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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enxue.com提供的《天作之合(女穿男)》 1、第 1 章(第1/2页)
---------大魏119年
正值三年会试到,京城内外都是来自大江南北、不远万里前来赶考的儒生学子,他们或是信心十足、或是忐忑不安、或是紧张小心······更多的则是客栈内,临时抱佛脚的朗声诵读。
十年磨一剑,如今真的是亮剑时刻。
可是总有那么几个书生出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体会京城的风土人情。
无论是隐约透出的二胡、丝竹、说书声等等还是本地特有的各色叫卖声,都透着一股京城才有的味道。
散漫中带着迎接天下来客的大气与从容!
这就是大魏的国都-----京城啊,手里拿着一串京城特产冰糖葫芦的沈若鸿慢悠悠的不停左顾右盼。
却说这样一位不伦不类的少年,让南来北往的行人都忍不住停住偷偷看两眼。
明明就是书生打扮,却没有其他书生们的高傲之态,更没有手里握着纸扇,整个人都透着懒洋洋,仿佛不是人间之人,而是随时会化羽成仙、飘然而去。
“大少爷啊,咱们赶紧回客栈温习吧。”
看着少年身后一身灰白服的两个书童,殷切的语气和焦急的脸色。
来往的行人都摇摇头,心想亏长了一副好相貌,这定又是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只因为少年身上一身亮蓝色的锦衣袍,脚上高靴,腰系赤色绸缎带,明晃晃的把俊俏的脸更衬得面如白玉。
真是当得一句,‘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
百姓们都觉得这在客栈内用功的都是极为努力定可高中的,而这种显然就是不把科举当回事儿。
文书和文墨看着他们惋惜的眼神,心下无奈叹气,满脸涨红的记忆仿佛久远。
想想,那还是童试的时候吧。手足无措,想解释又不知该怎么解释。现如今,真的是已经锻炼出来了。
两人对视一眼,“大少爷,要不您把手里的糖葫芦给我们拿着吧?”
沈若鸿立刻道:“我这就剩下两个了,你们是不是要偷吃啊,刚才给你们买,可是你们不要的。
嘿嘿,现在想吃了,没门。”
说完快速把糖球吃进嘴里,转身晃晃空的竹签,又往前走。
这一幕让围观的人们更是纷纷摇头叹气,出身好啊,若是我家孩子能读书定不会让他如此吊儿郎当,真是老天不公。
文书和文墨生无可恋的穿过唏嘘声,紧追其后。
沈若鸿听见脚步声,正色道:“那么正经干什么,不知道还以为你们面瘫呢,就不能有个表情?这又不是在家里·······,这是在京城啊,一辈子来这一回,真是大赚特赚。
不,血赚啊。
真不知道你们在想什么·······”
文书和文墨此刻对一个词语有了新的领悟,千疮百孔。
*
沈若鸿自说自话觉得没意思,住了嘴。看到一个挤挤搡搡的小吃摊,赶紧着也上去挤。这么多人排队买,肯定很好吃。
一炷香后,他吃着散发着热气的驴蹄糕继续逛悠着。
前面的少爷兴致勃勃,后面的两个书童面无表情,这一幕更让行人们觉得奇怪又有趣。
沈若鸿眼角余光向后瞄了一眼,立刻收回。
比委屈,谁能比的上他啊。
想想自己上辈子出身于学霸世家,爷爷、姥爷、爸爸、妈妈·····甚至三姑六婆都是北清毕业,后又在各自的领域一路考研至博士。
因为这些,自懂事起她就压力倍增,学霸的基因也是学霸,周围认识的人和同学都是羡慕嫉妒的眼红。
出生于这样的家庭,优秀自然是应该的,7岁就带着眼镜的她无论取得多少回第一名都是血脉的功劳。
学习成为麻木的一家事情,而不是爱好。
不过,上天就是喜欢出其不意。
本打算在中意的考古专业学一辈子直到死亡,外号‘秃头书呆子’的她在被窝里照着手电筒努力熬夜考硕士中,嘎嘣了。
她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嘎嘣的,只是再一睁眼就是惨叫声中的血/淋淋降生现场。
当时觉得是不是做梦呢,这肯定是好兆头,虽然眼睛看不利索,可是听着耳边高昂的道喜声:“恭喜夫人,母子平安。这小少爷长的真俊呢,长大了不知道得迷倒多少好女儿家呢?”
········
再后来,无论多少次睁眼都是同一个场景,一开始各种悲伤和惶恐,后来在这辈子生母的眼泪中、各种疼爱之语慢慢的接受,想着那边还有个弟弟照顾父母,于是上辈子的记忆慢慢退化。
好不容易度过了痛苦的只能‘啊啊啊’婴儿时期,周围的环境太真实,下人们的细心照顾,母亲的溺爱,父亲的望子成龙。
本想着上辈子那样劳累死,此生逍遥的过一辈子,已习惯男儿身的他再长大就觉得这个想法太负罪感。
沈父为七品县令,一直考到放弃都是一个举人,考中进士是他一辈子的愿望。
知书达理的沈母也是举人之女出身,所以沈若鸿想着考个二甲进士就行。
到时候在这个历史上根本不存在的朝代,无论分配到哪里当个县令,都定会好好的造福一方百姓。
也不算白来此一遭。
说不定,转眼间又来个下辈子。
于是他这童试开始就是藏拙,一直到举人都是10名上下的成绩,在文学气息最浓郁的江浙省极为平常。
又不是过目不忘,又不是年纪小小就造势,考上了周围的人家都觉得一时的谈资,过后就忘。
这种没有压力和不用带眼镜的生活太好了,这辈子真跟做个仙人似的逍遥。
在书童文书和文墨看来,自己这是没有考上的打算才自暴自弃。
可是,身为上辈子就研究了一生考古学的自己,这繁体字和古文学打一出生就会啊。
哎,小时候还锻炼手腕写出上辈子日日不缀练出的楷体字,这心态上自然胸有成竹,可惜这俩书童就是不信。
对此,无可奈何。
*
闲逛了一上午,肚子饿了的沈若鸿直接往前面的酒楼走去。
“少爷,咱们回客栈去吃吧?眼看这科举在即,万一吃食酒水不干净·····”
文书担忧道。
“停,这是个普通的二层酒楼,不是什么卖人肉的黑店,还有你家少爷我又没有什么仇家。”
说完,他就率先走了进去。
两人没办法,叹气都觉得没力气,只能紧跟进去。
他们俩要是知道这一进去,自家少爷会卷进接下来的事端,拼了这条命都会拉住他。
沈若鸿刚才特意看了眼门口的对联,只觉得老掉牙,再看看上面的匾额,福来酒楼,哎。
果然是艺术来源于生活啊。
什么福来客栈,喜来客栈·····别看名字满大街,生意就是好。
好兆头一说,真不是空穴来风,要不然这京城最有名和最贵的状元楼也不会享誉整个大魏。
你要是不在状元楼里吃个双黄蛋,都不是大魏的赶考学子。
一进去里面,就是饭桌上热气腾腾喧哗的场面,浑身一暖,生活啊,就是烟火气。
“欢迎客官,想吃点什么,上楼还有好座位,靠窗清净。”
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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