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病抱寒霜剑: 无何有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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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粗眉毛这一番废话,又准又狠地踩中几人痛脚。他们门第不高,能侥幸抢得行香帖,靠的不是十年寒窗苦读,便是涎皮赖脸求人。

    一阵尴尬的沉默中,长脸干巴巴地问道:“那些贵客什么时候才到?”

    众人摇头,都觉得这长脸没吃早饭,饿得头脑不大清醒。雅宴点名邀请的都是高攀不起的大人物,他们的行踪岂是自己这等下品寒士所能知晓的。空泛的闲谈间,气氛变得更加微妙起来。

    一个穿蓝衣的驼背书生清了清嗓子,神秘道:“咳,某有些不足挂齿的渠道,碰巧打听了一些隐秘消息。诸位可知,今次行香雅集,都请了哪些在名闻天下的公子?”

    几人表情矜持,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却不约而同都竖起了耳朵。却听那蓝衣驼背得意道:

    “我有个好友,与鼎泰号的掌柜有几分交情。鼎泰号的钱庄开遍大江南北,打听这点消息也算小菜一碟。”在众人惊羡的目光中,蓝驼背炫耀似的从怀中摸出一张碧云春树笺,侃侃而谈道:

    “第一位,清都邹承志,乃是当朝国子学太正。其人貌甚伟,对心学一道颇有见解。第二位,豫章陈高义,是太常寺卿佟大人的关门弟子,其人乐善好施,最爱与寒门弟子讲经论道。这第三位,是”

    蓝驼背一连报了十多个名字,终于有人忍不住打断道:“这有什么稀奇,每次都有他们几个!”

    蓝驼背脸面有些挂不住,皱眉道:“那这最后一位,诸君想必不曾见过。临沂安广厦,他的大名,各位应该如雷贯耳吧。”

    那几个士子一惊,交头接耳地议论起来。蓝驼背扳回一局,不屑地看着这几个没见识的乡下人,傲然道:

    “我不仅知道这位公子千里迢迢从齐鲁来我江南路,还知道他难得答应参加行香雅集,却是为了来看一个无名之辈。”

    “无名之辈?谁有这么大的脸面,能得广厦公子的青眼?!”

    蓝驼背其实并不清楚,只嗤笑一声,高深莫测的模样不由让那几个寒士更加钦佩。

    忽然,一阵清亮的笛声破空而来。街上众人纷纷侧身去看。笛音分开熙攘的人群,却见几个峨冠博带的白衣童子手捧竹篮,跣足而行;篮中盛满带着露水的辛夷花瓣。花瓣被裁成小片,惠风和畅,雪青色的花瓣洒在螺钿色的步道砖上,几名童子踏香而行,恍如仙境。

    这个季节,辛夷花花期已过。这铺道的碎花却绵延数里,足见主人家财之巨。众人引颈远望,纷飞的花雨中,一位明眸皓齿的青衫牧童吹着短笛,骑在青牛背上。青牛背后,牵着一顶青灰色的竹车。

    “广厦公子,是广厦公子!”

    不知有谁大喊一声,人群沸腾了。

    沈绰对这瑞鹤仙的传说不以为然,温恪却忽然笑了。他将残破的《揖仙录》卷起放在一旁,独独取下画着白娘娘的那一页。

    沈绰说得不错,这花花绿绿的白鸟画工粗糙、鄙陋,确是艳俗难看的地摊货。

    “这书不值。你说得对。”

    沈绰闻言,面有得色。他重新坐回石凳上,将花糕分给温恪:“难得,难得!你终于肯承认没我厉害了,我可得好好记下来。”说着便招呼书童,竟真要写。

    等那红鼻子书童汗流浃背地写完,沈绰把墨吹干,满意极了,嘻嘻笑道:“今天不去学馆,果然正确得很!”

    他将纸叠起来塞进钱袋,心情颇好道:“白娘娘的故事流传至今,那版本可多了去了。你这劳什子《揖仙录》里写的,只不过其中一个罢了。”

    温恪浑不在意:“我知道。我高兴。”

    沈绰古怪地盯着他:“你说的不会是我理解的那个意思吧?”

