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福气小哑巴: 1、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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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隆,轰隆。”伴随着这个年代特有的绿皮车声音,余恬恬终于来到了川化市。
    “川化到了!川化到了!”列车员的大嗓门惊醒了余恬恬,她猛地从座位上抬起头,下意识的就去摸自己怀里的包。
    还好,没有丢。
    她站起身来,艰难的朝火车外挤,原主这身子板简直弱小到可怕,还没走几步,余恬恬额头上就冒汗了。凭着女汉子的毅力,总算是挤下了车。
    视野终于开阔,印入眼前的,是七十年代的火车站。
    余恬恬松了口气,来不及感叹了,先出站要紧,自从穿了过来,她已经受够了在原主家的日子,这次能有机会下乡,对她而言,就是难得又珍贵的机会!
    没记错的话,方家人应该会来接她。
    余恬恬刚出站,在出站口扫了一圈,便已经确定了自己要找的人。
    她瘦小的身板朝着对面举着牌子的年轻男人小跑过去,那边,那青年也看见了她。
    方毅放下牌子,迎着走了过去。
    两人刚一碰面,余恬恬便笑着指了指他的牌子,又指了指自己,那意思很是明显,我就是你要接的人。
    男人嗯了一声,没多说话,只是上前单手就拎起了余恬恬所有的行李,道:“要下雨了,得快些回去。”
    余恬恬看了看外头的天色,明明晴空万里,哪就要下雨了?不过她说不了话,只能默默的跟着那青年。
    方毅走出了火车站的人流,终于到了汽车站,他一路走的飞快,这时才停下脚步回头去看自己要接的人。
    余恬恬已经累到不行了,见前头的男人终于停下,她的眼睛才亮了一亮。
    你能不能别走这么快。
    这时她现在最想说的话。
    可惜原主是个哑巴,啥也说不出来。
    方毅看清人后,有些懊恼,想起了奶奶的嘱咐,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走太快,这姑娘跟不上。
    他缓了缓脚步,重新朝她走了过去:“抱歉,要不要先去吃饭,歇一下?”
    余恬恬连连点头,双眼泛光,她实在是,太饿太累了……
    方毅没说话,转头就带她去了一家街边的饭店,在窗边坐下了。
    余恬恬连忙坐在了他对面。
    “老板,来碗粥和咸菜,再来两个窝头。”
    饭店老板很快过来,笑着问:“一碗还是两碗?”
    余恬恬刚要比划二,方毅先开口道:“一碗就行。”
    余恬恬有些疑惑的看了他一眼。
    “我不饿,你吃。”方毅没有过多解释。
    余恬恬低下了头,她记得,原书里,方家的情况的确不太好,家里还有个奶奶和姐姐,好像还有弟弟妹妹,生活过的很是困苦,想到这,余恬恬对即将到来的饭,也没有了期待。
    若不是原主那个妈逼她逼的太紧,余恬恬也想不到这个法子,她只恨穿过来没有说话的能力,否则,早就怼回去了。原主亲妈早年生了原主后攀上了高枝,组建了新家庭,还有了新的孩子,可那边的婆婆看不上她,连带着也看不上余恬恬,原主妈一直觉得是自己这个哑巴女儿给自己拖了后腿,原主刚一成年,便给她张罗婚事了。
    原书里,原主胆小怕事,真的就嫁了过去,谁知道嫁了个道貌岸然的家暴男,原主吃够了苦头,提出离婚,男人不同意,原主一家更不同意。原主一直郁郁寡欢,后来有一次看医生,得知原主的哑病有得治,这才让原主有了重新生活的希望。可原主嫁的那人真不是东西,竟说什么也不肯让原主去治疗,还把家里的钱都拿了出去,原主被逼的没了生活的希望,最后,竟从楼上,一跃而下了。
    每每想到原主的身世,余恬恬心里都极其不好受,她穿过来后,便想法子躲开原主的老路,原主明年就满十八了,按照原书剧情,很快就要嫁给家暴男,余恬恬先下手为强,用攒了一个月的零花钱,终于给原书里唯一帮过她一次的表舅,写了一封信。
    信里内容大概是,她想下乡锻炼锻炼,但奈何不是知青,恳请表舅帮帮她。
    余恬恬提出这个没头没脑的要求不是贸然的,而是她早就在上帝视角知道了这些人的关系,原主表舅娶的人正好是枇杷村方家的亲戚,那沾亲带故的,原主也就能去枇杷村,而她去枇杷村的理由没别的,就是为了躲过嫁给家暴男的命运,熬到高考恢复,改变自己的人生。
    她躲到哪里,都不如直接下乡让她那个亲妈来的放心。
    城乡距离远,还是别的市,再也不会回去打扰她的美好生活,这比嫁给同镇子上的人,岂不来的更好?
    而余恬恬在信里明面上说自己是想下乡锻炼锻炼,话里话外都是自己受了委屈,想念舅舅,又把她对这个表舅的崇拜表现的恰到好处。
    果不其然,表舅的回信很快就到了。
    川化市枇杷村的公社食堂正好缺一个做饭的女工,表舅妈的亲戚又正好在方家,这一来二去的,竟然真的成了!
    原主妈接到信后左思右想,果然被余恬恬料中,答应了这事,公社食堂,也算一份正儿八经的工作了,原主妈应了下来。
    可答应的痛快,这事办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这年代,谁家还没点儿困难了?
    莫名让方家接受一个外人,人家能同意吗?
    余恬恬早就想好了这一点,于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还表演的像模像样,真说动了原主妈点头,答应给方家两年的粮票和好几百元的大团结,这笔钱,足够余恬恬在方家吃两年了。
    余恬恬的计划之所以能成功,是在于她足够了解原主妈的心思,说她恶毒吧,她到底把原主养大了,可说她是母亲吧,又是她亲手把原主推入了火海。
    如今能让她花钱割肉就能解决的事,原主妈不会不答应。
    于是,这才有了方家人来接人的一幕。
    窝头和稀饭端上来了,余恬恬比划了一下,示意自己吃不完。
    方毅眸色暗了暗:“先吃,吃不完再说。”
    余恬恬没了辙,只好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
    咸菜腌的入味,粥很稀,里面只放了红薯和小米,窝头也不是才出锅的,但余恬恬却吃出了山珍海味的味道,这香气自然也钻进了方毅的鼻子里,他别过头,喉结滚了滚。
    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只有早上出门前吃了两个窝窝头,怎么可能不饿。
    但再饿,他也不会开口。
    余恬恬的饭量真的很小,一个窝窝头还没吃完,她实在是吃不完了。
    她求助般的看向方毅,对面的人看了她一眼,终于重新拿了双筷子,把剩下的窝头大口大口的解决了。
    余恬恬惊了,他,他就这样吃起了她的剩饭?
    不过转念一想,这年代,人都快吃不起饭了,哪里讲究这么多。
    余恬恬也不别扭了。
    方毅吃的很快,两三下就解决干净,他起身,掏出了衣服口袋里的钱。余恬恬要抢着给,被方毅拦了:“你家的钱上个月就到了,你自己的收好。”
    余恬恬这才缩回了手。
    这一顿饭,八毛不要票,在这个年代,也算是一顿昂贵的饭了。
    吃饱了,余恬恬再没了别的意见,乖乖的跟着方毅到了汽车站,看着他买票等车,也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
    从市里到枇杷村一共还要坐好几个小时的车,山路崎岖,疲惫加上颠簸,余恬恬渐渐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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