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福星对照组: 18、第 1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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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要去镇上,那就要早点出发。
    去镇上要经过条长长的土路,每天早晚各有一班车,车费五分钱,这个钱基本没人舍得花,要去镇上基本靠双腿。
    这一走就得走两个多小时。
    秋苓和沈明富早上出发,原本已经做好走两个小时的心理准备,结果还没走多久就碰上了一辆拖拉机。
    这时候的拖拉机可属于稀罕物,至少他们公社就没有拖拉机,两人看到拖拉机从后面开上来,就赶紧往边上躲。
    沈明富看到路上有一块大石头,估摸了一下距离,觉得拖拉机可能会磕上那块石头。
    那么好的轮子,要是磕坏了多心疼。
    沈明富于是快跑两步,把那块石头给搬开了。
    搬完了后他牵着秋苓的手,生怕小女儿不懂事突然跑到路上去,叫车子给撞了。
    结果那拖拉机开到他们边上停下来,开车的小伙子探出头来:“大叔,你们去镇上不,上来,我捎带你们一程。”
    沈明富睁大眼,有些懵,指了指自己两人:“捎带我们?”
    “是啊,上来吧上来吧。”小伙子看得真真的,刚要不是这大叔把那石头搬开了,他还得自己下来搬。
    而且他们看到拖拉机也不像某些人,喜欢围得老近指指点点,甚至有些没心肝的,都不管车子还在开,都要跑过来摸两把。
    所以难得遇上这样通情达理的,小伙子对他们印象很好。
    反正都是去镇上,捎带一下也不费事,也不多烧两滴油,就一句话的事。
    确认司机不是开玩笑,秋苓多看了他两眼,甜甜笑道:“谢谢哥哥。”然后拉拉沈明富的衣服:“爸爸,咱们上去吧,这个哥哥是真的想捎咱们一程,别耽搁了他的时间。”
    沈明富这才应下,把秋苓抱上车,然后自己爬上去。
    他第一次坐拖拉机,准确地说,是第一次触碰到拖拉机,整个人绷得紧紧的,眼里却闪着兴奋。
    拖拉机重新突突突地开了起来,一颠一颠中司机小伙笑着说:“你们是哪个大队的,以前没见过。”
    “哥哥,我们是红星公社第一生产大队的,哥哥是红旗公社的吧?”
    “嘿嘿,你咋知道?”
    “听说红旗公社有一台拖拉机,咱们公社的人好羡慕呢。”
    小伙子得意起来:“那是,这一片也就咱红旗公社有拖拉机,不过听说你们公社也该批下来了。”
    秋苓目光闪了下。
    确实,按照原本发展来说,下个月红星公社也能批下来一台拖拉机。这事跟沈明德有点关系,他跟着社长去镇里开会,回头申请了多年的拖拉机就批下来了。
    也不知道其中有没有沈明德的功劳,反正社长是将这个功劳按在了沈明德头上。之后社长退下来,副社长顶上去,沈明德这个大队长就被提成了副社长。
    秋苓问:“这咋说,有信了吗?”
    小伙子看了秋苓一眼,这小丫头穿得虽然是补丁摞补丁的破棉衣,但长得很好,脸和手都是干干净净的,头发也扎得整整齐齐,让人看了就打心眼里觉得舒坦、喜欢。
    于是他也乐意多说两句。
    “你们红星公社这两年工作做得好啊,这次咱们这边新批下来三台拖拉机,有红星公社一台也很正常,没有才奇怪呢。”
    秋苓微微眯眼,所以,批下拖拉机基本是板上钉钉的事,结果却完全成了沈明德的功劳。呵呵,沈明德好大的面子,让社长给他搭台子。
    忽然她想起,前世拖拉机下来时,并没有配拖拉机手,沈明德推荐自己的儿子沈建国当这个拖拉机手。
    当时沈建国还差一个多月高中毕业,为了等沈建国,这拖拉机就搁那吃了那么久的灰,也就是春耕已经过去了,不然这事谁能答应。
    其实就算春耕过去了,让新拖拉机闲置这事还是怎么想怎么都不合理,但放在沈家大房身上,偏偏就给他们办成了。
    秋苓想到了自己的大哥,要是沈卫东现在去学拖拉机,一个月怎么也能学好了。
    不过这事还得看沈卫东自己的意思,毕竟他似乎对写作更感兴趣。
    接下来秋苓就用一张甜嘴哥哥哥哥地叫,顺利地把小伙子的名字、家里地址给问了出来。
    很快到了镇上,三人分别,沈明富感叹:“小伙子多好的人啊!”
