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霸拽哨兵穿成花瓶O后: 2、消失的精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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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哨兵?你刚刚说你是哨兵?这是什么意思?”托因比看着裹着丝绸被子盘腿坐在沙发上的百墨,忽然问道。
    百墨靠着椅背,问道:“你不知道哨兵是什么?”
    托因比皱了皱眉,很是迷茫,“听起来像是一个兵种。”
    【哨兵是觉醒了精神体,拥有超常五感以及超高战斗力的天生战士。】
    这是百墨世界中人人都知道的一句描述,也是对‘哨兵’这个存在最核心的描述。
    但是托因比却不知道,甚至看起来完全没听说过这个词。
    百墨垂下眼。
    这是一个没有哨兵的世界。
    的确,他的世界没有这么鸟语花香宛若世外桃源的地方,那是个战火连天,民不聊生,所能看见的风景大多都是焦土与荒原的世界。
    那没有哨兵,能够安抚哨兵精神力的向导肯定也不存在。
    百墨心中升起几分慌乱。
    没有向导……没有向导素,对于哨兵来说太危险了。
    或许,他已经不是哨兵了?
    这个念头刚出现在百墨的脑海中,马上就被否决。
    他身上因为穿了不够舒适的布料而引起的瘙痒和不适的感觉还残留在皮肤上,那并不是错觉。并且远处有人在交谈的微弱声音对于他来说也依然清晰无比。鼻尖萦绕的是男人信息素的楠木香味,同样的,很微弱,但对于他来讲却很清晰,甚至他能从之中捕捉到托因比所用的洗护产品的味道。
    他的五感还是一样敏锐,就与他还是哨兵时是一样的。
    不一样的,只是不能从自己以及对方的信息素上感知出任何关于‘哨兵’与‘向导’的信息。
    不仅如此,到现在他都没有发现他的精神体,也召唤不出来。
    精神体是哨兵自身精神力的动物形象,一个哨兵不可能没有自己的精神体。
    所以他现在到底是个什么?
    托因比见百墨没有回答,只是定定地盯着虚空中的一点在发呆。他也不执著那个问题,他觉得可能是百墨不知道从哪本书或者是影视作品里学来的。这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
    他打断百墨的思考,“你刚刚说要配合,你知道自己是要做什么吗?之前奥斯汀最后跟你说的话,你不害怕吗?”
    百墨抬起眼看向托因比,“哦。你说他诅咒我的话?”
    他笑了。
    “如果诅咒管用,我早死上八百回了。”
    托因比看着百墨这轻描淡写的样子,开始头疼起来。他站起身,在这不大的客厅里来回走了几圈,然后面色凝重地对百墨说:“你……似乎跟我听说的性格不太一样。”不管是之前与人大打出手,还是此刻的漠然,都不像是他听说的那位懦弱乖巧的伯爵。但面前的人却的的确确是那位‘百墨’,那位罪王暴君的小儿子。
    托因比有些惆怅。
    他觉得这个百墨恐怕会招惹不少的是非。
    他重新坐下来,离百墨又近了一些,身体往百墨的方向前倾着,“你现在已经被总统先生选定为……”他顿了顿,将‘礼物’这个词吞下去,换了个稍微体面点的词,“……外交人员,前往亚安帝国。之后你必须得谨记你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两国之间的关系。像之前那样莽撞的行为,绝对不能再出现。”
    他竖起三根手指,“三日后,亚安帝国的巡航舰会抵达港口,届时它会带着我们在‘和平协议’中许诺的资源一起返回亚安帝国,也包括你,我会作为负责人员与你一起前往亚安帝国。
    这件事已经板上钉钉,不管你是想去还是不想去,你都必须得去,除非你想作为一具尸体留在这里。
    而一旦登上亚安帝国的舰船,包括以后的日子,如果你想过得舒服点,就要乖巧些,不然,奥斯汀的话不会只是诅咒,它会成为你的命运。”
    他向百墨确认道:“你听明白了吗?”
    百墨听明白了。
    他点点头,“你们活得真窝囊。”
    他一针见血地说:“好好的人不做,偏要去做人下人。”
    托因比顿时语噎,他又何尝没有自己的尊严,又何尝愿意让自己在别人面前低人一等,但这也是无可奈何。
    于是他只能无奈说道:“这是大势所趋,逼不得已,你将我的话听进去便是。”
    然而百墨对他所说的那些并不感兴趣,他现在心思烦乱,能坐在那里安静地听托因比把话说完已经是很克制自己。
    所以他很敷衍地点了点头。
    托因比也看出百墨没有多少继续往下谈话的欲望,他识趣地站起身,“我等会就帮你下单新衣服,应该半个小时后就会送到,你休息吧,之后会有些手续需要你配合,到时候我再来找你。”走之前,他犹豫了一下,说道:“这几天,如果你有什么人需要告别,就抓紧时间吧。”
    托因比一走,百墨就彻底放空了自己,他盯着虚空中的一点,目光涣散。
    在别人看来他或许是在发呆,但他其实是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中寻找自己的精神体。
    哨兵的精神体是他们的伙伴,但更像是他们的半身。
    精神体一旦消亡,本体便会经历巨大的痛苦,并且最终精神崩溃。
    而他现在精神世界并没有崩溃,这就说明他的精神体并没有消亡。
    再一次检查完精神世界中的狗窝,没看见那灰白色的身影后。百墨将自己的意识从精神世界中抽离,睁开眼睛,他很烦躁。
    啧。
    那个家伙,到底跑哪里浪去了。
    在冰雪封天,看不见太阳的雪原之上。一头健硕的灰白色狼犬正在奔腾着,灰白相间极具光泽的皮毛就像是一道光,仿佛是这雪地的精灵,是被这风暴孕育出来的生灵。
    跑着跑着,它还欢快地在雪地上打了个滚,让雪裹上自己的皮毛。
    倘若有研究古生物的学者在,就会认出这头灰白色的狼犬是古代生物,名为西伯利亚雪橇犬,俗名——哈士奇。只是它的体型要更庞大一些。
    突然之间,它站起来,一双冰蓝色的眼睛忽然看向了东南方。
    从那个方向刮来的风中,有着血腥味以及在血腥味中掺杂的信息素的味道。
    耳朵竖起,皮毛上的雪落了下来,粉红色的鼻子动了动,确认了方向后,它往气味飘来的方向撒开腿就是狂奔,那令人难以行走的积雪对它来说如同虚设一般。
    大概在十五分钟后,它终于找到了那气味的来源。
    在一堆钢铁废墟的不远处,一个男人带着伤,几乎被雪彻底掩埋。
    他的伤口很严重,从肩膀往下,几乎要把半边身体给切开。
    但神奇的是,这个男人竟然还活着。
    它看着这堆‘雪丘’下露出的半张脸,脑袋歪了歪,定定地看了一分钟后,它那垂在身后的大尾巴摇起来,同时它冲着那人大声吠着。
    “汪!汪!汪!”
    它又低下头,用自己湿润的鼻尖去顶了顶那人的头。
    还是没反应。
    它想了想,用自己的爪子把男人身上的雪刨开了一些,然后张开嘴,咬住男人后领,然后往自己的方向拽,把人从雪中拽了出来。
    这个男人身材高大,比它要体型大出一倍,要将男人带走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但他身上的味道实在让它喜欢。
    所以它还是咬住男人的领子,一点一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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