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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enxue.com提供的《万人迷他断情绝爱(快穿)》 111、逼供(二)(第2/3页)
——拉穆为名,在他之后,只有如今的国王再度出现了?这个名字。无论对于皇室还是平民来说,英侬荣都是以一己之力超越了?邰兰历史上历任国王的存在。
他的名字,对于所有邰兰人而言,几乎就是一种?刻在骨髓里的信仰。
但?是,堪称一代雄主英侬荣,却最终败于情爱之上。
求而不得也好,报复嫉妒也好,无处安放的深情极大地缩短了英侬荣的寿命。
当他被自己最爱的妻子背叛后,沮丧抑郁接踵而至,各种?神经性的疾病都折磨着这个堪称邰兰历史上最伟大的帝王,令他郁郁而终。
无论是当时的人们,还是如今隔了?这么久时光的瑟吉欧,亦或是帕育华家族,人人都为深陷情爱之中而寿命大损的英侬荣,感到惋惜。
所以,当背负着?英侬荣转世之名的英素法出现时,他们绝不允许英素法再一次重蹈英侬荣的覆辙。
“说,你?喜欢沙亚丽。”也因此,哪怕心里多有不忍,瑟吉欧还是趁机对陷入了失神状态的青年,诱导逼供起来,“只要你?说是,再签个字,就可以立即去休息了,再也不用忍受这种?煎熬。”
自从好几个杀人不眨眼的毒枭都在这种?药剂下崩溃,瑟吉欧一直相信,没有一个人可以熬得住眼前的酷刑。
“不。”可是出乎意料的是,哪怕到了这个时候,青年都还保留着?微弱的意识,他几乎是用尽了?全部力气,才对着瑟吉欧吐出了自己的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君之前看评论,没想到居然还有在上高中的小可爱,因为之前我以为,我的文章偏成熟,读者应该都已经上大学了,或者工作了。
如果高中的小可爱,或者是学业任务紧张的小可爱,不需要特意花时间留评的,你们时间宝贵,攒文或是等完结都是可以的。
高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段,作者君想了想,觉得自己最好还是说点什么。
其实我本人从小到大,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反而是那种很令老师头疼的好学生。
当我还在上初中时,由于非常爱玩,学习和考试这些都是有一搭没一搭的在准备着。可能现在说来不大好意思,但作者君初中几乎没写过作业,基本都是抄的或者干脆不交,因为成绩实在不错,所以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放过了。基本上排名都是,上次考的不咋的,那就这次考试前几天收收心,ok,进第一考场了。上次考的很好,这段时间玩疯了,一不小心,得,进第五考场了。
我所在的初中算是当地最好的,还记得当年在中考前夕,学校组织了全校前400的学生开大会,因为这个名次基本上都可以进我们那里最好的高中。当时学校给所有开大会的学生都准备了一份很长很详尽的纸质成绩排行表,然后作者君华丽丽的成为了全校前400名中方差值(波动性)最大的学生。我当时的方差值逼近五万,然后此名目下第二名方差值是两万多。
然后,就到了高中,因为我算是比较聪明的那种人,所以学习上就继续延续了初中的模式,十分的心力,顶多有三分花在学习上。比如只要一眼扫过觉得自己会做的题目,就从来不做,一张理科或数学试卷,挑挑拣拣,基本上就做各个题型最后几道,也就是比较难的那几个。所以,当年这么特立独行的作者君,在周围一批勤勤恳恳读书学习的同学中间,简直是无比另类。
我所在的那一届,正好阴盛阳衰得厉害,我们班级前十倒数好像有一两个男生,全校排名前五的,就从来没进过男生。这也导致了我当年无比果断地给自己斩光了桃花:遇到成绩不如我的男生表白:抱歉,你是(作者君当年从来不记得排名在我后面的学生名字)?遇到成绩在我前面的男生表白:抱歉,我喜欢聪明人(比我更能玩,成绩还要更好才行,但奈何这种作风的好像只我一家)。
