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今天也在等男主篡位[穿书]: 91、番外:最初的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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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圆去世的时候,李锦余很是难过了几天。
    虽然仓鼠同笼养多半会以一方被咬死告终,但李锦余自忖自己是成精的大前辈,对汤圆一直很和善。
    汤圆活了大约五年,在仓鼠界可以算得上很难抵达的高寿。
    这都全靠李锦余提供的灵力滋养。
    李锦余也不是没有想过带着汤圆一起修炼,但未开启灵智的动物不会有意识地储存灵力,根本没法修炼;想要开启灵智就得等待灵力足够多的时候开窍。
    一个难解的死循环。
    李锦余还去问过丁时,丁时也没有办法:“要是这么容易就能修炼成精,那这个世界早就是我们妖精的天下了。”
    丁时还上下打量了李锦余一眼,撇撇嘴,“一般来说,寿命越长的动物开窍的机会越多……像仓鼠这种短命的家伙,这么多年我也就见了你这一只。”
    李锦余怏怏不乐。
    直到汤圆寿命尽了,他也没能成功引导汤圆到修炼之路上来。
    霍采瑜每天看着李锦余闷闷不乐,拿着李锦余最爱吃的东西来哄他:“御膳房新作了核桃酥,陛下尝尝?”
    李锦余接过来“咔嚓咔嚓”啃着,脸上的表情还是有些忧伤:“朕还是想汤圆。”
    霍采瑜见食物没能让李锦余高兴起来,想了想,又拿出了新的东西:“臣前两天做了个新的磨牙棒出来,陛下要试试吗?”
    自从知道陛下有磨牙的需求之后,霍采瑜便私下里寻找对人体无害、硬度刚刚好的木材,为李锦余亲手制作磨牙棒。
    李锦余提起了一些兴趣,拿过来在嘴巴里咬了咬,眼神亮了一些:“刚刚好。”
    霍采瑜见李锦余开朗了一些,唇边笑意也轻松不少:“陛下喜欢便好。”
    想找些东西分散李锦余的注意力,霍采瑜坐下来,拿起桌上的奏折看了几本,想了想:“陛下,要不要出宫走走?”
    李锦余愣了一下:“去哪?出去一次就要折腾一次,好麻烦。”
    皇宫里折腾倒是其次,关键是不管他去哪里,那边的郡县官员就要准备安保接待,被麻烦的还是百姓。
    霍采瑜心里已经有了计划:“去北方三郡。”
    北方三郡是当初打下狡国之后分封的三个郡。荻朝一直在努力促进原来的狡国人与中原荻朝人的互相融合。
    李锦余放下手里的磨牙棒,有些惊讶:“去那边干什么?”
    “东叫郡的桑托不见了。”说起正事,霍采瑜认真了一些,“北狡郡出现了一些牧民失踪的事件。”
    李锦余皱了皱眉:“牧民失踪?”
    “嗯,有人目睹了几个失踪的人,说他们最后见面的时候看起来失魂落魄地朝着一个方向前进。”
    这个熟悉的描述立刻让李锦余想到了什么:“狡神的骸骨?”
    “臣也是这么想的。”
    既然涉及鬼神之术,那确实得他们出马。
    李锦余放下了汤圆的事,站起身来:“我们走。”
    ……
    四年过去,草原上遭受大旱与瘟疫的痕迹已经完全消失。
    当没有外来的力量压迫,任何一片土地、还有土地上的人们都会快速摆脱灾难的阴霾,努力向着更好的明天前进。
    荻朝如此,狡国亦如此。
    李锦余和霍采瑜站在当年的狡国王宫血祭坛遗址的地方,望着前面的土地沉默不语。
    “官兵已经调查过,这片土地上明显有被挖掘过的痕迹。”
    李锦余闭上眼睛感受了一下,片刻后睁开眼:“狡神的骸骨好像确实不在了。”
    说到这里,他忽然有些愧疚,“当初应该把狡神的骸骨收起来的。”
    “是我的错。”霍采瑜叹口气,“没想到那个骨头打碎了竟然还有邪气。”
    他们当初打碎了狡神的骨头,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把骸骨收集起来放在一起,之后一把大火焚烧了血祭坛和抛尸坑,想着狡神的骸骨一并被烧毁就彻底解决,再也没有管过。
    没想到那些破碎的狡神骸骨竟然还能发挥作用。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寻找桑托了。”霍采瑜叫来一旁的官员,“出现牧民失踪的位置在哪?”
    那官员展开地图,指了指地图上画了勾的几个位置:“禀摄政王,在这些地方。”
    霍采瑜看了一眼点点头:“这附近都找过了吗?”
    “北狡郡已经派人搜查过这附近,但什么都没有找到。”
    霍采瑜凝视着那几处牧民失踪的点。
    几个点之间没什么规律,仿佛完全是随机出现。
    但把那些点串起来看,再结合周围的地形……
    耳边忽然响起了一个声音——“在那边。”
    霍采瑜愣了一下,抬起头正好看到李锦余面朝着一个方向,手指抬起。
    “锦余怎么知道的?”
    李锦余摸了摸耳朵,眉眼间染上一丝得意:“我感应到的。”
    当初和狡神的骸骨争夺狡国气运的时候,李锦余就已经记住了狡神骸骨的气息。
    如今站在这里仔细感应,隐隐约约能够察觉到那些骸骨所在的位置。
    霍采瑜对着李锦余指的方向看了一眼,笑了起来:“巧了,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两个人达成共识,翻身上马准备离开。
    那官员赶紧过来问了一句:“摄政王殿下,可要派兵过去?”
    “不必了,你们等着吧。”霍采瑜拒绝道,“我们先过去探探路。”
    若真是狡神骸骨作祟,一般人也帮不上忙,反而容易添乱。
    那官员还来不及说话,就看到霍采瑜抱着李锦余一甩马鞭奔远了。
    他挠了挠头,嘀咕了两句:“不是说摄政王殿下和陛下成亲几年了么?怎么这次过来还带了个人?”
    被摄政王抱在怀里的那男子长相清秀,两人同乘一骑显然关系匪浅。
    官员摇了摇头,叹口气。
    果然皇家人哪有什么真心。
    ……
    有李锦余对狡神骸骨的指引,两个人的方向十分明确。
    之前完整的狡神骸骨都被霍采瑜一剑劈碎了,如今更不在话下。
    所以两个人虽然认真地追着狡神骸骨的方向找,实际上心情比较放松。
    草原辽阔,很少能见到人影,李锦余可以自由地选择形态——如果是小小一只仓鼠,就趴在霍采瑜的领口或者头上;如果是人形,就窝在霍采瑜的怀里。
    霍采瑜特别钟爱那双毛茸茸的耳朵,每次都爱不释手,骑马、睡觉都要摸一摸。
    如今天下太平,他们来到草原的心情也和上一次大不相同。
    偶尔路过几个牧民的聚落,李锦余也会打量一下他们的生活。
    荻朝征服狡国之后,对狡国人和荻朝人一视同仁,因为当年草原大旱和瘟疫一同出现,还特意派了很多物资救援。
    前有自家狡王献祭平民、后有荻朝不计前嫌援助,大部分的狡国平民都失去了反抗的动力。
    少部分野心家则被霍采瑾派去的军队看得死死的。
    论起政治斗争,崇尚野性和暴力的狡国自然比不过积淀多年的中原。
    几年下来,草原的局势稳定了不少,原来的狡国人的生活也渐渐稳定。
    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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