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他渣得明明白白[快穿]: 第129章 卑微男主觉醒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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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来的知青运气不太好,来的时候正赶上秋收,这是一年最忙的时候,要跟老天爷抢时间。

    大队长没给新人适应的时间,直接让他们上场了。

    所有知青都被分了任务,因为明庭是熟手,他被分配跟村里人一块儿割稻子。

    卢俊比当初的卢采薇还要不如,哪怕大队长只是让他们挑担、推车,就这样卢俊干一会儿就瘫着,说自己不行。

    “来了不是让你当大爷的!”

    对付这种偷懒的行为,大队长很有经验,严厉批评,还说要是卢俊偷奸耍滑,就把他的名字报到公社去。

    卢俊属于在家横行得像个螃蟹,在外边儿怂成一团的人。

    被批评教育了一番,他只能咬牙撑着。不过他做事儿还是不行,结果大队长专门盯着他。面对高压,卢俊老实了。

    等抢收结束,卢梭脚上手上打了几个血泡,疼得嗷嗷叫。

    而且床上还有跳蚤,咬得他身上大包小包痒死了。

    “再这么下去,我会累死的……”

    之后的活儿卢俊是能赖就赖到卢采薇身上了,偏偏女主自己劳动又不行,还得请别人帮忙。

    那些爱慕卢采薇的人,看到她弟弟是这样的货,纷纷打退堂鼓。

    帮卢采薇可以,但一拖二,还要管她的弟弟,谁乐意呢?人又不是闲着在玩,大家都很累的。

    卢采薇发现,不管是男知青还是村里的小伙子,都开始避着她。有些人脸皮薄,实在是抹不开面子,帮她一回下次直接拒绝。

    她现在是做完地里的劳动,回来还要被卢俊使唤,累得腰都快断了,只好找高洋,让他帮自己。

    这不,就被卢俊发现了他们谈恋爱的事情。

    “姐,你到底看中这个小白脸哪一点?”

    卢俊算是看出来了,这些知青一个能打的都没有,除了明庭。

    明庭真是能干活的壮劳力!割稻子那么辛苦,不少人还把手给割破了,明庭干得又快又好,不止一次被大队长在开大会的时候表扬。

    他们姐弟搞劳动都不行,卢采薇工分也少,他完全吃不了苦,不得找个能干活的帮衬着?不然他们喝西北风去么?!

    高洋除了脸白一点儿,长得帅一点儿,他还能干嘛?

    他家能月月寄钱寄粮票来吗?他会上山掏鸟窝逮兔子吗?他只会穷酸地念几首诗,诗能饱肚子?

    见弟弟把高洋贬得一无是处,卢采薇不太高兴。

    高洋和明庭,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怎么说呢,高洋能和她精神共鸣,他们可以谈诗词聊小说,畅想未来。明庭嘛,他是生活能手,能提供比较富足的物质条件。

    可是,人如果只满足于物质,精神贫瘠,那是多么空虚啊!

    为什么他们两个人不能融合成一个人,那就太完美了!

    如果明庭在,他一定会说,不,我一点儿都不空虚,小鸡炖蘑菇不香吗?我就是个庸俗的人。

    姐弟俩为了这事儿吵了一架。

    高洋知道卢俊是卢采薇的弟弟,本来开始还想好好在小舅子面前表现,没想到卢俊让他洗衣服洗鞋,还说如果你想当我姐夫,就要有姐夫的样子。

    这是姐夫的样子吗?这是让人给你做牛做马吧!

    高洋不乐意,和卢采薇吵架。

    夹在男神和弟弟之间,卢采薇是左右为难。

    可是不管她怎么做工作,高洋认定卢俊是个吸血鬼,卢俊坚信高洋是个废物。

    矛盾逐渐上升,高洋和卢俊还在知青点打了一架。

    这时候,乔小苗就成了高洋的倾诉对象,他说什么她都听着,最后乔小苗表达了对高洋的同情,觉得卢俊太过分了。

    “就他说的那些结婚条件,彩礼要两百块钱,还要缝纫机自行车什么的,这和旧社会的卖女儿有什么不同!”

    乔小苗义愤填膺地说道。

    “小苗,还是你明事理。采薇要是能像你这么贴心,该多好啊!”

    高洋抓了抓头发。

    他以前也不知道卢采薇弟弟是这样的人,卢俊还威胁,说要写信回家,家里爸妈只听他的,卢采薇不敢不听爸妈的话。

    虽然现在提倡婚恋自由,可卢采薇的家庭如果这么不讲道理,高洋有些退缩。

    另一边,卢俊也觉得姐姐和高洋处对象是卢采薇吃大亏了。

    休息的时候他跑到牛棚,看到明庭就一口一个“庭哥”,还死赖着吃了一顿饭。

    明庭焖的杂粮饭,又搞了个野菜汤,煎了两条不到10公分的小鱼。

    大的那条被卢俊一筷子夹走了,他嘴上倒是很客气,“谢谢庭哥!”

    明庭做的饭比知青点强,吃了这顿饭后,卢俊想过来跟他住。

    听别的知青说,明庭经常弄到好吃的,卢俊这段时间都没吃饱过。

    再说了,庄家总是寄东西来。两人住一屋,明庭难道好意思吃独食?有什么吃的,他不拿出来?

    至于洗衣服,他换的脏衣服可以拿去知青点让卢采薇洗,这并不矛盾。

    卢俊回去跟卢采薇商量。

    “姐你看啊,我要是住牛棚,你也可以过去给我洗衣服,到时候就能留下来吃饭。庭哥做的饭真好吃,比他们做的强一百倍。”

    “我看到庭哥晒了好多干货,哪怕没有肉也总比吃酸菜强。你不是说庭哥会抓鱼会弄兔子么,到时候我在那边,有我一口,难道没你的一口?”

    卢俊说的,勾起了卢采薇肚子里的馋虫。

    她又想起了上次在明庭那里吃的烤兔子,是她从小到大吃的最好吃的兔子。

    “从牛棚去地里远,干活累一天,还要走那么远,你吃得消吗?”

    卢采薇问道。

    “姐,这你就不懂了。庭哥干活厉害,我到时候可以让他帮我啊,再说,庭哥不是一直喜欢你么!想追你,难道不讨好一下我这个小舅子?”

    卢俊摇头晃脑,自以为很了解明庭。

    “我觉得庭哥比小白脸好,你要是跟小白脸,爸妈不会同意的。”

    卢俊又说,庄家现在有三个人拿工资,明庭是庄家唯一的儿子,他们肯定会想办法给他调回去。

    “大姐,你不想回城吗?不想看电影,喝汽水,坐汽车?高洋能给你什么?”

    卢俊虽然比卢采薇小1岁,可脑子比她灵活多了。

    他还说,要是卢采薇跟明庭恋爱,可以给庄家提条件,把他们姐弟都弄回城当工人。

    “姐,我可是你亲弟弟,是我们卢家唯一的男丁,我要是在这里累出什么好歹来,你回去怎么跟爸妈交待?以后你出嫁可就没有娘家兄弟给你撑腰了!”

    换成别人劝说,卢采薇不但不听,还会反过来骂人。

    可说话的人是卢俊,他是自家亲弟弟,从他嘴里说出来,卢采薇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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