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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enxue.com提供的《朕,黄泉打工神》 004-劳务合同(第1/1页)
这个名为殷永戈的凡人心思很活络,说中了昊太的部分需求。
但这并不是祂眼下最需要的。
在从对方嘴里得知五通神教和佛门的情况后,昊太招募员工的第一目的已然发生了变化。
不再是让祂从七曜日十二时辰的工作中解脱出来,也不是在阳世传颂祂的名。
而是彻查那群胆敢染指祂神职与权柄的硕鼠。
“汝确定?”
昊太摇摇头,低笑:“汝与肉身间的联系已经很弱,说明肉身已然濒临死亡,即使放汝顺着联系回去,那也只会耗尽肉身的最后一丝元气。”
“哪怕汝一时未死,如果那五通神教徒还守着肉身,难道汝是想刚回阳世然后再死一次?”
“啊这……”
殷永戈呆滞了。
回忆起那邪教徒施展的法术,窄巷中毫无反抗能力的倒下,还有就在刚才从身上被抓出的污秽邪气,他陷入了沉默。
嗫嚅嘴唇想要恳求冥君开恩,却怎么也开不了口。
不是不想,实是不敢。
阳世中,超凡存在虽然不多,但也并不少见。
朝廷治下各地多有道派,其门人名曰道士且身怀道术,为社会长治久安故,朝廷设道录院以吸纳之。
偶有妖邪精怪一流荼毒百姓危害一方,也有于民间接单收取高额血酬的除妖师前往处理。
而统治中土的圣唐朝廷中,身怀武功法术的武者术士之流更是比比皆是。
虽然殷永戈偶尔也会在某些话本小说里看到超凡者为凡人牺牲的故事桥段,这类剧情虽然让他这个普通人感觉很爽,但理智告诉他那只是梦呓。
永远是凡人为超凡者服务,而不是相反。
更何况是眼前这位司掌阴世的正神?
这位冥君刚刚才为他拔除身上的邪气已经是宽宏仁慈,而他给出的回报是“在阳世传播祂的名”。
如果按照殷永戈熟悉的阳世社会规则来比喻,那么冥君便是企业老板,他是打工人。
一方给予薪酬,一方付出工作。
这便是对等的契约关系。
但问题在于,他已经预支了薪水却还没有工作,然后又想预支第二份薪水。
阳世如果有打工人敢向企业老板提出这种要求,恐怕会被直接扫地出门并且勒令归还预支的薪水。
想到这,殷永戈打了个哆嗦。
他刚刚预支的“薪水”,四舍五入一下,可是他的魂魄啊。
思虑再三,他俯首低声道:“小人……但凭君上安排。”
昊太满意的点点头。
对方的回答,通过了祂对员工审核的第一道考验。
招募员工,一方面要看对方是不是可造之材,但是要考虑的还有更重要的一点。
那就是对方是否明事理,知进退。
昊太治下的亡魂中有忠的,有奸的,有耿直的,也有狡猾的。
这鬼生百态本也正常,昊太并不多管,只是正常分配入籍。
但有一类亡魂最让祂厌烦。
那就是不知好歹的。
这类鬼不知道是生前民间话本看多了,还是真的蠢到无可救药,以为神祇应该无条件为鬼服务,其行径简直得寸进尺。
其思维逻辑,大约可以用“我弱我有理”来概括。
他们按照正常流程入了鬼籍后,没多久就不知好歹的妄图当鬼中官吏,甚至还想要求昊太赐下神力。
对于这类亡魂,昊太最初还安抚一二,但发现毫无作用,且其他亡魂见状甚至开始有样学样。
昊太对此忍无可忍,指出“尔等在阳世时尚不敢对朝廷提出此非分要求,安敢欺朕仁善?”
随后把他们全部放逐。
最终。
流窜在荒芜阴世的恶鬼好好教这批不知好歹的鬼众如何做鬼,学费则是他们的魂体。
自此,治下乱象为之一清。
“呵,不错的回答。”昊太低笑。
“阳世正神不出,朝廷治理一方,道派割据各地,除妖师斩杀妖孽怪异,凡人对他们多有敬畏。”
“但总有那么些人,畏威而不怀德,把正神的仁慈当作天经地义,这与‘欺软怕硬’无异。”
“殷永戈,汝既明辨是非,那本君也可以给汝一个机会。”
说罢,昊太从面前木案上抽出一卷竹简,丢出。
在乌色神光的笼罩中飞落,漂浮在堂下灵体面前,然后拉开。
殷永戈心中狂喜,猛地抬头,看见定格在眼前的事物,不由一呆。
【神人契约劳务合同书
甲方:泰山君昊太(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殷永戈(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确定劳务关系,共同遵守。
……】
这份竹简内容看起来就和阳世企业的劳务合同书一样,但又因所处的环境而多了几分荒诞感。
什么叫阴间啊?
战术后仰.jpg
“这位阴世冥君神名原来是泰山君,真名是昊太。”
殷永戈担心此念头有渎神嫌疑,因此不敢多看,但心中又不自觉的浮现一些猜想。
泰山,阳世五岳名山之首。
脚下这座阴世的巍峨山峦,看来应该和阳世的那座名山存在某种未知的关联。
继续阅读。
【乙方工作内容:
调查包含但不限于五通神教、佛门等一切妄图篡夺泰山君权柄的传销组织并按时上报。
更多内容待定。】
【甲方提供薪酬:
清除纠缠乙方灵体的邪气(已兑现);
帮助乙方安全回归阳世(待兑现);
按照乙方的工作效率给予阴冥之属的超凡之法,并为乙方回归阳世后的安全考虑,提前支付一种(待兑现)。】
殷永戈双眼瞪大,心花怒放。
“这是何等宽宏仁慈的合同!”
“君上,我赞美您!”
阳世中的凡俗之人皆渴望成为人上人的超凡之士。
这意味着个人乃至家族、后代命运的改变。
人上人的称呼,这不是阴阳怪气,而是现实。
但看到下面的条款,殷永戈的喜悦戛然而止。
【劳动合同期限:乙方自然死亡终结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每日十二时辰,七曜日工作制
注:本劳务合同一切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殷永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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