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美强惨反派后我重生了[穿书]: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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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变故,她阿父旧疾复发,陡然间苍老虚弱了不少,偌大的家业需要人手去打点。沈朝宁逐渐忙于外界的琐事,越来越少进入结界。她不在的时候,阿昭就坐在阶沿上静静等着。她为了不让他总是等自己,每次都会约定好下次再来的时间。
    但也并非一直都能顾及得上,失约的情况渐渐多了起来。有一次她阿父病得严重,沈朝宁忙着照顾他,忘记了约定的事情,等再想起时已经过了七天七夜。她慌忙进入结界,却发现庐屋已是空无一人。
    沈朝宁以为他离开了,就像他的出现一样突然。
    她在阶沿上坐下,手里拿着留在檀木案几上的草蟋蟀,心里空落落的,好像失去了一位重要的故人。正在这时天空却风起云涌,忽然间便纷纷扬扬落下了雪。她惊讶地抬头望去,却见阿昭从林子里走出,白衣胜雪,长身如玉,已然与从前那副落魄的模样截然不同。
    “你……”沈朝宁诧异地站起身来。
    阿昭用灵力将飘雪凝成一朵冰雪化作的樱花,抬手放在她掌心,语气很是谦逊:“还不熟练。”
    或许是因为桃林有灵,他天长日久藏于其中,被废的根骨和修为一日日得以恢复,虽不可与从前相比,但已是意外之喜。
    沈朝宁攥着那朵樱花,抬头看了眼洋洋洒洒飘落的大雪,心想他倒是学得不差。
    恍然间沈朝宁有了种预感,或许他们的缘分早该到此为止。
    金鳞岂是池中物。
    沈朝宁垂下眸子,粉雕玉琢的脸藏在纷扬的落雪中,漫不经心开口道:“你要离开吗?”
    他静静看着她:“你想要让我离开吗?”
    第一反应当然是不想,可是沈朝宁却抑制住了这份冲动。
    相遇的时候是缘分,那告别也要体体面面。这一惯是她的宗旨。
    更何况她生性骄傲,是绝不可能给自己去挽留旁人的机会。
    沈朝宁举目望去,落了雪的桃花林,愈发寂静清幽。
    “你不想再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吗?”她道,“再过一月,便是花朝节。”
    她曾说过,之所以叫朝宁,是因为她是花朝节那天出生的。
    沈朝宁接着道:“过了二十岁生辰,我大约会嫁人。”
    沈朝宁与他认识这么久,难得想做一回好人:“我天生废灵根,与大道无缘,这桃花林留着于我无用,你若是要走,我便将它赠与你。”
    她自顾自一言一语,阿昭却从头到尾没有回答,只是安静地与她比肩而立,眼看着大雪一点一点将山林覆盖,一时万径人踪灭。
    这个地方终归太过于冷清。
    雪停后他才道:“好。”
    阿昭离开了万仞山庄,却没有带走桃林秘境。自他走后,沈朝宁再也没有进去过结界。无数人向往的桃林秘境就这样在她手中被搁置荒废。她一生修道无望,注定没有大作为,而沈天乔的身体却日益衰败,一天不如一天。沈朝宁很清楚她从前之所以能够过得无忧无虑,不过是阿父替她挡在了人前,如今他挡不住了,只能由她去面对。
    可是没有人会承认一个无仙缘废灵根的家主。
    最好的办法,便是与望族联姻。
    夫婿的人选是她阿父亲自挑的,沧州季家长子季方。季家与万仞山庄是世交,为人品性知根知底,不会出大乱子。书信商议过后择定,花朝一日,季家登门提亲。