    秋苓暗笑,人是好的,但他们能够碰上这拖拉机,应该是好运符的作用。
    不过要不是他爸好心搬开石头,人家也未必会无缘无故捎带他们。
    总之好运符是基础,但能发挥出什么效果,还得看贴了好运符的人本身的品质。
    他们这镇子是一个古镇,房子有点低矮,像百货大楼、新华书店、粮油站、车站那样的地方,才会高一些。
    但路面都铺着青石板,一眼望去灰墙黑瓦,还挺有点古朴的意思。
    秋苓前世去过其他镇子,比起那些黄土地面,一下雨就泥泞得不得了的地方,这里可算很好了。
    镇子上还有一条弯弯的小河,河上有一座很古老的石头拱桥,一个深深的桥洞,桥墩上长满了青苔,每到赶集的时候,桥边就会很热闹,农人们会担着箩筐,挑着蔬菜瓜果,山货野味等物来这边卖。
    父女俩接下来去小舅舅家。
    小舅舅家虽然在镇上,但住得比较偏僻,巷子里七弯八绕,终于在一户人家前停下。
    破旧的石头院墙,有些老旧的修补了好几块木板的木门,里面传来叮叮当当敲打什么东西的声音。
    两人敲了敲门,过了一会儿,一个有些痞痞的嗓子响了起来:“谁啊。”
    秋苓道:“小舅舅,是我啊,秋苓。”
    接着脚步声过来,门打开,一个高瘦的年轻人站在门里,在这大多数人都穿着棉衣、厚衣服的初春,这人却只穿着一件洗得发黄的工字背心,头上脖子上全是汗。
    他刚在钉婴儿床呢。
    “哎呦,秋苓,姐夫,你们咋来了,快进来!秋苓,舅舅身上都是汗,就不抱你啦!”
    秋苓有些恍惚,看到小舅舅恍如隔世,以为会很陌生,但他一开口,熟悉的气息就扑面而来。
    用妈妈的话来说,小舅舅是一个很“热闹”的人,有他在的地方就总是很活跃,他一说话,就让人心情跟着变好。
    可是这样的小舅舅,却被抓了起来,死在了狱中。
    秋苓吸了吸鼻子。
    “是姐夫和秋苓啊。”一道温柔的声音传来。
    是小舅妈,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宝宝。
    秋苓冲了过去:“舅妈。”然后看那个小宝宝。
    是弟弟张文斌啊。
    小舅舅被抓进去后,小舅妈撑了几个月就去世了,这个小表弟没人照顾,大舅二舅家里都困难,小舅妈那边也没亲戚,是张小凤实在心疼这个一手带大的弟弟,沈明富也感激小舅子这些年对家里的照顾,一商量便把表弟抱了回来,当成儿子养。
    那时候大姐早已出嫁,二姐看着风声变好,顾不得有小舅舅前车之鉴在那里,硬是出门去做她的“经济个体户”去了,家里条件不好不差,再养一个小孩倒也不是养不起。
    而此时,小弟弟才四个月大,小小的一团缩在他妈妈怀里,睡得香甜,秋苓一看心都化了。
    她捏了捏小弟弟的小手,这一次她不会再让小舅舅家悲剧重演,这个小表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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