从我十三岁那年开始讲起。我那时还是个街头混混,一天到晚想的净是怎么填饱肚子,你们也知道,混江湖嘛,总会有身不由己的时候。尽管我的内心是个根正苗红好青年,但是为了生计,有时候也不得不做一些不光彩的事。”
众人对他一片嘘声。
“真的,你们别不信,要不是我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现在早在牢里吃喝不愁了。”他嘚瑟道,“我们平时生财有道,这道呢有三条,一是顺,二是偷,三是抢。”
老金感到无比不解:“顺和偷有什么区别?”
楚弥兴致勃勃:“当然不一样。偷是趁人不备迅速智取,顺是从死人或者醉汉身上翻财物,又叫摸。当时A国的贫民窟里乱啊,因为打架斗殴死人经常发生,或者是出意外的、遇上恐袭的,运气好的时候还会有家里死了人的叫我们去帮着抬尸,最后一种情况最好,因为人死了,家里再穷也会多少陪送点。你们别觉得这个事简单,一点都不简单,因为如果是斗殴死的人,摸的时候要注意不能留下指纹、脚印等线索,否则一旦被条子追到头上,吃不了兜着走。”
老金似懂非懂地“哦”了一声,难以想象楚弥过去都是怎么活下来的。
“明抢风险太大,不到走投无路,我们一般不会这么干,再说抢来的钱包里还放着人家的重要证件,你抢来是还还是不还?他们一般都扔了埋了,我不喜欢这么干,自寻烦恼。而且死人的好事也不是天天都能遇上,所以最常走的路子还是偷。下手的对象也是有讲究的,毕竟偷也有被人发现的概率,万一对象选不好,就得挨一顿胖揍。不偷青壮年,是我一向的行业标准。
“有一天我看到一个小子,正坐在路边吃披萨,喝那种最便宜的色素果汁,一看就不是啥有钱人。我本来没准备下手的,可是当时他的钱夹就放在屁股口袋里,三分之二都露在外面,这我一看,能不给他点教训看看?按我的计划,我抽出钱夹调头就跑,他的注意力都在饭桌上,等反应过来肯定拿我没办法。”
楚弥拍着大腿,捶胸顿足:“没想到啊没,人有失足,我才碰到个钱包的边边——我就不明白他反应怎么那么快,嘴里还叼着半块披萨,转过身来飞起一脚就把我给踹晕了。我楚老大岂是好惹的,往地上一倒,我就准备碰瓷,没想到他揪起披萨上的火腿塞到我嘴里,当时我那个噎……不知道怎么我就真的晕过去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关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里,我呢跟条熟虾一样被吊在天花板上。”
杜若深表同情:“干得漂亮!”
楚弥深深叹气:“你别说,绑我的手法是真漂亮,我自愧不如。本来偷钱包之前我就一直在饿肚子,被他这么一吊,就是一天一夜。那小子愣是没露过面。到了第二天晚上,他带着一个汉堡进来,开始坐在我面前吃。他问我:想吃么?我当然想吃,我都快饿死了,披萨上那块火腿是我最后的晚餐。他当时点点头,问我平时的住处,说如果告诉他,顺便帮他照顾个人,他就放我下来。我怎么可能告诉一个外人,万一他是条子派来的呢?手下还有那么多弟兄,回头不得恨死我。然后他也没说什么,也没对我动手,只是吃完一整个汉堡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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