额,一不小心歪楼了,话说当年如此嚣张的我,在某个学科面前败下阵来,这门学科就是英语。其实语言类的学科都很看重积累,都需要下慢功夫,所以一向凭借自己聪明才智,从不真正花时间在学习上的作者君,英语成绩理所当然地超级拉跨。举个例子,我所在的高中全校前60名会发优秀奖,然后作者君总分每次都能拿到优秀奖,但我的英语单科一般是全校前200名中的最低分。
对于无比分低的英语,我之前并没有把它放在心上,反而因为时不时可以坑到班上同学而小小开心(我们英语老师超级喜欢给大家发试卷,练习语法单选,但我从初中开始就没做过英语作业,因此每次如果老师抽到我,我就站起来ABCD乱报一通。介于本人是好学生,哪怕英语单科不怎么行,但英语老师还是会如临大敌,某某某这几道题都错了,看来大家也错的可能性很高,所以我们再来把这几题看一遍)。
然后,就这么晃悠晃悠,来到了高二升高三的那个暑假。某天,我忽然看到了一张香港中文大学的宣传手册,然后瞬间对这个自我介绍体育课有马术攀岩爬树等等的另类学校燃起了极大的兴趣。作者君身在高考大省,距离高考快十年了,那个时期正好处于港校在大陆几乎个个都是梦中女神的地位。我当时查到的资料是,每一年香港高校只在我们省录取四个学生,其中一个全奖,一个半奖,但这四个名额都对英语单科有要求。
尽管我那个时候总分和排名距离港校也很远(基本上要高考全省前八十才有希望),但作者君还是决心试一试,于是,我就必须解决英语这个老大难问题。港校对于录取学生的英语单科要求是高考120以上,奖学金学生要130+,而作者君那个时候,不管试卷难度,英语极其稳定地固定在102-105范围内,堪称定海神针。
这个时候,我已经升高三了,满打满算,我距离自己的高考就只有八个月多的时间。然后,我需要在紧张的高三复习中,将自己几乎是五六年没有学习过的英语提高到一个相当优秀的水平。
我一直都算是个很清醒的人,所以当时去论坛去学科官网搜集了一圈资料,询问了往年的学姐学长,和关系好的老师各种旁敲侧击,当时得到的各种答案都是,这么短的时间,绝对不可能。可偏偏,我就是个倔强叛逆的性子,遇到南墙,不把它撞开就誓不罢休。
所以,作者君自然而然地迎难而上了。那接下来的大半年里,我早读课不睡觉了,天天早上背英语,晚自习不看了,整理词根语法和句型。
当时,我唯一在上的辅导课就是英语,那位老师是我妈妈的朋友,一个非常优秀的英语老师。他最初本不愿意收我的,看在妈妈的面子上才答应了,他认为自上而下的语言学习才是最有效的学习方法,所以我们当时直接选取了大学英语教材作为辅导材料,按时学习(这种学习方法不建议小可爱们采用,因为这个老师教育的学生都是英语底子非常好非常好那种,我算是水平最差的那个,但作者君的确很聪明)。那个时候,他给我布置的任务,就是把每篇大学英语的主课文给全部背下来。
于是,每个早读课我都开始背英语课文的生涯。第一个清晨,简直是磕磕碰碰,大量的单词不认识,句子看不懂,一边查字典一边标读音,一节早读课下来,才把三个自然段读通顺。说实话,我读书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罪,看着一个个一整行都写不完的长句子,和各个复杂难记的陌生单词,脑袋都快疼的炸开了。我明明最恨背诵,且是个急性子,就因此选择了理科,却没有想到到头来还要受这样的折磨,心里又气又急,又是厌学又是生自己的气,刚开始几天几乎差点一边背一边哭出来。
那个时候,我去打印店把港中文的校徽校训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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