    沈朝宁与季方素不相识,但从身边婢子口中听闻了他的种种事迹。少年才俊,纵然不是万人之巅的一骑绝尘,也是百里挑一的资质,年纪轻轻已是筑基后期,假以时日,必突破为金丹修士。且他为人刚正不阿,不近女色,一心扑倒剑道上,乃是剑宗内门弟子。
    花朝一日,季方登门拜访。阿父留他在山庄小住一段时日,一来可以同朝宁培养培养感情,二来也好借机考察他品行是否与传闻一致,又是否可担重任。
    沈朝宁收敛起从前骄纵古怪的性子,至少表面上成为了端庄娴静的大家闺秀。她逐渐与季方相熟。平心而论季方的相貌已是算得上英俊,剑眉星目,多少女儿家渴求的好儿郎,怪就怪她先认识了阿昭,见识过那样绝无仅有的容貌,致使后来者,多多少少都有了亏欠。
    但他为人品性倒是同传闻中一模一样。因修的是剑道,季方性格偏冷冽,沉默寡言不辞言笑,行事作风却十分沉稳可靠,当为良婿。
    如果没有意外,沈朝宁大抵会顺顺利利嫁入季家。
    也许情投意合,也许相敬如宾,总之都可以安安稳稳度过早被预见的一生。
    如果没有意外。
    可还不等季方娶她回沧州,变故已是先行而至。沈朝宁永远记得那一天,山庄的大火弥漫,一直从身边烧到尽头的另一端,直将整个世界都渲染成鲜血的红,杀戮不止,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
    阿父将她推给季方,要季方带她走。然而追兵还是层出不穷。一开始沈朝宁以为是有人来万仞山庄寻仇,后来才发现他们的目标在她。她想让季方放下自己独自逃走,季方却不肯,他恪守着剑修的教义,一直战到了最后。
    沈朝宁抱着倒下的季方,周身染满了鲜血,已经分不出来是谁的。她已经哭不出来,木然地抬头看向眼前的追兵,神色寂寂,只想知道一个原因。
    谜底终于揭晓。
    追来的是个瞎了一只眼睛的黑袍人,他手持一柄黑气环绕的魔剑指向她,问,桓灵初何在。
    “……桓灵初?”
    也是这个时候沈朝宁才知道她遇见的阿昭,叫做桓灵初。
    原来是因为他。
    沈朝宁望着威胁她的黑袍人,只觉得眼前的一幕荒唐到可笑。
    就为了这样一个早已离开的人,万仞七十二庄皆被屠尽。
    都是她的错。
    “不要装傻,你身上有他的魔气,天上地下,只有你一人知道他藏匿于何处!”
    沈朝宁平静地看着对方:“我知道他在哪儿。”
    黑袍人一愣,完全没想到会这么顺利。不过他也来不及多想,紧迫追问:“快说!”
    沈朝宁却笑起来,白皙的面容映着满身的血污,竟有种惊人的美丽,就像是传闻中常开在地狱河畔的曼沙珠罗,诡谲而靡丽。
    “你过来,我就告诉你。”
    黑袍人迟疑了一下,但见她柔柔弱弱,不像有什么还手的余地,更何况万仞山庄已尽数被他们围剿,倒也不用担心她耍花招拖延时间。
    黑袍人俯下身,可还不等他开口,沈朝宁就先将藏匿于手中的金簪刺了过去。
    火凤离火簪。
    纯阳离火赤金锻造,斩妖除魔的上古神器,若落到同有火系灵力的大能手中,十万天魔也不足为惧。
    可惜她到底是个没有修为的凡人。
    刀枪不入黑袍人万没想到此时竟会被小小一柄金钗戳中,一种火烧般的灼烧感自伤口处蔓延,四肢百骸有被撕咬的痛感,气力尽失。
    他直觉不好,一时之间怒火攻心:“你这个贱人!”
    沈朝宁自知自己能做的也就这些了,她并不恋战,未等他动手,就带着满是嘲弄的笑容纵身一跃,坠落山崖。
    黑云压城,乌云密布。
    很快一场大雨汹涌而至,整个天地都弥漫在雨雾中,山野周遭鲜血的气息被冲洗干净。
    所有痕迹都荡然无存。
    那一年凡州发生一件大事,万仞山庄一夕之间惨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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