    温小郎君却不正面作答。他望着远处黛色的青屏山,支起下巴,斜靠在石桌上,言语中犯着一股懒劲:“沈绰,瑞鹤仙的传说我听过、看过不下十余种。”

    沈绰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遍,目瞪口呆,点心也不吃了。他实在难以理解,为了这听过无数遍的市井话本,温恪竟乐意花这样的代价。换作自己,若要拿行香帖、老爹最爱的鼻烟壶,外加一顿臭骂去换一本可有可无的名犬鉴赏,不知得被他大哥笑话成什么样。

    然而温恪下一句话却立马勾起了沈绰的好奇心:

    “这十余种不同的本子,却无一例外有一个共同点——没有结局。”

    “没有结局?除了哀公这个,别的好像听着挺完整啊。”

    温恪挑眉看着他:“你不妨说说看?”

    沈绰一愣,脑子里一团稻草,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十分尴尬,脸红脖子粗地反问:“那不如你说说,究竟哪里没讲完?”

    温恪捏起一块桃花糕,透过阳光,去看里面绯色的花瓣。浅淡的花香里,温小郎君讲了一个很久之前听过的故事。

    那是记忆中的一个夏夜。

    彼时,温恪的母亲尚在人世。她是个极美的女子,温柔如春溪畔的烟柳,可容颜却已在记忆中依稀了。

    临江的夏夜潮湿、闷热,天空没有星月,乌沉沉地蓄着湿重的雨云。螽斯在草堆里半死不活地鸣叫,蚊虻嘤嘤乱飞。

    大晚上的,温恪照旧上蹿下跳地皮,一身精力花不完似的。姜氏却有些累了,想早些哄这孩子睡觉。

    好不容易躺上玉簟,还没到摇十下罗扇的功夫,温恪热得睡不着,忽然蹦下床,缠着姜氏讲故事。

    故事一连换了四五个,这孩子却越听越烦躁。这些故事都老套得很,他已听府中嬷嬷讲过很多回了。姜氏沉默了一会儿,叹息道:“既然这夏夜闷热,那我便讲一个清凉的故事吧。”

    这故事的主角并不是人,而是一群比人还精怪的白鹤。

    它们住在无何有之乡。那是一片春天长在的空幻净土,与世无争,恬然自适,荣落四时之外。鹤仙的羽毛白得像昆仑山顶的积雪。白鹤每日托着朝阳,高飞九霄,头顶染上一点霞光的赤色。

    凤凰则不然。它自封百鸟之王,毛色鲜妍,非梧桐不栖,非醴泉不饮,矫首昂视,专爱听奉承话。某日梳洗羽毛,它无意听见地上两只灰斑麻雀小声谈话——比起孤高冷傲的白鹤,凤王那样喧嚣的华美就显得稍逊一筹,略失格调呢。

    它们都喊鹤仙“白娘娘”。

    众所周知,鸟是爱美的族类。凤凰闻言,雷霆震怒。它身怀涅槃神火,那些“白娘娘”何德何能与自己较量。百鸟之王盛怒之下,火烧无何有之乡。那场大火持续了整整三月暂歇,焚得一切都化作焦土。它正得意洋洋间,忽然惊怒交加地发现,从那一地滚烫的余烬中,鹤群竟振翅飞出,排云而上。

    这无妄之灾似乎没有撼动鹤仙半分,但那些白娘娘,却再也不是纯然的雪色了。它们的飞羽和尾翼被焚得焦黑,颈项燎出一道松烟色的炭痕。

    鹤仙在云端徘徊,扇动羽翼,竭力将背上的积雪抖落下来,试图扑灭灼烫的火星。雪片纷飞如絮,然而一切终究徒劳无功。

    无何有之乡,终于恰如其名地成了一个虚妄的地方。桃源净土幻灭了,过去种种仿佛南柯旧梦。自此,天地之间再无一寸土地拥有永远的春日。

    然而鹤仙只是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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